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與商業(yè)伙伴發(fā)生投資糾紛,駕車行駛50多英里前去對質(zhì),并在車上載著兩名年幼兒童的情況下,將對方刺死。法院判處其終身監(jiān)禁,最低服刑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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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的本·瓦贊班加于2025年8月在倫敦南部紐克羅斯蒙森路一處住宅外殺害了26歲的阿約瓦萊·阿拉德賈納。檢方稱,案發(fā)前,兩人因一家汽車租賃企業(yè)的投資款問題發(fā)生矛盾。
紹斯華克刑事法院此前獲悉,阿拉德賈納創(chuàng)辦了這家企業(yè),瓦贊班加則作為出資人參與其中。隨著企業(yè)倒閉并積累債務(wù),在阿拉德賈納遇害前數(shù)周,瓦贊班加和另一名投資人、其伴侶23歲的羅妮克·貝爾豐一直難以聯(lián)系上他。法庭稱,案發(fā)當(dāng)天,瓦贊班加攜帶一把獵刀,與貝爾豐從貝德福德前往倫敦南部尋找阿拉德賈納。兩人同行時,車上還載有兩名年幼兒童。襲擊發(fā)生時,這兩名孩子留在車內(nèi),距離現(xiàn)場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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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陪審團裁定瓦贊班加犯有謀殺罪。周二,倫敦中央刑事法院判處他終身監(jiān)禁,最低服刑24年。他此前已在2025年10月的一次庭審中承認持有帶刃或尖頭物品,隨后又承認違反緩刑規(guī)定。法院就這兩項罪名分別判處其18個月和12個月監(jiān)禁,刑期同時執(zhí)行。
瓦贊班加通過監(jiān)獄視頻連線出庭,在宣判過程中始終沉默。他時而端坐,時而雙手托腮伏在桌前。貝爾豐被控謀殺,但最終被判無罪。她在庭審中表示,自己完全不知道伴侶攜帶刀具,也不知道他有實施暴力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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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詹姆斯·布朗御用大律師在庭上表示,瓦贊班加在白天發(fā)生的一場沖突中刺中阿拉德賈納胸部,案發(fā)過程部分被一戶人家的門鈴攝像頭拍下。行兇后,瓦贊班加一度逃離現(xiàn)場,隨后又短暫返回,撿起自己掉落的手機,然后乘坐由貝爾豐駕駛的車輛離開。
布朗對陪審團說,瓦贊班加“對阿拉德賈納確實懷有強烈怨恨”。他此前曾為A2M2汽車租賃企業(yè)的車輛維修投入資金。庭審中出示的信息顯示,瓦贊班加和貝爾豐曾不斷嘗試追回損失,并尋找阿拉德賈納的下落。
瓦贊班加辯稱,自己刺傷阿拉德賈納是出于正當(dāng)防衛(wèi)。但法庭同時聽取了相關(guān)證據(jù),顯示他長期隨身攜帶刀具,這種情況已持續(xù)約7年。案發(fā)當(dāng)晚,兩人在倫敦市中心滑鐵盧橋附近被警方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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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出庭的檢察官本杰明·霍爾表示,被告此前已有12項前科,其中包括多項與持刀有關(guān)的定罪,且有一次涉及持刀威脅他人。霍爾還說,被告作證時承認,自己自2018年以來“多數(shù)時候都會帶刀”。
阿拉德賈納的母親洛拉·保羅的聲明在法庭上宣讀。她形容兒子是一個“善良的人”,“總是想幫助別人”。她說:“阿約瓦萊是個很受歡迎的年輕人,他有很多朋友,大家都很喜歡他。母親不該埋葬自己的孩子。”
阿拉德賈納的伴侶凱特琳·愛德華茲表示:“這件事帶來的創(chuàng)傷,已經(jīng)嚴重影響了我的心理健康。我的伴侶以最暴力的方式被從我們身邊奪走了。”瓦贊班加的辯護律師珍妮·登普斯特御用大律師表示,他在寫給法官的信中“明確表示,自己已有時間反思”。她說:“案發(fā)時他只有2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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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普斯特在庭上宣讀了瓦贊班加信中的部分內(nèi)容。瓦贊班加寫道:“我明白,一條生命已經(jīng)逝去,這件事給很多人帶來了痛苦,尤其是死者家屬,我并不輕視這一點。”他還表示,自被羈押以來,自己一直試圖“以一種能幫助我成長的方式”利用時間,并稱自己“想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馬丁·萊維特法官表示:“本案最令人不寒而栗的現(xiàn)實是,你承認自己一直習(xí)慣性攜帶刀具。”他還說:“再次出現(xiàn)攜刀并使用刀具的情況,又一次嚴酷地說明,刀具犯罪正在如何侵蝕英國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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