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本文依據(jù)公開司法文書、權威媒體報道進行整理,僅供法治宣傳教育和社會反思之用,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犯罪行為。】
挖掘持續(xù)了整整七天。
5月29日當天三具被發(fā)現(xiàn)后馬上封鎖現(xiàn)場,龍治民上了約束措施,看守所被武J接管。
5月30日更多的J察以及法醫(yī)來到現(xiàn)場,村民說龍家門前原來有個蘿卜窖,后來填平了,種上了白菜。
閆淑霞被問到蘿卜窖的位置時,眼神慌亂,往門檻邊挪了挪,指尖顫巍巍地指了一下——離堂屋門檻不到一米。
民兵開始往下挖。
鏟下去幾鍬就碰到了玉米桿和玉米葉,掀開表層覆土及玉米桿后,刺鼻的腐臭味便撲面而來。
最上面一層整齊地碼著八九具遺體。
頭腳交錯,像碼柴禾一樣,頭挨著下一個人的腳,緊湊地排列。
從邊緣看,下面至少還有一層。
在場的人都倒吸了涼氣。
干了十幾年刑警的王扣成,手也發(fā)顫。
他辦過不少命案,見過不少遺體。
但一次性埋這么多而且碼得如此整齊的,從來沒有過。
挖掘工作從下午一直持續(xù)到深夜。
煤油燈、手電照著坑口,法醫(yī)一具一具編號、拍照、檢驗。
一層又一層。
清完一層,下面還有一層。
到5月31日上午十一點,這個被命名為「3號坑」的蘿卜窖終于清理完畢。
整整33具。
男男女女疊在一起,全部是頭部鈍器傷,一擊致M。
坑長三米,寬兩米,深不過一米多。
就這么大的地方,埋了33個人。
法醫(yī)說,那種頭足交錯的碼法,是最大限度利用空間的方式。
像倉庫里碼貨物。
龍治民自己也供述:「碼整齊點,能多埋幾個。」
3號坑清理完,挖掘還在繼續(xù)。
警犬在院子里四處嗅。
很快,東側的豬圈里又有了反應。
豬圈早就空了,積著豬糞和爛泥。
挖開表層的糞土,下面又是遺體。
這一坑有8具,腐爛程度更重一些,埋的時間更長。
命名為「2號坑」。
6月5日,在龍家?guī)鶘|墻下五十厘米處,又發(fā)現(xiàn)了一堆完全骨化的遺骸。
整理鑒定后,計4具。
這是最早的一批,埋的時間最長,已經(jīng)只剩骨頭了。
命名為「1號坑」。
加上最初發(fā)現(xiàn)的2具男性遺體和1具女性遺體。
2+1+33+8+4 = 48。
整整四十八條人命。
挖到在場的人都麻木了。
鐵鍬一下一下鏟下去,每一鏟都可能碰到人體組織。
有經(jīng)驗豐富的老法醫(yī),挖著挖著突然放下工具,走到院外,蹲在地上平復情緒。
不是沒見過逝者。
是沒見過這么多逝者,密密麻麻埋在一個農(nóng)家小院里,就在主人每天吃飯、睡覺、走路的腳邊。
現(xiàn)場搜出的贓物,更讓人唏噓。
衣物一共三百九十三件。
有男式的褂子、褲子,有女式的襯衫、頭巾,還有小孩的衣服。
全部被洗干凈,疊得整整齊齊,分門別類放在屋里的柜子、箱子里。
像開了個二手衣鋪。
除了衣物,還有兩筐剪下的女性長發(fā)。
長的短的,黑的灰的,攢了滿滿兩筐。
沒人知道龍治民攢頭發(fā)干什么。
財物方面,總共搜出:
現(xiàn)金573元,糧票91.5斤,手表4塊,還有一些雜七雜八的舊物件。
四十八條人命,換了五百七十三塊錢。
平均下來,害一個人,得十二塊錢。
在1985年,大概相當于一個壯勞力六七天的工錢。
龍治民的作案流程非常固定。
第一步,選人。
他在縣城的車站、廣場、勞務市場轉悠,物色目標。
專挑單獨出行的、看起來老實巴交的、身上帶點錢的。
流浪漢、光棍漢、出門找活的農(nóng)民、智力不太健全的人,是首選。
這些人社會關系弱,消失了不容易被發(fā)現(xiàn)。
第二步,誘騙。
借口五花八門:
「家里要蓋房,缺個幫工,一天兩塊錢,管三頓飯。」
「我妹子家在山里,想找個上門女婿,我看你挺合適的,跟我去見見?」
「山里有藥材,我?guī)闳ネ冢u了錢對半分。」
都是針對底層最樸素的欲望:找活干、娶媳婦、賺點錢。
第三步,免費勞力。
人騙回家,先不害命。
先讓干活。
挑水、劈柴、挖地、修豬圈、整理院子。
能使喚多久就使喚多久。
姜三身強體壯,干了兩天活把豬圈挖完后遇害。
杜長英也給他劈了一天柴。
用完了,沒用了,再動手。
第四步,行兇。
一般是在晚上。
趁著別人睡覺的時候,龍治民拿著镢頭或者榔頭對著頭狠狠一下。
通常一下就失去生命體征。
沒死透,就再補一下。
閆淑霞有時會在旁邊拿煤油燈照明。
遇到掙扎的,她也會搭把手按住腳。
對部分男性受害者龍治民還采取了更惡劣的手段。
他曾誘使羅姓、王姓、杜姓三名受害者,先與癱瘓在床的閆淑霞發(fā)生關系,然后趁對方熟睡的時候動手殺害。
后來司法精神病鑒定將龍治民的三個犯罪動機之一確定為謀財、獲得免費勞力、滿足X欲,這成了他連續(xù)作案的重要原因。
閆淑霞在過程中不是完全被動的,她會用肢體和語言配合龍治民進行誘騙,在事后幫忙清理現(xiàn)場,她在犯罪體系里不單是旁觀者和協(xié)助者,還是被當作工具使用的一個環(huán)節(jié)。
第五步,搜刮。
人沒了,先搜身。
錢、糧票、手表,全部拿走。
然后扒衣服,脫鞋子,一樣不剩。
衣服洗凈后改一下,自己穿或者保存下來。
第六步,掩埋。
把尸體拖到埋尸坑旁邊,頭腳交錯地碼好,蓋上一層薄土。
等下一個。
整個過程一氣呵成,就如一套熟練的工序。
三年時間,重復了四十八次。
閆淑霞的角色,一直有爭議。
有人說她被逼的,一個癱瘓的女人,丈夫要犯罪,她攔不住也不敢報警,只能跟著受苦。
有人說她是共犯,她知情且?guī)椭彰鳌茨_手、整理衣物,提醒龍治民補刀。
根據(jù)之后的審訊筆錄以及現(xiàn)場證據(jù)可以確認,她的確從頭到尾都參與了。
龍治民行兇的時候,她在炕上或旁邊。
她沒阻止過一次。
也沒報過一次警。
但她也不是完全沒有動搖。
案發(fā)后幾天她嚇得不敢回家,住在村頭碾房里。
龍治民去叫她,她不肯回。
她和村里的人顛三倒四地說過一些話:家里來了人,第二天就不見了,洗衣服,紅的。
沒人當回事。
大家只當她是癱子,腦子也不好使,說胡話。
她還托人寫過離婚訴狀,遞到鄉(xiāng)里。
訴狀里隱隱約約提到龍治民「不干好事」,但沒明說害命的事。
最后也沒離成。
她在恐懼和依賴之間搖擺。
一方面,她怕龍治民,怕那些逝去的人。
她一個癱子,離了龍治民,怎么活?
誰給她端飯?誰給她挑水?
這是她的困境。
很冰冷,也很現(xiàn)實。
但這不能成為她參與犯罪的理由。
更讓人頭皮發(fā)麻,是龍治民的心態(tài)。
他被捕后,審訊異常順利。
不抗拒,不隱瞞,問什么說什么。
哪一天作的案,那個人大概長什么樣,搜出來多少錢,埋在哪個坑里,他都能說個大概。
說得越詳細,越讓人發(fā)冷。
因為他說這些的時候,語氣太平靜了。
像在回憶自己去年種了幾畝白菜。
民警問他:「你害了這么多人,晚上睡得著覺嗎?就不怕?」
他說:「怕啥?死人也是人嘛。」
停了停,又補了一句:「說完全不怕也不對。有一次我在樓上害了一個,睡到后半夜聽到屋里有響聲,滴答滴答的。我心想,莫非有鬼?可是D說世上沒神鬼嘛。我爬起來把燈點上,端煤油燈的手直發(fā)抖。你想我咋辦?我背口號:下定決心,不怕犧牲,排除萬難,去爭取勝利……」
他就背著語錄,壯著膽子走過去看。
原來是逝者的血從樓板縫里滴下來,滴在下面的盆里。
他松了口氣,把盆挪了個位置就回去接著睡了。
一覺睡到天亮。
四十八個人。
埋在他家院子里,離他睡覺的土炕十幾米遠。
他每天在這上面走路、曬糧食、種白菜。
吃得下,睡得著。
這種麻木,比兇狠更可怕。
挖掘出來的一個問題一直存在著:
這些人是誰?
四十八具遺體,能確認身份的只有十幾人。
都是近期失蹤、家屬報過案的。
杜長英、姜三合……
剩下的人中三十多人不知姓名、無從聯(lián)系。
有流浪漢、討飯者、外地打工人員和走親戚迷路的人。
像一滴水,落在龍治民家院子里,悄然無聲的消失。
要不是因為杜長年堅持不懈地尋找弟弟,要不是因為姜銀山五個月不放棄的努力,要不是因為那張1.85元的麥草條子,要不是因為兩撥家屬剛好碰上。
這些人,可能永遠都不會被發(fā)現(xiàn)。
龍治民可能還會繼續(xù)做下去。
五十個,六十個,一百個。
直到院子埋不下為止。
下一篇,講從讀書少年到動蕩運動小頭目,再變成連環(huán)作案者,龍治民的人生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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