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一、二級醫院轉型為康復醫院、護理院,強化社區康復護理服務提供。
新建小區須同步配建社康,鼓勵社康開午間、夜間及周末門診,支持開設體重管理、戒煙、睡眠門診等特色服務,鼓勵運用遠程醫療、人工智能輔助診斷等技術......
近日,《深圳經濟特區社區健康服務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在深圳市司法局官網公布,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深圳擬通過立法,系統總結、固化一批社區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的經驗做法,加強疾病防治,提高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加快實現“病有良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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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康網點“加密”
新建小區須同步配建
《條例》明確將社區健康服務設施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提出“一社區一社康機構、15分鐘步行可達”的布局原則。
對于新建住宅小區、城市更新項目,《條例》要求預留社康業務用房,并與建設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既有建成區未達標或缺失的,由區政府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兜底解決。
鼓勵采取多元化的投資方式,在人員密集的工業園區、辦公樓宇、商業綜合體、高等教育院校、大型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城中村等開辦社康機構。
服務升級
從“看病”到“健康管理”
《條例》提出構建“市—區—舉辦機構—社康”四級居民健康管理服務體系,推動社康從單一診療向全周期健康管理轉型。
特色科室“按需定制”:支持社康根據居民需求開設兒科、口腔、康復等專科,重點打造體重管理、營養膳食、運動健康、睡眠障礙、老年認知等特色門診,并明確鼓勵設立戒煙門診和健康體重管理門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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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智化賦能:依托全市衛生健康信息化平臺,為居民提供電子健康檔案、健康畫像、風險評估等服務;允許社康依托舉辦機構的互聯網平臺開展線上診療,并鼓勵運用遠程醫療、人工智能輔助診斷等技術,提高疾病診治水平。
延時服務常態化:明確鼓勵社康機構開放午間、夜間、周末及節假日門診,解決上班族、學生群體“上班時間沒空看病”的痛點。
打通轉診“堵點”
基層首診、上下聯動
為健全雙向轉診制度,《條例》明確推行分級診療。
社康機構主要負責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診療及預防保健;基層醫療聯合體需設立轉診中心,為社康上轉患者優先保障專家號源、大型檢查預約和住院床位;市、區醫院對恢復期患者需及時下轉至社康或康復機構,并要求社區醫院設置康復、護理、安寧療護床位。
在康復護理服務方面,《條例》明確:衛生健康、民政部門應當根據職責統籌推進養老服務與康復護理、安寧療護有效銜接,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養老機構協作。同時,鼓勵一、二級醫院轉型為康復醫院、護理院,強化社區康復護理服務提供。
慢病用藥“減負”
電子處方跨區域流轉
為緩解慢性病患者“開藥難、取藥煩”,《條例》提出多項便民措施。
用藥目錄動態調整:市衛健部門將動態更新社康慢性病用藥目錄,保障居民基本用藥需求;
電子處方“通辦”:支持社康應用深圳電子處方信息平臺,實現電子處方在醫院、社康、零售藥店間便捷流轉;
配送到家:加強藥品調劑,建立預約取藥、第三方物流藥品配送機制,減少患者往返奔波。
財政與人才“雙保障”
讓社康“留得住人”
《條例》明確: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社區健康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納入全市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體系予以保障,在人才引育、崗位管理、薪酬待遇、培養制度、繼續教育、職業發展和執業環境等方面實行優惠待遇或者給予傾斜。
市衛生健康部門應當加強社區全科醫生配備,深化全科醫學職稱評審制度改革,完善符合全科醫生崗位特點的使用和激勵機制,按照規定適當提高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
衛生健康部門應當會同財政部門按規定落實社康機構招聘錄用的住院醫生或者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畢業生一次性生活補助。
舉辦機構應當在人事管理、崗位聘用、績效考核和薪酬分配等方面健全全科醫生人才引育、激勵機制,鼓勵醫務人員在社康機構開展執業,支持專科醫師參加全科醫師轉崗培訓并加注全科醫學專業,建立并落實全科醫生在舉辦機構和社康機構之間輪轉制度。
信息來源:華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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