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報道,四川瀘州花壇白骨案,將于7月10日迎來一審開庭。該命案發生在1997年,被害女子被殺后,閨蜜將她的尸體藏在了樓頂上的花壇里,這一封就是28年的時間。直到去年,拆花壇時發現了尸體,才知道她被害了。
女子被殺時,她的兒子才十歲,兒子找了她28年,直到發現尸體,才得知她就被埋在樓頂的花壇里,早就死亡了。而殺她的兇手,正是她的閨蜜。她借給閨蜜4萬創業,沒想到閨蜜不想還錢,將她殺死了。我們看看事發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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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殺的女子叫吳小萍,在四川瀘州的一商場內做衣服批發生意,她的生意很好,每天來她這里進貨的人很多。
當時她屬于離異帶娃,十歲的兒子天天跟在她身邊,她很疼愛這個兒子。根據吳小萍兒子的回憶,那個時候他們家抽屜里都是錢,生意好到經常排長隊。附近的商戶,都是很羨慕他們家的。沒想到,在他們家生意做火的時候,媽媽吳小萍失蹤了。大家都不理解,她的生意那么好,她怎么突然不辭而別了呢?連自己的兒子,都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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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這件事時,詢問了吳小萍聘用的一個員工,她說案發那一晚,吳小萍被閨蜜陳某芬叫走了,自此之后再也沒有回來。
警方找到陳某芬,她告訴警方說,當晚確實找過吳小萍,因為要還錢給吳小萍,她才把吳小萍叫來的,還錢后吳小萍就從她家離開了。她向吳小萍借過4萬元,就是靠著這4萬,她成功開了一個檔口,生意也有了起色,所以就把錢還清了。至于說吳小萍拿到錢后去哪里了?她就不得而知了。
吳小萍就這樣失蹤了,這一失蹤就是28年的時間,2025年商場想要修蓋花壇,將花壇拆掉后,發現了一具尸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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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過尸體上的衣服判斷,這個被害人應該是吳小萍,找到吳小萍的兒子做了親子鑒定,證實確實就是她。
她不是失蹤了,而是被害了。
很顯然最后接觸她的閨蜜,要還給她錢的陳某芬是有嫌疑的,民警就到了陳某芬的老家,見到了陳某芬的哥哥。
陳某芬的哥哥說,妹妹陳某芬離開家鄉幾十年了,從來都沒有回來過,他也多年沒見過妹妹了,只是電話聯系。他的這一番言論,讓民警的猜測得到了證實。陳某芬大概率上是因為做賊心虛才選擇跑路的,警方將陳某芬的電話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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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繼續對陳某芬展開調查,發現她已經改了名字,戶口本上的名字都改了,她還到了韓國整容,每年往返韓國數趟,現在的她和原來樣子不一樣了。
她常年在上海定居生活。
看到她的這些非正常的操作,警方就更斷定,她應該就是殺人兇手。警方傳喚了陳某芬和其丈夫,當年就是他們兩個殺死的吳小萍。
本來陳某芬還想狡辯,她的丈夫先開了口。原來他們是不想還給吳小萍4萬元,選擇將其殺死滅口了,殺死吳小萍后,晚上趁著月色又將尸體搬到樓頂,埋在了花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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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芬得知事情敗露了,丈夫將事情經過講述了出來,她趕緊下跪,表示愿意懺悔,不應該將幫助自己的閨蜜給殺死。
吳小萍的兒子認為,陳某芬殺死自己的媽媽,不但是不想還錢,應該還對自己媽媽進行了敲詐勒索,至于說從他媽媽這里拿走都是錢,就不得而知了。反正他媽媽被殺后,家里的錢也都不見了。
再就是自從他媽媽失蹤后,陳某芬和其丈夫就有錢了,還定居到上海,在上海買了房子,還經常出國。他們的這個錢,到底是怎么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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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件將于7月10日開庭審理,要知道1997年的4萬,絕對是一筆巨款,購買力應該相當于現在的400萬。
那個時候,還流行萬元戶,只要能拿出一萬元來,就是超級富豪。面對這樣的一筆錢,陳某芬心動了,產生了謀財害命的想法,所以吳小萍就這樣被她給殺了。
希望法律能夠還吳小萍公道,將這對狼心狗肺的男女判死刑,讓他們為吳小萍償命,就算是償命,也便宜了他們。本以為借錢幫助她會被感恩,結果要了自己的命,真的是交友不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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