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小時候給芭比娃娃
玩過換裝游戲嗎?
我會翻遍家里所有的布料,給娃娃做衣服。其實也不是做,只是把一塊布圍上去,用皮筋一固定,然后在腦子里宣布:她現在是公主,是女明星。那時候我們并不在乎搭配,只是在玩。后來長大了,很多人就不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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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開始變成一種考試。得體嗎?顯瘦嗎?適合這個年齡嗎?會不會被人說太夸張?很多人的衣櫥里,都住進了一個考官。
但《欲望都市》里的Carrie Bradshaw不是這樣。她的衣櫥更像一個巨大的藍色游樂場。
走在巴黎街頭,她穿一條巨大的綠色蓬蓬裙,像從童話里走出來。
她愛Dior報紙裙、Prada新款,也照樣把跳蚤市場5美金的白色Tutu裙穿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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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寬大的白襯衫,腰間一系皮帶,就成了自己的衣服。
她把自己的名字戴在脖子上。那條金色的Carrie 項鏈讓很多人第一次意識到,名字也可以是一種裝飾。
別人別胸針,她在裙子、外套、頭發上別一朵巨大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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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說她敢穿。但“敢”這個詞不準確。Carrie 只是在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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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家溫尼科特認為,玩耍不是小孩的專利,一個不能玩的成人,是一個被“應該怎樣”完全占據的成人。一個人只有在玩耍中才能真正進入創造,也只有在創造中,才會發現自己。
這句話放在Carrie身上很準確。
她經常打破規則,再去創造屬于她的規則。高定、舊衣、男裝、紗裙、名字項鏈、巨大花朵,這些東西原本屬于完全不同的語境,她總能拼成一個新的意義。
這就是創造。創造其實并不是憑空變出什么,往往是把已有的東西拆開,按自己的邏輯重新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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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衣如此,寫作也是如此。
除了Carrie之外,很多作家其實都很會和衣服玩。
張愛玲是出了名的愛穿。她寫過一篇散文叫《更衣記》,整篇都是中國女性的服裝史。她說:“對于不會說話的人(舊時代的女性),衣服是一種語言,是隨身帶著的袖珍戲劇。”
《欲望都市》小說的原作者Candace Bushnell本人也很會穿;
Joan Didion八十多歲還在為Celine拍廣告,戴著她標志性的大墨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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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都把穿衣當成另一種寫作。
這不是巧合。能用文字創造世界的人,經常也能用衣服創造自己。她們身上有同一種東西:不被規則馴服,把世界當成可以重新組合的素材。
而玩的能力,在我們的教育里被嚴重低估,卻格外需要被呵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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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帶著心里那個小孩再去玩一次。
玩一次換裝游戲,或者發呆、畫畫、打游戲、和小動物待一下午,做一點看起來沒用、但讓你重新感到自由的事。
或許你也會和你的創造力、和自己,再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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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Tristan
撰文:周景白
設計:小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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