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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民政廳、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聯合印發《關于支持養老機構“開門辦院”助力老年友好型社會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鼓勵具備條件的養老機構打開“圍墻”,將專業養老服務資源向周邊社區和老年人家中延伸,促進機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融合發展。
根據《通知》提出的三步走目標,到2027年,我省將培育一批“開門辦院”試點機構,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到2028年,養老機構社會服務功能明顯增強,與社區、居家的互動機制基本建立;到2030年,“開門辦院”成為多數養老機構的自覺行動和常態化服務內容。
《通知》從四個維度部署了重點任務。在開放機構設施方面,支持養老機構將食堂、醫務室、活動室等設施打造成“老年大學”“社區客廳”等公共空間,有序向周邊老年人開放;鼓勵專業社工、護理員、康復師等為高齡、獨居、空巢老年人提供探訪關愛、心理慰藉等志愿服務,支持與醫療機構合作共建認知友好服務驛站。
在延伸專業服務方面,鼓勵機構將照護服務延伸至老年人家中,提供能力評估、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類機構”上門服務,符合條件的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或給予消費補貼;支持設立“短期托養”床位,提供“喘息服務”,緩解家庭照護壓力;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員開展照護知識與技能培訓。
在促進代際融合方面,搭建“銀齡互助”平臺,鼓勵低齡健康老年人服務高齡、失能等群體;組織養老機構與幼兒園、學校開展“老少同樂”等代際共融活動;引導各類志愿者團隊走進養老機構或延伸進入社區家庭開展為老志愿服務。
在優化機構環境方面,鼓勵機構將適老化改造經驗用于指導周邊社區和家庭改造,支持開辟“銀發商店”開展適老產品體驗和租售服務;積極開展人口老齡化國情省情宣傳教育,弘揚孝親敬老傳統美德。
《通知》明確,各地要將“開門辦院”作為養老服務改革發展的重要抓手,統籌解決政策落實中的困難。對服務成效顯著的機構,在等級評定、資金項目支持等方面予以傾斜,并推動將上門服務等納入長期護理保險或政府購買服務范圍。
山西經濟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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