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軍兩次軍銜制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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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1月,中央軍委發布《關于評定軍銜工作的指示》。2月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并公布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
根據這一條例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自1955年9月開始實行軍銜制度。
同年9月27日,在北京隆重舉行授予元帥軍銜及勛章典禮。毛主席親自為朱德、彭德懷、林彪、劉伯承、賀龍、陳毅、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和葉劍英授元帥軍銜。
同一天,國務院舉行授予將官軍銜和勛章典禮,周總理為在京的將官授銜,粟裕、徐海東、黃克誠、陳賡、譚政、蕭勁光、張云逸、羅瑞卿、王樹聲、許光達被授予大將軍銜。
這是我軍首次實行軍銜制,起初,除了十大元帥,還設置了大元帥軍銜,這是要授予毛主席的,但毛主席堅決不要。
由于毛主席帶頭發揚風格,拒受大元帥軍銜,周恩來、劉少奇和鄧小平等中央領導同志也未授予軍銜。
有毛主席等黨和國家領導人的率先垂范,授銜工作進行得非常順利。
這次軍銜制對軍銜控制非常嚴格,高職配低銜的現象比較普遍。比如,有的副軍職干部甚至正軍職干部只授予大校軍銜,但他們并沒有鬧情緒。
第一次授銜后,全軍官兵基本沒有再晉銜,原來授予的是什么軍銜就還是什么軍銜。有的同志職務很高,但仍然不晉銜,甚至還有大區職授少將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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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也有極少數的職務低卻授予高銜的。比如韓先楚和劉震,他們是副兵團級,卻被授予上將軍銜。
這一安排,主要是考慮到長征時期,中央紅軍到陜北落腳時,同紅十五軍團會合,紅十五軍團做出了很大貢獻。
我軍第一次實行的軍銜制是以蘇聯軍銜為樣板的,有非常濃重的蘇聯痕跡。1960年代,我國“批蘇修”走向另一個極端,有著濃重蘇聯痕跡的“軍銜制”成了反修、反資產階級特權的一個標志而被取消。
軍銜制被取消后,解放軍變成了“認人認職不認銜”的軍隊。干部和戰士在軍服上唯一的區別就是,干部服裝上衣是四個兜,戰士是兩個兜。
直到1980年3月,鄧小平提出要在軍隊恢復軍銜制。主要理由是:實行軍銜制,便于對部隊的指揮和管理,也便于作戰,這是軍隊三化的根本要求;實行軍銜制才可以鼓勵先進,起到激勵作用;實行軍銜制,便于我軍的國際交往。
根據鄧小平的指示,1983年5月,中央軍委成立了全軍恢復軍銜制領導小組。
鑒于1950年代我軍第一次軍銜制實行的是四等十四級,經請示鄧小平后,確定新的軍銜制實行三等十一級。
在新的軍銜制醞釀和出臺的過程中,鄧小平都給予了非常重要的指示,比如,他指出,軍職以上干部可以一職三銜。對一些年輕干部,德才兼備的,職務可以高一些,軍銜可以低一些,這樣才有利于培養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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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部領導,正職是上將,副職可以是中將,也可以是少將。這樣,既可以搞好內部團結,也有利于鼓勵年輕干部成長。
當時,有一位離休的軍隊高級干部要求穿軍裝,但后勤部沒有軍裝可發,也沒向他解釋,他就向中央報告此事。
他在報告中提出,不僅軍隊離休老同志要穿軍裝,地方黨委書記兼任軍職的也應該享受軍隊一樣的待遇。
為這事,鄧小平等中央領導特地召集北京地區副軍以上干部開會,他提出,地方黨委書記兼任軍職一律不受銜,一律不穿軍裝。但軍區、軍分區、武裝部的黨委書記要協調同當地黨政軍的關系。
1988年7月1日,通過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9月23日,頒布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這兩個條例的頒布,標志著我軍新軍銜制的誕生。
1988年10月1日,人民解放軍正式實施新的軍銜制度,共授予尉官軍銜40.5萬人、校官軍銜18萬人、將官軍銜14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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