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刊登的多款嬰兒紙尿褲里測出甲酰胺報道引發廣泛質疑,記者采訪的山東省公共衛生臨床中心專家及其單位都發表聲明,稱報道不符合雙方交流內容。
面對質疑,6月19日,其中一位記者甩出一份錄音,稱山東省公共衛生臨床中心的專家是在單位壓力下被迫簽撇清關系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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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發帖反擊質疑
在據稱是這位專家與記者的電話錄音里,專家斥責:
“全程沒有一個人去關心這些孩子們怎么治療,這些孩子們怎么檢測,這些家長的訴求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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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截圖
那么,這段錄音讓事件迎來反轉了嗎?背后是否真的是有良心專家遭受惡意打壓?
我聽了整個錄音。必須先指出一點:錄音里沒有任何地方提到被錄音者的身份,也沒有提到甲酰胺。目前只有發布錄音的記者單方面說這是山東省公共衛生臨床中心于姓專家。
因此,以下分析均建立在一個前提上:錄音者身份確如記者所說,錄音內容也確實針對甲酰胺,且未經剪輯歪曲。
錄音具體內容大概包括幾個方面:
1. 單位很多人(領導)找到這位專家施壓,要求他撇清關系;
2. 被質疑為什么要測“這個東西”(記者稱是甲酰胺),專家表示“因為這個有毒啊,我說我看到了這個東西,難道不能去測嗎?一個明顯的毒物在人體內,難道我不能去測嗎?”
3. 專家氣憤沒人關心孩子,“家長的訴求”,錄音后段甚至用了患兒,似乎暗示這位專家認為嬰幼兒有嚴重健康風險;
4. 專家在最后稱自己“用老命要把實驗保下來,繼續做”。
聽完整段錄音后的個人感覺:記者的再度發聲與拋出的錄音不僅沒有回應此前報道的諸多疑點,反而帶來了更多疑問。
第一大疑問:為什么記者認為這是紙尿褲有毒?
記者拋出錄音的帖子里稱“山東省臨床公共衛生中心從合作醫院兒科選取上百份嬰幼兒血液、尿液樣本進行測量,最終在眾多嬰幼兒的檢測樣本中測出甲酰胺”。
暫且擱置知情同意與醫學倫理問題,退一萬步,即便這項研究完全合規——家長簽了同意書,血樣尿樣均經授權留存——查出甲酰胺,也只能說明嬰幼兒可能接觸了這種物質。憑什么認定來源是紙尿褲?
記者在帖子里稱研究是將日常使用紙尿褲的嬰幼兒作為目標人群。可是以紙尿褲的普及程度,這種篩選標準有任何意義嗎?
第二,這位專家以及記者如何確認檢測的準確性?
參考錄音里專家說“一個明顯有毒的東西在體內”,以及記者帖子里的“眾多檢測樣本測出甲酰胺”。都似乎暗示很多血液、尿液樣本里都查出了甲酰胺。
可是我在文獻檢索中未見任何人體血液檢測甲酰胺的規范報道;即便是針對職業暴露工人的安全規范,也僅設定空氣中濃度上限,從未將血檢、尿檢列為常規手段。
針對這樣一個怎么看都沒有標準化血檢方式的物質,專家檢測時用的是什么方法?這個方法的可靠性、準確性有沒有證據?
第三,專家與記者如何認定嚴重程度?
記者在帖子里稱“檢出量足以造成人體傷害”,專家在錄音里稱“測出來的患兒”,似乎都確信測出的甲酰胺含量很高,很危險。
可到底是多高?憑什么說足以造成傷害?
這并非替甲酰胺辯護,而是因為它的毒性實際上相當有限——無論急性還是慢性。
就急性毒性而言,動物實驗里半致死劑量都是每千克體重攝入好幾克,像大鼠皮膚接觸甲酰胺,半致死劑量超過每千克體重2克,這其實和食鹽差不多(食鹽大鼠半致死劑量為每千克體重3克)。
就慢性毒性而言,包括生殖毒性和致癌風險,動物實驗里需要每千克體重攝入幾十到幾百毫克,這也是很高的劑量。而且取決于實驗動物種類,有些動物,比如特定品系的實驗鼠沒有觀察到相關毒性。
注意以上都是動物實驗結果,人體里缺乏數據。因此,我們只能說甲酰胺可能對生殖系統有毒性,也有潛在致癌風險,但很難說某個具體劑量的暴露就會造成傷害。
記者為什么言之鑿鑿,檢出量足以造成傷害?
你到底測出了多少?
這令我不得不想起原報道里,記者稱自己用了10小時紙尿褲,血液里甲酰胺從2000ng/mL上升到4000ng/mL。
看著觸目驚心,可是此前NIH做的甲酰胺大鼠毒性研究里,沒有投喂甲酰胺的對照組,血漿甲酰胺含量也從0.6-1.8微克/mL不等(即600-1800n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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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H大鼠投喂甲酰胺實驗
記者測出來的數值,假設方法沒問題——這是很大的一個假設,也無法排除只是背景噪音而已。
總結一下,甲酰胺是一個缺乏標準血液檢測的物質,記者以及記者所稱的專家,號稱在很多嬰幼兒體內檢出,檢出量還高到足以致害。然而到目前為止,他們都沒有提供相關檢測的基本信息,也沒有提供任何一份完整的檢測報告。
以上還只是從科學層面的追問。更根本的問題是:超乎尋常的結論,需要超乎尋常的證據。
過去幾天里,最初報道有毒紙尿褲的記者,提出了很多超乎尋常的結論,但仍沒有給出最基本的支持證據。
與其向公眾暗示有什么巨大力量在阻撓真相,不如公布真實的檢測報告。那股據稱強大到能迫使專家簽聲明的力量顯然沒能攔住你們最初指名道姓地給幾乎所有紙尿褲扣上“有毒”的帽子,又有什么理由,到今天仍然拿不出一份完整的檢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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