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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減”之后,補課班藏進了寫字樓、居民樓,甚至手機屏幕后面。7月13日,順德區教育局公布一批校外培訓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案例一:文化傳播公司偷偷開班,被罰2.6萬元
佛山市*明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擅自舉辦校外培訓機構案。該機構在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開展學科類培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十七條之規定,教育行政部門決定對當事人處以責令停止舉辦校外培訓機構、罰款26789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科技咨詢公司也來湊熱鬧,被罰5.1萬元
佛山市金*科技咨詢有限公司擅自舉辦校外培訓機構案。該機構在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開展學科類培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十七條之規定,教育行政部門決定對當事人處以責令停止舉辦校外培訓機構、罰款513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個人“單干戶”,被罰10.9萬元
李**擅自舉辦校外培訓機構案。李**在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開展學科類培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十七條之規定,教育行政部門決定對當事人處以責令停止舉辦校外培訓機構、罰款10934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變著法子“打擦邊球”,被罰2.7萬元
陳**變相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案。陳**在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情況下,變相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根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十八條之規定,教育行政部門決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2725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順德教育
整理:南都N視頻記者 陳斌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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