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他們死了,把巨額保險金和家產弄到手,以后再也不用為錢的事發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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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中國臺灣新北市林口區,一棟環境清幽的獨棟紅色別墅之內,一場人倫慘劇震驚全臺。
年僅18歲的林清岳,為拿到巨額保險金和家中全部遺產,拉攏一眾好友密謀弒殺雙親。
深夜趁父母熟睡之際,伙同朋友揮起菜刀,對著親生父母瘋狂砍殺109刀,屋內遍地鮮血與碎肉,現場慘烈程度令老刑警都感到脊背發涼。
被捕之后,林清岳毫無愧疚之心,坦然說出自己的計劃:只要他們離世,巨額保險金和家產才能歸于我,這樣我就能和朋友一起肆意嗨皮。
長期的家庭矛盾、無底線的溺愛、扭曲的交友圈子,讓一個被父母傾盡心血養大的孩子淪為冷血惡魔……
林家在當地家境優渥,父親林銀樹靠著承辦流水席起家,之后又涉足外匯投資,積攢下豐厚的身家,住著獨棟洋房,家境遠超普通家庭。
夫妻二人就林清岳這一個獨生子,從小到大對他百般寵溺,物質上父母盡量滿足他的所有要求,每月給他三萬新臺幣零花錢,任由他吃喝玩樂。
家庭教育方面,夫妻二人走向兩個極端,母親對他一味縱容溺愛,無論兒子闖下什么禍都一味包庇。
父親性格暴躁,林清岳貪玩逃課、結交不良少年,就會當眾嚴厲訓斥,甚至動手打罵,還經常當著他朋友的面指責他不求上進、揮霍度日。
長久以來,嚴苛的斥責和母親無底線的縱容,讓林清岳內心滋生怨恨,他不愛讀書,高中輟學之后整日混跡社會,結識了一群游手好閑的朋友,抽煙、喝酒、通宵玩樂成為日常。
隨著開銷越來越大,他經常向父母索要錢財,父母漸漸意識到兒子荒廢人生,便縮減給他的生活費,不再無條件滿足他的揮霍需求,這件事徹底點燃了他心中長久積壓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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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朋友們閑聊時,林清岳生出一個喪心病狂的念頭,他給身邊的伙伴洗腦,只要除掉自己的父母,巨額人身保險理賠金、家里的房產和存款就全部歸自己所有,拿到錢之后大家一起平分,所有人都可以過上無憂無慮的生活。
他不止一次對朋友說道:弄死他們我們就能領到巨額保險金,以后再也不會缺錢。
從1997年開始,他前后策劃過三套殺害父母的方案,最開始拉攏學習護理專業的少女卓思吟,打算讓她配置安眠藥,趁父母熟睡注射藥劑,之后偽造車禍意外身亡,以此騙取保險賠償金。
但卓思吟內心害怕,拒絕參與殺人計劃,第一次陰謀宣告失敗,不甘心的林清岳又打算從黑市購買手槍殺害雙親,高昂的價格讓他無力承擔,第二個計劃再次落空。
接連兩次計劃失敗,非但沒讓他幡然醒悟,反而讓他殺意越來越強烈,他找到蘇彥哲、江玉如、賴英毓等幾名好友,下定決心用菜刀親手行兇。
1998年10月10日矛盾徹底爆發,林清岳帶著一眾朋友回到家中吃飯,父親看到他整日無所事事,當著一眾年輕人大罵他不爭氣、只會啃老。
嚴厲的斥責讓年輕氣盛的林清岳顏面盡失,長久積壓的怨恨徹底爆發,當晚他就和同伙敲定動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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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0月11日凌晨兩點,夜深人靜,整棟別墅陷入沉寂,林清岳悄悄打開房門,帶著蘇彥哲拿著兩把鋒利菜刀潛入父母臥室。
彼時林銀樹夫婦睡得十分深沉,完全沒有預料到親生兒子會對自己痛下殺手。
林清岳率先揮刀砍向父親脖頸,劇烈的疼痛瞬間驚醒林銀樹,他不敢相信兒子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一邊奮力反抗一邊大聲呵斥。
蘇彥哲上前死死按住林銀樹,林清岳瘋狂揮刀不停劈砍,臥室的動靜驚醒母親曾玉甘,她驚慌失措起身想要逃跑,林清岳轉身追著母親從二樓砍到一樓,一刀刀狠狠落在母親的頭部、脖頸和身上。
夫妻二人苦苦哀求兒子停手,此時的林清岳早已被貪欲沖昏頭腦,完全不顧二十多年的養育之恩。
持續的瘋狂砍殺結束之后,父親身中57刀,母親身中52刀,刀刃幾乎把皮肉切碎,地板、墻壁到處都是飛濺的血跡和血肉碎塊,屋內場景慘不忍睹。
確認父母徹底沒有呼吸之后,幾個人慌忙清理身上的血跡,銷毀作案痕跡后悄悄離開現場。
第二天清晨,送報員照常上門投遞報紙,反復敲門始終無人應答,透過窗戶看到屋內的血腥場景之后,立刻撥打報警電話。
大批刑警趕到別墅,眼前的景象讓從業多年的警察大為震驚,法醫經過勘驗,兩位死者致命傷口全部集中在頭部和頸部,傷口密集,兇手下手極其殘忍。
林家獨子林清岳作為唯一的家屬,面對警方調查時,假裝悲痛萬分,哭訴自己早上起床發現父母遇害,還向警察謊稱夜里自己睡得很沉,完全沒有聽到動靜。
警方很快發現諸多疑點,別墅門窗完好,不存在外來人員闖入痕跡,林家貴重財物完好無損,父親手腕價值不菲的勞力士手表也沒有被拿走,排除入室搶劫殺人的可能性。
辦案人員對林清岳和他前一晚來往密切的幾名朋友進行傳喚,提取幾人指甲縫隙殘留物,檢驗結果檢出兩名死者的血跡。
在鐵證面前,林清岳的心理防線徹底崩塌,坦白了全部犯罪事實,警方隨后將其余幾名同伙全部抓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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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過程中,林清岳的冷血態度讓辦案人員十分心寒,他沒有表現出絲毫愧疚,平靜地交代自己作案的全部動機。
他怨恨父親經常當眾羞辱自己,貪圖父母高達數百萬元的保險賠償金、房產和存款。
他還坦言,事成之后準備和朋友們瓜分這筆錢財,整日吃喝玩樂,被捕之后依舊不知悔改,甚至認為父母對自己太過苛刻,落到這樣的下場是他們咎由自取。
隨著調查深入,林清岳早在一年前就多次向朋友灌輸弒親騙保的想法,多名朋友明明知道他可怕的計劃,非但沒有勸阻,反而選擇附和,最后還參與行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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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開庭審理,檢方認為林清岳蓄謀已久,作案手段極端殘忍,泯滅人倫道德,社會影響極其惡劣,請求法院判處死刑。
1999年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主犯林清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主要行兇者蘇彥哲判處無期徒刑,其余幾名參與者分別判處15?1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后續經過上訴審理,臺灣高等法院維持原判,依法判處死刑,2001年,林清岳被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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