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博以“傲慢的盡頭是禮數,鹽城科技館、季漢國館長總算是進步了”為題,復盤了四個月以來鹽城科技館針對公眾質疑作出的首次官方回應,肯定了館方態度上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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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四個月的全網曝光、公眾質疑與反復追問,我們終于等到了鹽城科技館、季漢國館長的微弱改變。從此前季漢國館長出門不刷牙,惡語相向,“袁*,你腦子里進屎了”到如今官方模板化的“感謝您的來信”,不可否認,館方在表面禮數上有所改觀。為此,本博也曾專門艾特江蘇省紀委監委,希望@清廉江蘇 轉達鹽城市紀委監委,對這份態度上的轉變予以正視。
有一說一,功過應當分明。態度進步值得肯定,但核心問題仍在回避!今天本博重點深究核心癥結:鹽城科技館依舊拒不公開政府采購勞務相關信息,履職漏洞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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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鹽城科技館是法定信息公開主體,無可推諉、不容回避
依據鹽城市府辦印發的《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公共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鹽政辦發【2013】134號)第二條規定,鹽城市境內承擔社會公共服務職能的事業單位,均需參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落實信息公開工作,文化、科教類公共事業單位更是重點公開主體范疇。
同時,《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明確界定,科技館屬于法定公共文化設施,由政府主導、依托財政資金運營,服務社會公眾,天然具備信息公開義務。
由此足以明確,市民申請公開的政府采購勞務相關信息,法定答復、公開主體就是鹽城科技館,不存在任何推諉空間。鹽城市科協作為上級主管部門,肩負監管主體責任,理應主動履職、督促整改,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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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拒不公開勞務采購信息,背后疑點重重、暗藏廉政風險
眾所周知,鹽城科技館原有直招人員隊伍運行穩定、服務成熟,卻被逆向調整為勞務派遣用工模式。此番非常規操作,直接增加財政用工成本,產生高額勞務服務費、管理費,滋生中間費用空間。
政府財政資金每一筆支出都應當公開透明、有據可查。穩定在崗的直招員工無故轉為勞務派遣,無端增加財政開支,若不存在利益勾連、人為操作,完全不符合財政資金精打細算的管理常理。
更深層的疑點在于:本次勞務合作服務商,是否經過公開招投標流程?是否全程留痕、接受多方監管?在拒不公開采購信息的前提下,極大概率存在管理人員與勞務企業私下對接、指定合作方的情況。
以“勞務外包、勞務派遣”為合法外殼,掩蓋財政經費截留、利益輸送的違規行為,是公共事業單位典型的廉政風險隱患。禮貌回應只是表面功夫,拒不公開、回避核查,才是鹽城科技館最核心的履職失責。
是非曲直自有公論,懇請鹽城對此事予以關注、評判與監督,督促鹽城科技館依法公開勞務采購全部信息,給社會公眾一個透明、公正的答復。
作者:崖懸花倒生V,知名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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