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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身著警服、手持“槍械”,一本正經找人“問話做筆錄”,這場景看著是不是頗有幾分辦案內味兒?可誰能想到,全套裝備全是網購水貨,所謂“民警”更是徹頭徹尾的冒牌貨,一場自編自導的鬧劇,最后把自己送進了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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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雨城公安大興派出所查處一起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案件
嫌疑人曹某某的操作
離譜到讓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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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撐足“辦案”氣場
曹某某早早線上下單購入全套警服
穿戴整齊后
直接找到王某
謊稱自己是辦案民警
以傳喚調查為由將對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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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到審訊環節
曹某某為加大威懾力度
直接掏出仿真槍亮在王某面前
借著仿真槍施壓
逼迫王某交代所謂違法事實
一套流程有模有樣
沉浸在自己編織的“執法大戲”里
無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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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面對持槍“民警”心生疑慮
越想越不對勁
正規民警執法有著規范流程
此人卻私自持械恐嚇群眾
諸多行為疑點重重
王某當即悄悄拍下曹某某的照片
同時假意試探對方
進一步印證心中猜測
曹某某察覺到王某可能已經識破其偽裝
連忙找借口倉促離開
待曹某某走后
王某立刻前往大興派出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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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興派出所接警后,辦案民警第一時間核查涉事人員所稱警號信息,查實該警號歸屬外地市州在職民警,確認曹某某系假冒身份。民警迅速開展線索追查,鎖定曹某某行蹤。考慮到曹某某隨身攜帶疑似槍支,辦案單位聯合反恐特警大隊協同布控,成功將曹某某當場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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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訊問,違法行為人曹某某如實陳述其網上購買警服、冒充人民警察實施違法活動的全部事實。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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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課堂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明確規定,嚴禁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裝,私自網購穿戴警服本身已涉嫌違法;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使用仿真槍恐嚇他人,疊加多重違法行為,等待曹某某的將是法律的嚴厲處罰;
正規民警執法小貼士:民警出警必出示人民警察證,不會私下單獨傳喚恐嚇群眾,更不會使用仿真器具施壓問話,遇到流程反常、身份存疑的“執法人員”,務必保留證據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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