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近日工作提示:針對植物油、調味品、酒類、食糖、淀粉糖五大類重點液態食品的道路散裝運輸,提出全面從嚴管控要求,以有效防范罐體混用、混裝運輸、溯源斷鏈、臺賬缺失等突出風險。
在承運環節,所有食品散裝運輸的罐式容器須在罐體顯著位置清晰噴涂“食品專用”或對應品類專用標識,標識須與罐體底色有明顯差異,字高不低于200毫米,做到規范統一、字跡清晰、附著牢固,嚴禁遮擋、涂改、覆蓋或摘除專用標識及罐體編號,嚴禁使用無標識、標識殘缺或標識模糊的罐體從事運輸。同時嚴格落實專車專用、專罐專運的底線要求,專用罐體僅限運輸對應品類,嚴禁食品與非食品混裝,也嚴禁不同品類液態食品違規混運。停用、報廢或改變用途的罐體須及時清除專用標識,杜絕違規復用風險。此外,所有運輸車輛須取得有效準運證,健全罐體清潔維護、運輸過程管控和從業人員培訓考核等制度,并留存完整臺賬記錄。
在發貨和收貨環節,發貨方作為運輸源頭,須建立健全出庫交付查驗制度,委托具有準運證的運輸經營者,嚴格查驗承運方的準運證、運輸容器合規證明、專用標識、上一批次運輸食品信息、罐體清潔記錄及清潔狀況(無需清潔的除外)、裝載后是否進行有效鉛封等,并如實記錄留檔備查。收貨方作為入庫末端,須嚴格執行入庫查驗制度,到貨后逐項明確查驗人員,核驗承運方的準運證、運輸容器合規證明、專用標識、運輸記錄及清潔記錄,并檢查運輸容器鉛封是否完整,如實記錄存檔,確保首尾兩端管控不留死角。
在全程追溯方面,全市相關主體須嚴格執行三聯單全流程管控,全面落實一車一罐一單、全程留痕可溯的管理模式。發貨方自行印制聯單,如實填寫發貨方相關信息,督促收貨方及時交付聯單第一聯正聯,與第一聯副聯核實一致后存檔備查;承運方如實填寫承運方有關欄目,隨車攜帶聯單,并將聯單各聯隨貨交付收貨方;收貨方完成入庫查驗后,將聯單第一聯正聯反饋發貨方存檔,第二聯交付承運方存檔,第三聯由收貨方自行存檔備查。三聯單須統一規范填寫、專人保管,保存期限為2年,同時鼓勵采用信息化手段制定使用電子聯單。
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各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照法律法規常態化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整改問題。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重點液態食品散裝運輸環節監督檢查力度,全力保障運輸環節食品安全。(記者 郭衛艷)
來源:山西晚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