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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從義理結構、工夫特色的分析框架,可對張載“變化氣質”說進行整全研究。“變化氣質”具有兩個維度的工夫特色,其一是內外發明的綜合性特色,張載的“合內外”工夫與程顥、王陽明的“無內外”工夫不同,與朱熹的“內外交相養”工夫則大同小異;其二是運作方式的多樣性特色,包括作為工夫學理基礎的“為學”方式、遵循禮儀規則的“中禮”方式、培育德性根據的“養氣”方式。在“變化氣質”的義理結構中,“氣質”之說為義理學的展開提供了新的概念,“氣質之性”理論為變化氣質工夫奠定了新的人性論基礎,“正心”原理和“德勝其氣”原理則解釋了變化氣質工夫的內在機制。
關鍵詞:張載;氣質之性;變化氣質;工夫特色;義理結構
呂大臨《橫渠先生行狀》記載,張載晚年講學,“學者有問,多告以知禮成性、變化氣質之道”(《張載集》,第383頁,標點略有改動)。“變化氣質”,既是張載獨創的工夫形態,也是他在工夫實踐中建構的義理學說。然而直至21世紀,在張載理學研究專著中才對“變化氣質”有所關注。(參見楊立華,第129-135頁)為數不多的專題論文則只關注“變化氣質”的工夫層面,而忽略了“變化氣質”還有義理的維度。針對這一現狀,有必要從義理結構、工夫特色兩個角度對“變化氣質”說進行整全的研究。變化氣質的工夫與義理之間的關系錯綜復雜,為了行文方便,以下先考察“變化氣質”的義理結構,然后探究“變化氣質”的工夫特色,最后對基于“變化氣質”工夫實踐的義理創新略加總結,其間還將論及“變化氣質”之工夫與義理的關系。
一、“變化氣質”義理的三重結構
在回答弟子“氣質之說始于何人”的問題時,朱熹說:
此起于張、程。某以為極有功于圣門,有補于后學,讀之使人深有感于張、程,前此未曾有人說到此。如韓退之《原性》中說三品,說得也是,但不曾分明說是氣質之性耳。性那里有三品來!孟子說性善,但說得本原處,下面卻不曾說得氣質之性,所以亦費分疏。諸子說性惡與善惡混。使張、程之說早出,則這許多說話自不用紛爭。故張、程之說立,則諸子之說泯矣。(黎靖德編,第70頁)
在這里,朱熹總結了儒家的人性論歷史,肯定“氣質”之說與“氣質之性”的提出“極有功于圣門”。“氣質”之說與“氣質之性”,是由張載率先提出的,隨后由張、程共同倡導。(參見林永勝,第249頁)
在《經學理窟》中,張載特意設置了以“氣質”為篇題的專論。《經學理窟》的《氣質》篇,對變化氣質工夫與義理的闡發最為集中;而《經學理窟》的《義理》《學大原上》,以及《正蒙》的《誠明》諸篇,則對此作了重要補充。依據朱熹的總結,并經由筆者的梳理,有理由認為變化氣質的義理結構是由“氣質”之說、“氣質之性”理論、“變化氣質”原理三個層次組成的,因而可以將其稱作“變化氣質”義理的三重結構。
(一)“氣質”之說。張載首創的“氣質”之說,與“氣”這一詞語的過往使用情況有關。有學者把荀子所用的“氣”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人身之氣”,另一種是“自然界之氣”。(參見小野澤精一、福光永司、山井涌編,第79頁)這一區分,同樣適用于孔子、孟子和漢儒所說的“氣”。例如,孔子所謂“血氣”,就屬于“人身之氣”。他說:“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論語·季氏》)《淮南子·詮言訓》所謂“凡人之性,少則猖狂,壯則暴強,老則好利”,可以視作對《論語·季氏》篇“君子有三戒”章的訓解。把“猖狂”“暴強”“好利”歸結為“人之性”,可以理解為“本原”之性“下面”(黎靖德編,第70頁)的情緒沖動之性和生理貪欲之性。荀子使用“血氣”一語更多,他說:“凡用血氣、志意、知慮,由禮則治通,不由禮則勃亂提僈。”(《荀子·修身》)清儒王先謙解釋說,若不用禮儀約束人的行為,“則血氣強者多悖亂,弱者多弛慢也”(王先謙,第23頁)。他認為“血氣”有強弱之分,強者之“悖亂”,屬于情緒沖動之性;弱者之“弛慢”,則與人的個性有關。又如,孟子也在與“血氣”相近的語義上使用“氣”這一詞語,他說:“夫志,氣之帥也;氣,體之充也。夫志至焉,氣次焉。故曰持其志,無暴其氣。”(《孟子·公孫丑上》)漢儒趙岐在注解中,把孟子所謂“氣”的含義歸結為“喜怒”。(參見《孟子注疏》,第74頁)由此可知,孟子這里所謂“氣”,“基本上是指構成人身體的東西”(張岱年,第31頁),具體指人的“喜怒”等情緒,與孔子所謂“血氣”的情緒沖動含義相近。孟子所謂“以志帥氣”之“氣”,與孔子所謂“血氣”也有差異:孟子是用單字詞“氣”表示“人身之氣”,而孔子則用復合詞“血氣”表示“人身之氣”,“氣”比“血氣”更具概括性和抽象性。在孔、孟、荀之后的儒家話語中,關于“自然界之氣”的言說主要見于《禮記·月令》篇所說的“天氣”“地氣”“寒氣”“暖氣”“春氣”“秋氣”等。《說文解字》第一篇“氣部”以“云氣”解釋“氣”,這種“氣”也屬于“自然界之氣”。從學理看,以上第一種類型的“氣”,其性質是人類生理學和心理學的;而第二種類型的“氣”,其性質則是自然觀的。
綜上所論,“氣”一詞既具有人身之氣的意涵,又具有自然界之氣的意涵。這就使得“氣”的使用很容易產生歧義。張載創制“氣質”一語,主要用以指人身之氣,從而與自然界之氣區別開來,使“氣”一詞在指稱人性時不再受詞義混淆的困擾。在“氣質”一語被提出之后,張載有時仍然使用“氣”作為“氣質”的省稱。他說,“今人所以多為氣所使而不得為賢者”(《張載集》,第266頁)。其中的“氣”以及“德勝其氣”(同上,第23頁)中的“氣”,都是“氣質”的省稱。分析地看,氣質之“氣”“指陰陽五行之氣”;氣質之“質”“指由氣積聚而成的一定形質”(陳來,第198頁)或“形體”(《孟子注疏》,第74頁)。綜合地看,“氣質”具有或善或惡以及善惡混的偶然性和不確定性。可以這樣界定“氣質”:它是人受生理欲望、社會習俗制約而形成的形質或素質,以及人在內外因素影響下所形成的性格、心理乃至言行舉止。
值得注意的是,張載所創制的“氣質”這一術語不僅豐富了“人身之氣”的內涵,還揭示了“氣質”的實質。他說:“人之剛柔、緩急、有才與不才,氣之偏也。”(《張載集》,第23頁)“剛柔”“緩急”指人的個性;而“才與不才”的“才”,則指人的才能及其運用。這里涉及才性論問題。西晉袁準在其《才性論》中指出:“性言其質,才名其用。”(見歐陽詢,第386頁)張載曾把“不才”解釋作“意氣柔弱怠惰”(《張載集》,第263頁),意為消極的精神狀態是無法使“才”施之于“用”的。相反,若意氣剛強勤勉,“才”便能夠施之于“用”。在張載看來,人的個性無法保持中和平正、才能無法施之于“用”,都屬于“氣之偏”。這些是對氣質內涵的補充。即使人的個性和才用發生了偏差,也不能認為這就是人性“惡”的來源。張載認為,人性之“惡”源于“氣之欲”。他說:“湛一,氣之本;攻取,氣之欲。口腹于飲食,鼻舌于臭味,皆攻取之性也。知德者屬厭而已,不以嗜欲累其心,不以小害大、末喪本焉爾。”(同上,第22頁)這是將“攻取”的意涵歸結為“氣之欲”,指的是源于氣質的貪欲。在張載的思想體系中,構成“氣質”的,包括“氣之情”(情緒)、“氣之性”(個性)、“氣之才”(才用)和“氣之欲”(嗜欲)。在考察以孔、孟為代表的中國早期哲學話語時,漢學家艾蘭(Sarah Allan)準確地觀察到:“‘氣’是諸如情欲、進攻性與貪婪等情緒化行為的根源。”(艾蘭,第97頁)而在張載看來,“氣之欲”作為源于氣的物欲及情欲,是“氣質”諸多含義中的實質所在,也是在“氣質”的各種表現中需要予以重點改變的。
(二)“氣質之性”理論。張載為重構儒家人性論所作的重要貢獻,表現在以下兩方面。第一,發展了孟子的性善論。他提出的“天地之性”,其內蘊的“善”與孟子所謂“性善”的“善”是同等性質的,都指人性“本原處”(黎靖德編,第70頁)的“善”。在此基礎上,張載對孟子性善論的發展表現在以下幾方面。首先,針對佛老單純以虛無言性,漢儒單純以氣言性的兩偏之失,張載既為人性“發源立本”(《張載集》,第329頁),又不忽視人性的復雜現實,在儒家人性論歷史上第一次提出“天地之性”與“氣質之性”兩重化的人性論,認為二者分別根源于“虛”與“氣”。(參見林樂昌,2000年,第52頁)“天地之性”,是張載對孟子“性善”的新表達。其次,張載強調“天地之性”與“氣質之性”不是并列的,而是有本有末的。他指出:“性之本原,莫非至善。”(《張子全書》,第350頁)“至善”是先驗的、普遍的、確定的、絕對的“善”。最后,張載認為“至善”有其形而上的根據,即作為宇宙本體的“太虛”(天)。他說:“虛者,止善之本也,若實則無由納善矣。”(《張載集》,第307頁)他還認為太虛是“至善”的本體根據(參見同上,第326頁),如果太虛是一種“實”的存在,則無從容納至善。
第二,創構了“氣質之性”理論。把“氣質”這一具有生理學和心理學性質的術語,改造為人性論概念,創構了“氣質之性”理論,進而為儒學重構了完備的人性論。對于“氣質”與人性的關系,朱熹看得很清楚,他指出:“氣積為質,而性具焉。”(黎靖德編,第2頁)張載所謂“氣質”,多用以指稱“天地之性”對立的“氣質之性”。他“自立說以明性”(《張載集》,第275頁)的獨特貢獻,在于創構了“氣質之性”理論。張載對“氣質之性”理論的闡發,不僅有助于解決“性善”的來源問題,更重要的是,有助于解決“性惡”的來源問題。
以上有關張載如何發展孟子性善論的內容中已對人性“善”及其來源問題有所交代。對于人性“惡”及其來源問題,張載是與人性“善”及其來源問題一起加以探究的。他多次使用“人之氣質美惡”(同上,第266頁),“有天生性美”與“不美”等說法。(參見同上,第264頁)張載所謂“氣質美惡”,即“氣質善惡”。他認為,氣質之性是既有善也有惡的。與此相關,有兩個問題需要深入辨析和探究。
一是關于“氣質之性”的“善”與“天地之性”的“至善”二者的區別。在張載那里,“善”有高低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的“善”,是內在于天地之性的“至善”。張載認為,“至善”是最高的道德價值。(參見林樂昌,2020年b,第11頁)其他一切道德價值必須“于此發源立本”(《張載集》,第329頁)。“至善”屬于高層次的“善”。第二個層次的“善”,是人天生本有的氣質之“善”。張載說,“天資美不足為功”(同上,第271頁)。“天資美”,指氣質之“善”;“不足為功”,指僅憑氣質之“善”還不足以支撐道德修養工夫。氣質之“善”屬于低層次的“善”。這兩種高低不同層次的“善”雖有相通之處,但低層次的氣質之“善”并不能作為道德何以可能的本體根據;又由于氣質之“善”是后天的、殊異的、偶然的、相對的“善”,故不能作為道德何以可能的普遍根據。
二是關于人性“惡”及其來源問題。這是“氣質之性”理論的重點內容,也是疑難所在。人的氣質,不免表現為物欲或情欲。在張載看來,情欲或物欲“未必為惡”(同上,第323頁),因為他主張:“飲食男女皆性也,是烏可滅?”(同上,第63頁)雖然人性“惡”與氣質有關,但并不能因此就把“惡”的來源簡單地歸結于氣質。值得注意的是,人性“惡”必然關聯著人的行為。在物欲與情欲的驅動下,人的行為無法自控的狀態被張載稱作“嗜欲”。“嗜欲”作為“氣之欲”的沉溺,是人性“惡”的主要來源。還有一種情形,是人在物欲或情欲的誘惑下,情緒及行為“不中節則為惡”(同上,第323-324頁)。這是說,人的行為如果不符合道德倫理規則,也會產生“惡”。康德指出,人的“天性沒有被置于規則之下,這才是惡的原因”(康德,第9頁)。張載和康德都看到,人性若失去規則的約束,惡行便不可避免。勞思光認為,張載對人性何以有“惡”的問題,“并未能提供明確解答也”。(參見勞思光,第140頁)這一論斷與張載“氣質之性”理論的實際并不相符。
(三)“變化氣質”原理。以張載的相關文獻為基礎,能夠從變化氣質的義理學說中歸納出兩項原理:一是“正心”原理,二是“德勝其氣”(《張載集》,第23頁)原理。所謂“變化氣質”原理,是從變化氣質的義理學說中概括得出的基本原則。
第一,關于變化氣質的“正心”原理。在對“變化氣質”多有論述的《經學理窟·學大原上》中,張載說:“正心之始,當以己心為嚴師,凡所動作則知所懼。如此一二年間,守得牢固則自然心正矣。”(同上,第280頁)此外,他還說,“為學所急,在于正心求益”(同上,第375頁)。對于張載所謂“正心”或“心正”,關鍵在于理解何謂其“正”。他說:“蓋得正則得所止,得所止則可以弘而至于大。”(同上,第26頁)“得所止”與《大學》所謂“大學之道”“在止于至善”有關。對此,張載解釋說:“大學之道在止于至善,此是有本也。思天下之善無不自此始,然后定止,于此發源立本。”(同上,第328-329頁)他認為,只有將“至善”視作道德價值的本始,才有可能“定止”。王夫之解釋“得正則得所止”說,“所止者,至善也”(王夫之,第133頁)。“得正”與“得所止”的意涵是相通的。由于“得所止”的“所止”意謂“至善”,因此“得正”的“正”也意謂“至善”,以至“正心”的“正”及“心正”的“正”都意謂“至善”。(參見林樂昌,2020年b,第11頁)而“得正”和“得所止”之“得”,則指在工夫實踐中最終獲得“至善”這一道德價值。“正心”之“正”是動詞,指以至善為范導,推動“心”的能力和境界不斷提升;“心正”之“正”是名詞,指“心”最終獲得至善這一結果。“正心”作為變化氣質原理,其“心”必然與“氣”有所關聯。張載謂“君子心和則氣和,心正則氣正”(《張載集》,第265頁),所表達的就是這種關聯。總之,可以把“正心”原理視作變化氣質的至善價值定向原理。
第二,關于變化氣質的“德勝其氣”原理。在《正蒙·誠明篇》中,張載提出:“德不勝氣,性命于氣;德勝其氣,性命于德。窮理盡性,則性天德,命天理。”(同上,第23頁)“天德”指人的德性是天所賦予的,這與張載所謂“天地之性”的意涵相近;而源于氣或氣質的人性,則屬于“氣質之性”。“天理”指道德性命之理。(參見林樂昌,2005年,第25頁)源于“天理”的命運,屬于“德命”;而源于氣或氣質的命運,則屬于“氣命”。朱熹對張載的性命論理解得很透徹,他說:“德性若不勝那氣稟,則性命只由那氣;德性能勝其氣,則性命都是那德。”(黎靖德編,第2516頁)“德勝其氣”所蘊含的“德”“氣”關系,既是其性命論的基本問題,也是其“德勝其氣”原理的基本問題。“德勝其氣”原理不僅突顯變化氣質工夫的主體是德性主體,而且以“勝”這一方式表達戰勝“氣”的道德勇氣。總之,可以把“德勝其氣”原理視作變化氣質的主體盡性能力原理。
依據“變化氣質”原理,能夠從兩方面有效解釋變化氣質工夫的內在機制。第一方面,關于變化氣質工夫的構成機制。這一機制所揭示的是,變化氣質工夫的結構,以及結構內各要素的屬性、定位、作用。變化氣質的“正心”原理蘊含了“心”“氣”兩要素及其關系,“德勝其氣”原理蘊含了“德”“氣”兩要素及其關系。合觀變化氣質的兩個原理,實際蘊含的是“心”“德”“氣”三要素。與變化氣質原理的三要素相對應,變化氣質工夫也蘊含了三要素:工夫的主體、工夫的根據和工夫的對象。這三要素組成了變化氣質工夫的結構。
首先,工夫的主體指變化氣質工夫的掌控者,對應于原理三要素中的“心”。任何道德修養工夫都不能沒有主體,之所以仍然把工夫的主體提出來加以論說,針對的是有學者提出變化氣質工夫所蘊含的“心”與“氣”二者可以“互換主體”(參見王雪卿,第329頁)。因此必須明辨變化氣質工夫的“主體”究竟何指,“主體”可否“互換”。質言之,變化氣質工夫的主體指表征學者精神能力的“心”或“己心”。其實,其他各派理學家也多以“心”表示工夫的主體。而且,這與現代學者的認知也是一致的,例如賀麟便強調“主體即心”(賀麟,第1頁)。
其次,工夫的根據指以“至善”為最高價值的德性,對應于原理三要素中的“德”。工夫的德性根據既是工夫實踐的價值訴求,也指向工夫實踐“矯惡為善”(《張載集》,第271頁)的目的。對此,變化氣質工夫的三種運作方式都能夠得到印證:“為學”方式強調“成德謂之學”(《張子全書》,第284頁);“中禮”方式強調“以禮成德”(同上,第272頁);“養氣”方式強調“生浩然道德之氣”(《張載集》,第281頁)。
最后,工夫的對象指變化氣質工夫所要重點加以改變的“氣之欲”(同上,第22頁)。“氣之欲”乃至“縱欲”(同上,第264頁),是人性“惡”的主要來源,對應于原理三要素中的“氣”。
作為工夫主體的“心”或“己心”,與作為工夫對象的氣或氣質,在變化氣質工夫中的屬性、定位及作用截然不同。如果認為在變化氣質的工夫實踐中“心”與“氣”二者可以“互換主體”,則意味著“氣”有資格充當“變化氣質”工夫的“主體”,這顯然是有違于張載“變化氣質”工夫的構成機制的。
而張載對變化氣質工夫的運行機制的思考則揭示出,變化氣質工夫的運行方式,以及什么是其運行方向的決定力量。變化氣質工夫的運行機制,也離不開工夫的主體、工夫的根據和工夫的對象這三個要素。作為工夫主體的“心”,具備推動變化氣質工夫運行的能力。張載說“心能盡性”(同上,第22頁),指作為工夫主體的“心”具有領悟“天地之性”這一人性本原的能力,并據以主導變化氣質工夫的運行。張載還說:“形而后有氣質之性,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故氣質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同上,第23頁)在他看來,“氣質之性”并非人的本性,因而人必須“善反”,返歸于“天地之性”這一人性的本原。可見,“盡性”和“善反”都屬于“心”之“能”,亦即工夫主體掌控變化氣質工夫的能力。如上所述,變化氣質工夫必須以德性為根據。德性根據內化于作為主體的“心”,便使工夫主體成為德性主體。在變化氣質工夫的運行過程中,“心”之“能”,亦即工夫主體的“盡性”和“善反”能力,是變化氣質工夫運行方向的決定力量。
張載深知,變化氣質工夫的運行過程不無曲折。上述“心”之“能”,屬于主導變化氣質工夫運行的正向力量。與變化氣質工夫的“心”之“能”根本不同,張載還注意到“氣”之“動”的存在。他引用孟子所謂“反動其心”(《孟子·公孫丑上》)的說法,認為人若“無敬心”,則“志亦為氣所流”(《張載集》,第280頁),意思是心、志被“氣”擾動,導致行為因失德而失控。氣“反動其心”,屬于主導變化氣質工夫運行的反向力量。變化氣質工夫運行的正向力量與反向力量是根本對立的。唐君毅強調:“吾人固不能直依于此氣,以行道成德,而盡性立命也。”(唐君毅,第380頁)總之,正像張載強調君子絕不以“氣質之性”為“性”一樣,他所倡導的變化氣質工夫也絕不以“氣”為主體,而“氣”之“動”也絕不能成為變化氣質工夫運行方向的決定力量。
綜上所論,作為變化氣質義理結構的“氣質”之說、“氣質之性”理論和“變化氣質”原理三個層次,各有其相對獨立的內容。同時,這三者又是逐層遞進的:從“氣質”之說所提供的“氣質”這一核心概念,遞進到“氣質之性”這一新的人性理論;再從“氣質之性”理論,遞進到“變化氣質”原理。
二、“變化氣質”工夫的特色
依據張載有關“變化氣質”的多方面論述,經由文本梳理和思想闡釋,有理由認為變化氣質工夫具有二維特色:內外發明的綜合性特色、運作方式的多樣性特色。
(一)內外發明的綜合性。張載論述變化氣質工夫,有所謂“內外發明,此合內外之道也”(《張載集》,第270頁)的說法。“發明”的本義是不同文本的互相印證,張載則將其用于道德修養實踐領域,強調把內在工夫與外在工夫綜合為一個整體。在他的話語中,變化氣質工夫的“內外發明”與“合內外”的內涵是相同的。對于變化氣質工夫的“內外發明”或“合內外”特色,也可以用現代詞語“綜合性”加以表達。在與其他學派的理學家處理“內”與“外”關系的方式進行比較中,這一特色才能清晰展現。島田虔次指出,宋學興起以后的思想史,可以說是“內”同“外”之對立斗爭的歷史。(參見島田虔次,第82頁)需要說明的是,包括張載在內的不同學派的理學家對“內”與“外”關系的處理方式,既涉及工夫論,也涉及認識論、理觀等多方面的內容。以下考察,僅限于與本文主題相關的工夫論。
程顥在工夫論意義上明確言及“內”與“外”的關系。在著名的《定性書》中,程顥這樣解釋“定性”工夫:“所謂定者,動亦定,靜亦定,無將迎,無內外。茍以外物為外,牽己而從之,是以己性為有內外也。”(《二程集》,第460頁)“無事則定,定則明,明則尚何應物之為累哉?”(同上,第461頁)他所說的“內”,指“我”或“己”;所說的“外”,則指外在事物。程顥反對工夫“有內外”,強調工夫必須“無內外”,其實追求的是一種超越內外區分的境界。(參見龐萬里,第250頁)與此不同,張載所謂“合內外”,是以“有內外”為前提的。其“內”,指以“心”為主宰,并能夠調動“莊敬”“積善”“心和”等精神的內在工夫;其“外”,指以禮儀規則為遵循的外在工夫;其“合內外”,則強調內在工夫與外在工夫加以綜合。程顥的工夫論屬于典型的“無內外”,而張載的工夫論則屬于典型的“合內外”。
朱熹在工夫論意義上處理“內”與“外”關系的方式,不同于程顥,而與張載有相同之處。朱熹在論“主一”與“閑邪”的關系時說:“主一似‘持其志’,閑邪似‘無暴其氣’。閑邪只是要邪氣不得入,主一則守之于內。二者不可有偏,此內外交相養之道也。”(黎靖德編,第2465頁)“內外交相養”與張載所謂“內外發明”若合符節。此外,朱熹對“誠”這一修養工夫的闡發與張載具有一致性,朱熹也使用了“合內外之道”的說法。他說:“誠者,合內外之道,便是表里如一,內實如此,外也實如此。”(同上,第543頁)對于修養工夫的“內”與“外”,朱熹曾解釋說:“心既常惺惺,又以規矩繩檢之,此內外交相養之道也。”(同上,第200頁)“常惺惺”指心的內在“喚醒”工夫;“規矩”指外在規則或準繩。與張載所說的“外”相比,朱熹所說的“外”的含義更為寬泛,其意義雖與張載以“禮”為“外”有重疊之處,但“禮”是嚴格以日常生活的禮儀規范為具體內容的。
王陽明的心學立場與其工夫論是一致的,都強調“無內外”,而最能突顯“無內外”心學立場的是“心外無物”(《王陽明全集》,第24頁)這一命題。“心外無物”強調對心與物、內與外二元對峙的超越,認為在心的意向作用下,心與物在實踐和認知過程中都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心外無物”的“物”,多指人的行為物亦即道德實踐,但有時也指自然物。《傳習錄》記載,“先生游南鎮”看“巖中花樹”對弟子提問的回答,就是把“心外無物”之“物”作為自然物(“巖中花樹”)的實例。陽明說:“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汝心同歸于寂。你來看此花時,則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同上,第108頁)他的這一心學立場,是貫通于工夫論的。陽明說:“功夫不離本體,本體原無內外。只為后來做功夫的分了內外,失其本體了。如今正要講明功夫不要有內外,乃是本體功夫。”(同上,第92頁)他先后倡導的“知行合一”與“致良知”,都屬于“無內外”的工夫。可見,陽明“功夫不要有內外”的主張,是有別于張載的“合內外”工夫的。
綜上所論,程顥、王陽明的工夫論都主張“無內外”,其實質是對內外工夫區分的消解,與張載變化氣質工夫的“合內外”相比有很大差異。朱熹有關“內外交相養”的工夫論,則與張載的工夫論大同小異。換言之,程顥、王陽明所強調的“無內外”工夫,較適用于悟性高超之士;而張載所強調的“合內外”工夫,朱熹所提倡的“內外交相養”工夫,則更便于實操,因此適用于悟性高低不同的所有學者。
(二)運作方式的多樣性。從張載的多方面論述可以看到,他并沒有把變化氣質工夫固化為單一的實踐模式,而是從多角度展現其工夫的三種運作方式:“為學”“中禮”“養氣”。這里需要說明的是,不同學者對于“變化氣質”工夫運作方式的理解或有不同。有學者將其歸納為“養氣”“為學”和“虛心”,并認為“虛心”也就是“變化氣質”工夫。(參見張建民,第20頁)本文未把“虛心”納入“變化氣質”工夫的理由是,“變化氣質”是修養工夫的初級階段,而“虛心”則是修養工夫的高級階段。張載說:“為學大益,在自能變化氣質,不爾卒無所發明,不得見圣人之奧。故學者先須變化氣質,變化氣質與虛心相表里。”(《張載集》,第274頁)這里涉及學者工夫與圣人工夫之別,以及工夫先后、表里之意。“變化氣質與虛心相表里”,是說“變化氣質”與“虛心”是工夫由淺入深、從低到高的兩個不同階段。作為“圣人”工夫的“虛心”,指體悟宇宙真諦的直覺能力。(參見林樂昌,2020年a,第50頁)作為學者工夫的“變化氣質”與作為圣人工夫的“虛心”,二者不能混為一談。
變化氣質工夫的運作方式之一是“為學”。張載在論及“變化氣質”工夫時,把它納入“為學”這個更為寬闊的視野。他說:“今人所以多為氣所使而不得為賢者,蓋為不知學。”(《張載集》,第266頁)就是說,人們之所以受氣質束縛,其原因在于“不知學”。對于變化氣質而言,“為學”看似空泛,但其實繼承了孔子以來的傳統。孔子把儒學歸結為“為己”之學(參見《論語·憲問》),強調“學”的實質在于“修己”。(同上)張載很重視“為己”之學,并對此作了新闡發,他說:“‘君子莊敬日強’,始則須拳拳服膺,出于牽勉,至于中禮卻從容,如此方是‘為己’之學。”(《張載集》,第269頁)張載把“為己”之學歸結為以精神能量為特征的內在工夫(“莊敬”)與以禮儀規則為遵循的外在工夫(“中禮”)的綜合。這就把變化氣質的“合內外之道”意蘊,融入孔子的“為己”之學當中了。受此影響,后來朱熹也主張“為學乃能變化氣質耳”(黎靖德編,第2949頁)。
變化氣質工夫的運作方式之二是“中禮”。在《經學理窟》的《氣質》篇中,張載要求“學者先須去客氣”(《張載集》,第268頁),“拂去舊日所為,使動作皆中禮,則氣質自然全好”(同上,第265頁)。所謂“客氣”,指言行中的虛浮輕傲之氣,這也屬于氣質。在張載看來,改變氣質必須“學禮”。他說:“學禮,學者之盡也,未有不須禮以成者也。”(《張子全書》,第247頁)張載還說:“某所以使學者先學禮者,只為學禮則便除去了世俗一副當世習熟纏繞。”(《張載集》,第330頁)所謂“除去了世俗一副當世習熟纏繞”,也就是除去氣質之性的意思。“學禮”,必須“知禮”。如所周知,“知禮成性”是張載所制定的與“變化氣質”并行的工夫形態。“知禮”指理解禮的本質,“成性”則指道德人性的完成。據此可知,“知禮成性”也就是“以禮成德”。(參見《張子全書》,第272頁)“學禮”與“知禮”必須落實于“中禮”,使學者的言行舉止符合禮儀規則。這意味著,人性的成長需要禮儀規則的約束。
變化氣質工夫的運作方式之三是“養氣”。在論及變化氣質工夫時,張載指出:“惟其能克己則為能變,化卻習俗之氣性,制得習俗之氣。所以養浩然之氣是集義所生者,集義猶言積善也,義須是常集,勿使有息,故能生浩然道德之氣。”(《張載集》,第281頁)值得注意的是,這里張載是把“養氣”納入變化氣質工夫加以論說的。“養‘浩然之氣’”,簡稱“養氣”。而“習俗之氣性”或“習俗之氣”,指的也就是“氣質之性”。在孟子那里,人之所以能夠養“浩然之氣”,是因為能夠“集義”。張載把“集義”解釋為“積善”,即積聚善德,認為常“積善”就能夠生出“浩然道德之氣”。他把孟子的“養氣”說歸結為由“積善”而“生浩然道德之氣”,這一新闡發使“養氣”說的價值意蘊和道德意識更加突出了。
張載所謂“變化氣質”與“生浩然道德之氣”,分別受孟子論“氣”兩重意蘊的影響。第一,孟子所謂“我善養吾浩然之氣”,指精神心、志之氣,這是發自心、志的德性之“氣”或精神之“氣”,與血氣等生理之氣有本質區別,這屬于其第一重意涵的“氣”。第二,如前所述,孟子所謂以志帥氣之“氣”和“體之充”之“氣”,都指人身之氣,屬于第二重意涵的“氣”。第二重意涵的“氣”與孔子所謂“血氣”類似,與張載所謂“氣質”接近。在變化氣質工夫的“養氣”方式中,以上兩重意蘊的“氣”的定位和作用是不同的。“養氣”方式之中的氣,指道德精神能量,它能夠作為變化氣質工夫的德性根據,推動“氣質之性”的改善,返本于“天地之性”。而“氣質”之氣,亦即“人身之氣”,不僅不能作為變化氣質工夫的主體和根據,反而是這一工夫要力求改變的對象。因此,張載把孟子的“養氣”方式納入變化氣質工夫也就不難理解了。
綜上所論,“為學”方式能夠為變化氣質工夫奠定學理基礎,“中禮”方式要求學者在變化氣質的工夫實踐中遵循禮儀規則,“養氣”方式能夠為變化氣質工夫培育德性根據。在實踐變化氣質的自我修養過程中,需要兼顧這三種方式,但也并不排斥在特定倫理情境下選用這三種方式的靈活性。盡管這三種方式都與儒家工夫論傳統有關,但將這三者融入變化氣質實踐,使之成為互動互補的工夫整體,并以“變化氣質”相稱,這在儒學工夫論歷史上實屬首創。這里,還需要就變化氣質工夫二維特色的關系略加說明。其內外發明的綜合性特色,是變化氣質工夫的總體特色,因為就其工夫的三種運作方式看,都程度不同地受到這一總體特色的影響或制約。變化氣質工夫的“為學”方式本身便具有內外發明的綜合性質。盡管“中禮”方式側重于外在禮儀規則的遵循,“養氣”方式側重于內在精神能量的培養,但張載在其論述中往往是將“中禮”與“養氣”二者結合在一起加以論說的(參見《張載集》,第265、279、330頁),這表明二者的作用是互補的。
三、基于“變化氣質”工夫實踐的義理創新
“變化氣質”這一工夫形態,是張載在回答弟子的問題時提出的。(同上,第383頁)變化氣質工夫的形成,不僅與張載的講學活動有關,更離不開他變化氣質的親身經驗。張載在回顧早年經歷時說:“某舊多使氣,后來殊減,更期一年庶幾無之,如太和中容萬物,任其自然。”(《張載集》,第281頁)這是說,他早年存在經常放任氣性的性格偏差,后因努力修持,使這一現象大為減少,至工夫純熟時,一年內幾乎不再有放任氣性的情況發生,心境好像“太和”中能夠容納萬物那樣任運自然。朱熹對張載的修養工夫及其義理學說評價很高,盛贊“橫渠用工最親切”(黎靖德編,第2363頁)。又說“他大段用工夫來”,“說做工夫處,更精切似二程”,因而“說得來大段精切”。(同上,第2745頁)“他大段用工夫來”,其“大段”是多義詞,這里義為“極”“十分”(參見龍潛庵編著,第64頁),指張載實踐道德修養工夫的努力程度;對工夫“說得來大段精切”,其“大段”義為“完全”(同上),指張載基于其工夫實踐建構了完備而精切的義理學說。朱熹的評價,也適用于對張載變化氣質的工夫與義理二者關系的理解。
由于變化氣質工夫具有上述二維特色的優勢,因而學者易于踏實運用,工夫也易于發揮實效,所以變化氣質工夫產生了廣泛的歷史影響。程、朱、陸、王等各派理學家都曾以變化氣質工夫教弟子,而最多見的教言是“學問要以變化氣質為功”。“變化氣質”,既是工夫形態,也是義理學說。不難理解,上述變化氣質工夫的二維特色也是蘊含了創新因素的,而變化氣質的義理學說則是對其工夫創新因素的理論升華。任何義理學說的創新,都是其思想價值及其生命力的體現。張載變化氣質的義理創新,包括新概念、新理論、新原理的提出和闡發。張載門人范育在其《正蒙序》中高度評價張載對理學的創新,認為其中包含“有六經之所未載,圣人之所不言”(《張載集》,第4頁)的內容。張載變化氣質的義理學說,也屬于這樣的創新。
如前所述,變化氣質的義理學說是由“氣質”之說、“氣質之性”理論、“變化氣質”原理三個層次組成的。這三重結構的創新表現為以下三點。首先,“氣質”之說的創新。張載首創“氣質”之說,使“氣質”成為指“人身之氣”的專用名詞,并在闡發中豐富了“氣質”的含義,揭示了“氣之欲”是“氣質”的實質,為“氣質之性”理論和“變化氣質”原理的建構提供了核心概念。其次,“氣質之性”理論的創新。張載所創構的“氣質之性”理論,為孟子所謂人性“本原”的“下面”(黎靖德編,第70頁)補充了“氣質之性”,并基于對人性善惡混雜這一現實狀態的分析,揭示了人性“惡”的來源。結合其“天地之性”的論說,有理由認為張載所創制的“天地之性”和“氣質之性”兩重化人性論,拓展了儒學人性論的解釋空間。最后,“變化氣質”原理的創新。其“正心”原理是變化氣質的至善價值定向原理,其“德勝其氣”原理是變化氣質的主體盡性能力原理。這兩項原理解釋了變化氣質工夫的構成機制和運行機制,強調德性主體的盡性和善反能力是工夫運行方向的決定力量。
總而言之,無論就變化氣質義理學說的各個局部看,還是就其整體看,都有理由認為,張載所提出的“變化氣質”說是儒學工夫論歷史上頗具原創性的理論成果。陳榮捷評價說:“‘變化氣質’一語,為新儒家所推崇且為儒門中的杰出貢獻,并成為孔門中的金科玉律。”(陳榮捷,第632頁)這是對張載“變化氣質”義理創新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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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樂昌,蘭州大學哲學社會學院
來源:《哲學研究》202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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