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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中國金融網CFN 金捷
圖 | 微攝
7月31日,證監會一口氣亮了8張“黃牌”
先看一個時間點。
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開會分析經濟形勢,明確提出“深化資本市場投融資綜合改革,提升資本市場韌性和信心”。
第二天,7月31日,證監會動手了。
湘財證券、國盛證券被立案調查。紅塔證券、世紀證券、廣發證券被出具警示函。甬興證券、國融證券、國元證券被責令改正。
一天之內,8家券商領罰。
這不是普通的監管動作。這是政治局會議定調“提升資本市場韌性”之后,監管層的第一次集中出手。8張罰單,兩路出擊——一路打賬戶實名制違規,一路打投行業務亂象。
賬戶實名制:兩個人用同一個賬戶炒股,券商到底管不管?
先講一個最基礎的規則:賬戶實名制。
《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說得明明白白:證券公司從事證券經紀業務,應當依法履行落實賬戶實名制要求。應當按照賬戶實名制要求,依法為投資者開立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應當持續跟蹤了解投資者相關賬戶的使用情況,核實投資者賬戶使用是否實名。
翻譯成人話:誰開的戶,誰在用,券商得管。一個人用一個賬戶,天經地義。但兩個人用一個賬戶呢?一個人用別人的賬戶炒股呢?這種情況,券商不能裝不知道。
而湘財證券和國盛證券,恰恰撞在了這條紅線上。
7月31日晚間,湘財股份公告稱,子公司湘財證券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違反《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關于賬戶實名制等規定,被立案調查。
同一天,國盛證券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理由同樣是涉嫌違反賬戶實名制等規定。
立案調查是什么級別?不是簡單的“出具警示函”或“責令改正”,而是正式進入調查程序。根據《證券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可以調取資料、約談人員、全面核查。
這不是第一次有券商在賬戶實名制上栽跟頭。
2024年12月,北京證監局對信達證券出具警示函——賬戶實名制管理不到位,對部分電話回訪中表示賬戶非本人操作的客戶,未采取重新識別身份等措施。同月,深圳證監局對國信證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部分賬戶實名制核查管控不充分。2026年1月,浙江證監局對浙商證券杭州分公司出具警示函——賬戶實名制管理不到位。
湘財證券自己也并非“初犯”。2026年4月,湖南證監局已對湘財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經紀業務展業過程中風險揭示不足、對分支機構管控不到位。
屢教不改,那就不是警示函能解決的了。立案調查,意味著事態升級。
投行業務:6家券商,兩類罰單,一個病灶
另一路,是投行業務。
證監會一口氣對6家券商開出罰單,但處罰力度分了兩個等級。
第一等級:警示函(3家)
紅塔證券——質控現場核查不到位、保薦工作報告披露不充分、底稿驗收把關不嚴。
世紀證券——質控、內核把關不嚴,薪酬管理不規范。
廣發證券——質控部門獨立性不足、項目收費不規范。
這三家被出具警示函。監管要求它們加強投行業務內控管理,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
第二等級:責令改正(3家)
甬興證券——承銷保薦項目盡職調查執行不到位,質控、內核把關不嚴格,薪酬管理不規范。
國融證券——承銷保薦項目盡職調查不到位,質控、內核把關不嚴格,報送材料審批管理不到位。
國元證券——承銷保薦項目盡職調查不充分,質控、內核把關不嚴格,廉潔從業問題排查整改不到位。
責令改正比警示函更重。三家券商不僅要自查整改,還要向屬地證監局提交書面問責報告。
更關鍵的是,監管沒有只罰公司,還罰了人。
甬興證券時任投行業務負責人金勇熊、國融證券時任投行業務負責人柳萌、國元證券時任投行業務負責人李洲峰,均被出具警示函。
“機構+負責人”雙罰——這是證監會正在全面推行的模式。出了事,公司跑不了,具體負責人也跑不了。
把6家券商的違規問題放在一起看,病灶高度一致:質控、內核把關不嚴。
紅塔證券的問題是質控現場核查“不到位”。廣發證券的問題是質控部門“獨立性不足”。世紀證券的問題是質控、內核“把關不嚴”。甬興證券、國融證券、國元證券的問題也集中在“質控、內核把關不嚴格”。
質控和內核,是投行業務的“守門員”。守門員不干活,前鋒(承銷保薦團隊)跑得再快也沒用。而這次集中處罰傳遞的信號很明確:守門員失職,不僅要罰俱樂部,還要罰守門員本人。
為什么要在這個時間點集中亮牌?
7月31日的集中處罰,不是孤立事件。
往前看,2026年6月,證監會主席吳清在陸家嘴論壇上明確表示:堅持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健全覆蓋發行上市、持續監管、退市、機構、交易等資本市場全鏈條監管制度。
再往前看,全面注冊制落地后,保薦承銷業務擴容,投行執業質量成為監管重點。監管層多次強調,證券公司作為中介機構,應當嚴格履行勤勉盡責義務,扎實開展盡職調查,完善質控、內核等內部風控體系。
7月30日政治局會議提出“提升資本市場韌性和信心”,7月31日證監會就連發8張罰單。這不是巧合,是執行。
“韌性”從哪里來?從制度執行中來。制度寫在紙上沒用,得有人被罰、有人被查、有人被立案,制度才算真長了牙齒。
賬戶實名制不是新規定。投行質控也不是新要求。但過去,違規的成本太低,很多人不當回事。這次集中亮牌,就是要告訴全行業:規矩是拿來遵守的,不是拿來擺設的。
黃牌之后,紅牌還會遠嗎?
8張罰單,3張警示函、3張責令改正、2張立案告知書——這是證監會給8家券商亮出的“黃牌”。
黃牌的意思是:警告一次,下不為例。
但黃牌之后會不會有紅牌?取決于這些券商怎么回應。
湘財證券和國盛證券被立案調查,如果查實存在嚴重違規,下一步就是行政處罰——罰款、限制業務、甚至吊銷牌照。這不是危言聳聽。2026年,中天國富證券因在東旭光電2017年非公開發行項目中出具的財務顧問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構成欺詐發行,被合計罰沒4305.28萬元,并被暫停財務顧問業務許可6個月。
4305萬的罰單、6個月的業務停擺——這是紅牌的顏色。
對于投資者來說,8張罰單傳遞的信號很清晰:監管正在動真格。那些靠“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吃飯的券商,好日子到頭了。那些把賬戶實名制當擺設、把投行質控當走過場的機構,遲早要付出代價。
回到7月30日政治局會議的那句話——“提升資本市場韌性和信心”。
韌性不是喊出來的,是罰出來的。信心不是吹出來的,是規矩立出來的。
8張黃牌已經亮了。誰會成為下一張紅牌的主人,時間會給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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