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俄羅斯將俄烏沖突定義為特別軍事行動。但隨著戰事拖長,克里姆林宮發言人佩斯科夫承認“本質上已成為一場戰爭”了。
![]()
對此,人們不禁要問:特別軍事行動與戰爭,究竟有什么區別呢?
我補課后了解到,特別軍事行動與戰爭的核心區別在于:戰爭是國際法上一種正式、嚴肅的法律狀態,而特別軍事行動更多是出于國內法和政治考量而使用的稱謂,旨在規避戰爭帶來的沉重法律與社會后果。
一
戰爭,需經正式宣戰,一旦進入,便觸發國際中立規則、國內戰時狀態及《戒嚴法》等,意味著國家全面轉入戰爭軌道,經濟和社會將為軍事服務。
而特別軍事行動作為武裝沖突,不啟動上述法律程序,國家仍保持非戰時的日常運轉。
稱“戰爭”,等于承認這是國與國之間的全面對抗,目標是改變對方政權或徹底投降。而“特別軍事行動”在定義上被框定為“有限的、有針對性的”任務(如“去軍事化”),暗示不尋求長期占領或改變對方政權,留出外交余地。
法律上叫戰爭,政府可名正言順地動員公民參軍、征用私人財產,并大幅限制公民權利。而叫特別軍事行動,則能維持國內表面正常,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戰爭引發的社會動蕩與反戰情緒。
二
戰爭與和平,是人類歷史永恒交織的雙重奏。和平往往被定義為沒有戰爭,戰爭也常以追求持久和平為名。和平可能因利益失衡而滑向戰爭,戰爭也可能因代價慘痛而催生和平。
歷史上許多和平條約都埋下了下一場戰爭的種子,而二戰后以戰止戰的反思,也帶來了相對長時段的總體和平。
今天的和平遠非硝煙散去,還包括制度性、結構性的積極和平。同樣,現代戰爭也延伸至貿易、科技、輿論等領域的混合戰,模糊了戰與和的傳統邊界。
正義戰爭理論試圖為武力劃定道德底線,而和平主義則徹底否定戰爭的合法性。
![]()
但愿世界永遠和平!
2026.7.9.下午,于杭州
金國軍,資深媒體人,高級記者。熱線:13707913315,18979101091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