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那年,黃平突然失去了母親。1997年2月1日,瀘州公交商城二樓服裝批發(fā)店老板吳某萍無端失蹤。當時,吳某萍年近35歲,從此活不見人,死不見尸。
直到2025年6月,因商場樓頂翻修,工人們砸碎了樓頂?shù)囊粋€花壇,其尸骨才被發(fā)現(xiàn)。這起塵封28年的命案也因而告破,兩名嫌疑人陳某芬、楊某根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等罪名被捕。
7月10日上午9時,四川瀘州“花壇白骨案”一審在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下午4時許,黃平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庭審已經(jīng)結束,將擇期宣判。
“兩名被告人對共同實施殺人的基本事實均無異議。其中楊某根對全部罪行坦白認罪,陳某芬在庭審現(xiàn)場當庭翻供,辯稱自己僅為從犯,并非主犯。”黃平說。
“我的媽媽身高一米六多,花壇只有1米多一點,不知道他們是怎么把我媽媽放進去的,讓她在陰暗的空間里躺了28年,風吹日曬。”回憶起母親時,黃平痛哭流涕。
黃平是家中獨子。20世紀90年代初,吳某萍曾是商場里經(jīng)營羊毛衫批發(fā)生意的佼佼者,家境寬裕。事發(fā)當天,黃平像往常一樣到媽媽店里玩耍,“我記得那天媽媽午飯吃得很快,她說有人約了她出去,可這一出去就是28年”。
吳某萍被害當天距離春節(jié)只剩6天。當時,黃平的父母已經(jīng)離婚,他在等待母親中度過了春節(jié)。母親始終杳無音信,此后,黃平常年在商場游蕩,吃百家飯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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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起訴書顯示,被告人陳某芬于1996年左右到瀘州市龍馬潭區(qū)小市公交商城經(jīng)營服裝門市,其間向同在商城經(jīng)營服裝門市的被害人吳某萍借款4萬元,約定年底還款。
同年底,陳某芬讓丈夫楊某根從上海到瀘州幫忙經(jīng)營門市。1997年初,因無力償還債務,二被告人將吳某萍約至公交商城四樓倉庫殺害,陳某芬提前購買了洋鏟用于殺人后挖坑埋尸。
1997年2月1日中午,陳某芬以還錢為由將吳某萍從其門市誘騙至四樓倉庫,假意向吳某萍還錢,楊某根趁吳某萍數(shù)錢時,雙手將吳某萍掐死。隨后二人拿走吳某萍佩戴的戒指等財物,并將尸體裝入進貨編織袋內(nèi)放置于倉庫墻邊。后陳某芬返回門市繼續(xù)做生意,楊某根到公交商城九樓頂一花壇用洋鏟挖坑準備埋尸。
待天黑無人后,楊某根、陳某芬合力將裝尸體的編織袋搬至樓頂,扯出編織袋后,將尸體掩埋在花壇中。
28年后,花壇內(nèi)的尸骨被發(fā)現(xiàn)。根據(jù)瀘州警方此前通報,確定吳某萍為本案被害人后,陳某芬被列為重點犯罪嫌疑人。警方在戶籍系統(tǒng)中并未找到陳某芬的任何有效信息。
經(jīng)過走訪,一名在上海生活多年的女子“陳某宇”進入了警方視線。早年間,“陳某宇”修改了自己的戶籍資料。近年來,她頻繁出境韓國。警方找出“陳某宇”時,發(fā)現(xiàn)如今的她已判若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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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專案組先后抓獲了“陳某宇”和楊某根。審訊中,楊某根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而改名“陳某宇”的陳某芬仍心存僥幸,但最終亦認罪。
法院傳票載明,該案的案由包括“故意殺人罪、偽造身份證件罪、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偷越國(邊)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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