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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7.V1 NCCN指南為綱,中國三部最新共識為目
整理 | 常怡勇
小細胞肺癌(SCLC)侵襲性強、異質性高,長期是肺癌治療的難點領域。近年來,免疫檢查點抑制劑(ICIs)的應用顯著改善了SCLC患者的生存預后。隨著2026年7月2日2027.V1版美國國家綜合癌癥網絡(NCCN)指南的發布,以及中國臨床腫瘤學會(CSCO)小細胞肺癌專家委員會相繼出臺三部中國專家共識,SCLC的診療策略得到了系統性更新和規范[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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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聚焦四大核心維度——局限期SCLC免疫鞏固治療、廣泛期SCLC一線治療、復發SCLC的靶向免疫治療及放療策略,對比分析兩套體系的核心異同,并提出臨床互補應用策略。
一、局限期SCLC:免疫鞏固治療成為標準
01
核心觀點:
同步放化療后度伐利尤單抗鞏固治療,已被確立為局限期SCLC(LS-SCLC)的新標準治療。該策略在NCCN指南與中國共識中均獲最高級別推薦。
02
NCCN推薦:
NCCN 2027.V1指南(以下簡稱NCCN 指南)將度伐利尤單抗鞏固治療列為Category 1推薦。
用法:度伐利尤單抗1500mg,每28天一次,最長持續24個月或至疾病進展/毒性不耐受。
適用人群:完成同步放化療后未出現疾病進展的LS-SCLC患者[1]。若計劃行預防性腦照射(PCI),PCI應在度伐利尤單抗之前完成[1]。
03
中美差異及互補:
ADRIATIC研究顯示,度伐利尤單抗鞏固治療組較安慰劑組中位總生存期(OS)為55.9個月 vs 33.4個月(HR=0.73),中位無進展生存期(PFS)為16.6個月 vs 9.2個月(HR=0.76),2年OS率為68.0% vs 58.5%[4]。基于此,中美均給予最高級別推薦。
中國共識進一步細化啟動時機:建議完成放化療后42天內啟動免疫鞏固治療[3]。對于計劃行PCI與度伐利尤單抗鞏固治療的患者,目前缺乏明確的時序證據,建議完成放化療后盡早啟動治療,具體順序根據臨床情況決定[3]。
術后輔助治療領域,中國共識的細化更具實操價值:(1)R0切除的pN0期患者,目前缺乏支持術后輔助免疫治療的高級別證據;(2)R1或R2切除的患者,其術后殘留病灶特征與ADRIATIC研究中未手術患者相似,完成術后放化療且無疾病進展后,可考慮度伐利尤單抗鞏固治療[3]。
04
臨床要點:
①適用于同步放化療后無進展的LS-SCLC患者;
②治療持續2年或至進展/不耐受;
③PCI應在度伐利尤單抗之前完成(NCCN);
④建議放化療后42天內啟動(中國共識);
⑤術后R1/R2切除患者可考慮免疫鞏固,R0切除pN0期無證據支持。
二、廣泛期SCLC一線治療
01
核心觀點:
免疫聯合化療是廣泛期SCLC(ES-SCLC)一線標準治療。中國共識在此基礎上增加了“免疫+抗血管+化療”三藥聯合方案。
02
NCCN推薦:
NCCN指南將以下方案列為Category 1首選推薦[1]:
卡鉑(AUC 5)+依托泊苷(100mg/m2)+阿替利珠單抗(1200mg),4周期誘導后阿替利珠單抗維持治療。
卡鉑/順鉑+依托泊苷+度伐利尤單抗,4周期誘導后度伐利尤單抗維持治療。
03
中美差異互補:
《小細胞肺癌免疫治療專家共識(2025版)》推薦的PD-1/PD-L1抑制劑聯合鉑類化療方案與NCCN高度一致,涵蓋阿替利珠單抗、度伐利尤單抗、阿得貝利單抗、斯魯利單抗、特瑞普利單抗、替雷利珠單抗[4]。上述6種藥物均為標準的“免疫+化療”方案。
除上述標準方案外,中國共識還基于ETER701研究結果,將“免疫+抗血管+化療”三藥聯合方案列為另一治療選擇。該研究顯示,貝莫蘇拜單抗+安羅替尼+卡鉑/依托泊苷方案的中位PFS為6.9個月(HR=0.32),中位OS為19.3個月(HR=0.61),較單純化療顯著改善[4]。
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已批準該方案用于ES-SCLC一線治療[4]。NCCN指南目前未將該三藥聯合方案納入常規推薦。
04
臨床要點:
①標準免疫+化療方案(PD-1/PD-L1+鉑類+依托泊苷)是所有ES-SCLC患者的一線標準選擇,中美一致;
②中國已獲批的PD-1/PD-L1抑制劑:阿替利珠單抗、度伐利尤單抗、阿得貝利單抗、斯魯利單抗、特瑞普利單抗、替雷利珠單抗;
③三藥聯合方案(免疫+抗血管+化療)是中國共識的額外推薦,適用于腫瘤負荷大、體能狀態良好的患者,需注意聯合用藥的毒性管理;
④NCCN指南尚未納入該三藥聯合方案。
三、復發SCLC:塔拉妥單抗成為新的標準治療
01
核心觀點:
靶向δ樣配體3(DLL3)的雙特異性T細胞銜接器(BiTE)——塔拉妥單抗,在復發SCLC中較標準化療顯著改善OS,成為二線及后線治療的新標準。
02
NCCN推薦:
NCCN 指南將塔拉妥單抗列為SCLC二線及后線治療的Category 1首選方案[1]。
用法:第1周期第1天1mg,第8天和第15天各10mg,后續周期每2周10mg[1-2]。
03
中美差異及互補:
1.塔拉妥單抗的療效證據與顱內活性
DLL3在SCLC細胞表面高表達,陽性率85%-96%,在正常組織中表達極低,是理想的治療靶點。塔拉妥單抗同時結合腫瘤細胞表面DLL3和T細胞表面CD3,不依賴主要組織相容性復合體(MHC)分子直接激活T細胞殺傷腫瘤[2]。
DeLLphi-304 III期研究納入既往接受過一線鉑類化療后進展的ES-SCLC患者509例,塔拉妥單抗較標準化療(拓撲替康、伊立替康、蘆比替定)顯著延長OS(13.6個月 vs 8.3個月,HR=0.60),客觀緩解率(ORR)分別為35%和20%[1-2]。中國共識指出亞裔患者中塔拉妥單抗確認的ORR為46.3%,中位OS為19個月[2]。
腦轉移亞組:DeLLphi-301研究顯示基線存在腦轉移的患者全身ORR為52%,中位OS為14.3個月;基線腦轉移病灶≥10mm的患者顱內ORR達30%,顱內疾病控制率為94%[2]。DeLLphi-304研究腦轉移亞組OS HR=0.45[1]。中國共識推薦塔拉妥單抗用于伴無癥狀或經治穩定腦轉移的復發SCLC患者[2]。
2.細胞因子釋放綜合征(CRS)與免疫效應細胞相關神經毒性綜合征(ICANS)管理
匯總473例患者數據,任意級別CRS發生率57%,≥3級1.9%,中位發生時間16小時;任意級別ICANS 4.7%,≥3級0.2%[1-2]。中國共識推薦第1周期分步劑量給藥,第1天和第8天給藥前1小時靜脈給予地塞米松8mg預處理,第1周期第1天和第8天輸注后住院監測24-48小時[2]。4級和復發性或持續性的3級CRS或ICANS需永久停藥[2]。
04
臨床要點:
①適用于含鉑化療經治后進展的ES-SCLC患者(二線及以上);
②第1周期嚴格遵循分步劑量方案(1mg→10mg);
③第1周期第1天和第8天需地塞米松8mg預處理;
④建議第1周期兩次關鍵給藥后住院監測24-48小時;
⑤CRS/ICANS多發生于首次給藥后,早期識別和干預至關重要;
⑥伴無癥狀或經治穩定腦轉移的患者可獲益。
表1:塔拉妥單抗在復發SCLC中的關鍵臨床研究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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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放療策略:劑量與靶區理念的細節差異
01
核心觀點:
根治性放療是LS-SCLC綜合治療的基石。中美在放療劑量上均認可加速超分割和常規分割方案,中國共識提供更多元化的劑量選擇及更細致的靶區勾畫原則。
02
NCCN推薦:
NCCN指南推薦加速超分割方案(45Gy/30次,每日兩次)作為Category 1推薦,或常規分割方案(60-70Gy/30-35次,每日一次)[1]。放療應與化療同步,建議在第1或第2周期化療時啟動[1]。
03
中美差異及互補:
劑量與頻次:基于CONVERT和CALGB 30610/RTOG 0538研究,45Gy/30次每日兩次與66-70Gy常規分割的OS和毒性相似[1]。
中國共識基于國內多中心Ⅲ期研究(Yu J等發表于Lancet Respir Med),將大體腫瘤靶區(GTV)同步推量至54Gy(30次,每日兩次)列為臨床可選方案,該方案較標準45Gy方案可顯著延長PFS和OS[3]。此外,45Gy/15次每日一次的大分割方案和60Gy/40次每日兩次方案可作為潛在臨床選擇[3]。
靶區勾畫:中國共識對此做了更細致分層——原發灶靶區基于化療后殘留腫瘤勾畫;淋巴結靶區基于化療前受累的淋巴結區域勾畫[3]。這一策略旨在平衡局部控制率與正常組織損傷,同時盡量避免對未受累淋巴結的照射。
對于T1-2N0M0且不適合或拒絕手術的患者,NCCN推薦立體定向消融放療(SABR)后序貫全身治療[1]。中國共識同樣推薦體部立體定向放射治療(SBRT)聯合化療[3]。
04
臨床要點:
①標準方案:45Gy/30次每日兩次,或60-70Gy/30-35次每日一次;
②可選方案(中國共識):GTV同步推量54Gy/30次每日兩次;
③靶區勾畫:原發灶按化療后殘留體積,淋巴結按化療前受累區域(中國共識);
④放療應盡早與化療同步(第1或第2周期);
⑤T1-2N0M0不適合手術者可選SBRT+化療。
表2:局限期SCLC胸部放療方案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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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NCCN 2027.V1指南與中國三部專家共識在核心治療框架上高度一致,同時各有側重。
一致性:LS-SCLC免疫鞏固治療、塔拉妥單抗在復發SCLC中的治療地位、ES-SCLC一線免疫聯合化療等核心策略,基于相同循證醫學證據,推薦級別和適用人群高度一致。
互補性:中國共識在以下方面提供更貼合本土臨床的指導:
(1)LS-SCLC術后不同切除狀態和淋巴結分期的個體化輔助治療建議;
(2)ES-SCLC一線三藥聯合方案的推薦;
(3)塔拉妥單抗CRS/ICANS監測與分級管理的具體操作細則;
(4)放療靶區勾畫的細化原則及更多元化的劑量選擇方案。
筆者給出的臨床實踐建議
以NCCN指南把握國際通行的治療框架和前沿證據,以中國共識指導具體操作細節、特殊人群管理和本土可及藥物的合理應用。兩者結合,有助于為SCLC患者制定兼具科學性和可行性的個體化治療方案。
參考文獻:
[1] Ganti AK, Loo BW Jr, Badiyan S, et al. NCCN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 in Oncology: Small Cell Lung Cancer (Version 1.2027). NCCN官網, 2026.
[2] 中國臨床腫瘤學會小細胞肺癌專家委員會. DLL3-TCE治療SCLC中國專家共識. 中國肺癌雜志, 2026, 29(4): 233-250.
[3] 中國臨床腫瘤學會小細胞肺癌專家委員會. 局限期小細胞肺癌臨床診療中國專家共識. 中華腫瘤防治雜志, 2026, 33(2): 69-77.
[4] 中國臨床腫瘤學會小細胞肺癌專家委員會, 中國醫師協會腫瘤多學科診療專業委員會. 小細胞肺癌免疫治療專家共識(2025版). 中華腫瘤雜志, 2025, 47(1): 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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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She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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