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利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決定從2026年5月20日0時起啟用以下路段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新增交通技術監控設備點位
1.利川市龍船大道龍洞巷路口北向南
2.利川市龍船大道龍洞巷路口南向北
3.利川市騰龍大道涼橋路交叉路口南
4.利川市騰龍大道涼橋路交叉路口北
5.利川市龍船大道勝利大道路口東
6.利川市龍船大道勝利大道路口北
7.利川市西城路普庵路交叉路口北
8.利川市西城路普庵路交叉路口西
9.利川市清源大道涼橋路交叉路口東
10.利川市清源大道涼橋路交叉路口西
11.利川市清源大道涼橋路交叉路口南1
12.利川市清源大道涼橋路交叉路口南2
13.利川市清源大道涼橋路交叉路口北
14.利川市南環大道外環東路交叉路口東
15.利川市南環大道外環東路交叉路口北
16.利川市南環大道外環東路交叉路口南
17.利川市南環大道外環東路交叉路口西
18.利川市南環大道經開一路交叉路口東
19.利川市南環大道經開一路交叉路口南
20.利川市南環大道經開一路交叉路口西
二、新增警用摩托車車載交通技術監控設備
利川市警用摩托車移動違法停車抓拍15套
三、抓拍違法行為
1.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2.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3.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含貨運類車輛闖限行等)
4.駕駛機動車不按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5.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6.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駛的
7.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四、法律責任
對以上交通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湖北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五、啟用時間
本通告設備自2026年5月20日0時起正式投入使用,敬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文明出行,共創安全暢通交通環境。
特此通告
利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6年5月13日
來源:利川市公安局
編輯 | 呂 倩 審核 | 程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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