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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沒什么可寫的,昨天刷到歷史學者王笛的一則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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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他的觀點大致梳理一遍:
宏大敘事的歷史觀,深深植入在每一個普通人的心里,個人若沒做成驚天動地的大事業,他就覺得自己卑微,而且覺得這卑微是理所應當的,他沒有人格的要求,沒有尊嚴的要求。
這個話題迄今為止我談了三遍,無一被刪。
若換一個史學的角度看,這背后是一個史觀的問題,再往深里追,便是史觀的本體論:
歷史究竟被什么推動?是冥冥中的天命注定,是少數英雄豪杰的意志,還是蕓蕓眾生共同的合力?近世以來,我們被反復教導的一種答案是——歷史是由每一個個體創造的,可這其實是一個極宏大、也極空泛的概念,誰算?誰又不算?從來不是你我自己說了算,而是由某些握著筆、劃著線的人,在不同的時候圈出不同的范圍,今天你在圈內,是被歌頌的那一個,明天一道線重新劃過,你或許就被劃到了另一邊去。
當然,坦率地說,我是一個個體史觀主張者。我認為,翻開二十四史,二十四史里,只是偶爾會出現他們,但往往只是四個字。
“流民百萬”“餓殍遍野”“民不聊生”。
好像只有騎在眾生頭上的人,才配被記住,蕓蕓眾生的一生,是寥寥數語,不值得記錄的。
我覺得這種史觀最陰毒的地方,在于它最終住進了每個普通人的心里,變成了我們衡量自己一生的那把尺子,有沒有出人頭地?有沒有成為人上人?有沒有被人記住?
夠不著便認了,認自己卑微,認這卑微合情合理。
即迅翁所言,最深的奴役,是奴隸自己覺得做奴隸天經地義。
當歷史長久地告訴個體,只有成為大人物才有價值,只有高過別人才能證明自己,那么人就會漸漸喪失欣賞事物,本身的能力。
以下皆為衍生:
明明房子本是用來住的,車子本是用來代步的,學歷本是學習的證明,后來變成了等級、身份地位的象征,職位本是社會的分工,后來變成了尊卑。
人們買的不再商品,而是別人投來的那一縷艷羨的眼神,可這種身份是比較出來的東西,房子永遠有人比你大,車子永遠有人比你貴,學歷永遠有人比你高,財富永遠有人比你多。
當你快樂的源頭不再是擁有本身,而是比別人擁有得更多時,這快樂就注定短暫,畢竟優越感是一種必須不斷續費的情緒,它沒有終點。許多人之所在痛苦,從來不是因為自己過得不好,而是因為看見了別人過得比自己好。
月入一萬,在月入三千的人群里,他志得意滿,可一旦置身月入十萬的圈子,他又覺得自己一敗涂地。
客觀的境遇分毫未變,變的只是身邊那一群用來比較的人。
為什么是衍生?
這種等級邏輯,在我們的歷史里盤踞得格外頑固。從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到學而優則仕,到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再到后來五花八門的功名觀,骨子里都在回答同一個問題:
你在這個秩序里,到底排第幾?從來不問你活得快不快樂?自不自由?有沒有權利尊嚴?
做人上人被供成了唯一值得過的人生。
可天下熙攘,真正能登頂的能有幾人?
這套邏輯便向下滲透、碎裂,滲進每一件日常器物里——人們用房子、車子、學歷、職位,給自己搭起一座座微縮的龍椅,每樣東西都不再是它自身,而成了一個可以俯視他人的小小高臺。
這種史觀最隱蔽的遺產,就是讓每一個普通人心里,都住進了一個想要踩著別人往上爬的惡魔。
且人上人的野心,背面緊貼著人下人的恐懼。今天許許多多的卷,與其說只是想騎到誰的頭上,不如說是怕被誰看不起、怕一腳踏空跌下去。
如同一枚硬幣的兩面,一個人若把自己全部的價值都押在了外在的標簽上,那他就不僅要沒完沒了地往上爬,還要時時刻刻提防著下滑——這是一種永無盡頭的緊張,因為位置是相對的,你頭頂上永遠還有人。
泛泛眾生如果被這樣的認知塑造,卻妄想解脫,能否解脫,這個我是嚴重懷疑的。
我經常收到一些讀者發來歌頌明、歌頌秦各種老祖宗的文章。
包括那些穿著各式服裝侃侃而談的,我不知道他們,在歷史上的位置,把自己代入了誰?
這樣的史觀在互聯網上傳播,我也真不知道是幸或不幸。
先說說津津樂道的“老祖宗”——那些迷醉于橫掃六合、并吞八荒的赫赫武功。
那萬里長城的每一塊磚底下,壓著的是多少民夫的白骨?孟姜女哭倒的那一段城墻,哭的難道是秦始皇的偉業,她哭的是那個被活活累死、連尸首都找不回來的丈夫。
阿房宮三百里的樓臺,燒的是天下黔首的脂膏,焚書坑儒的那一把火、那一個坑,活埋的是一個民族的記憶和文明。
陳勝吳廣在大澤鄉揭竿,喊出的是天下苦誰久矣?
賈誼在《過秦論》里早把話說盡了:“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
一個不施仁義、只靠暴力把天下變成一座大監獄的王朝,二世而亡,本是它的報應,可兩千年后,竟還有人隔著血海遙遙膜拜。
這些人卻從不肯設想,若真把自己扔回那個時代,自己十有八九,正是長城磚縫里那一根無名的枯骨。
還有,那些迷戀于“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不和親、不賠款、不割地、不納貢”的。
《明史·刑法志》開宗明義地寫道:“刑法有創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東西廠、錦衣衛、鎮撫司獄是已。是數者,殺人至慘,而不麗于法。”
這幾樣東西是明之獨創,殺起人來慘絕人寰!
這還不是偶爾的盛怒,《明史》:
正德十四年,群臣諫阻武宗南巡,一次廷杖一百四十六人,當場打死十一人。
嘉靖三年,群臣爭“大禮議”,一次廷杖一百三十四人,打死十六人。
讀書人十年寒窗,一朝立于朝堂,卻隨時可能因一句逆耳之言,被剝下褲子杖斃于階前——這就是被明吹艷羨的那個“有風骨”的時代里,士大夫真實的體面。
侍講劉球只因上疏忤了權閹王振,被下錦衣衛詔獄,明人沈德符在《萬歷野獲編》里記下了那一幕:錦衣指揮受命入獄殺他,劉球大呼太祖太宗而受刃,臨死還在呼喊著開國的皇帝,可那尸身竟僵立不仆,行刑者把他踹倒,再解其支體,肢解之后草草埋在衛所的后墻根下。這就是詔獄,一個不見天日、隔著墻嗥呼而外人悄不聞聲的所在。
包括明初竟把早已廢絕的人殉重新拾了回來:
太祖、成祖、仁宗、宣宗幾代皇帝一咽氣,就要拉上一批青春妃嬪去給棺槨陪葬,活活送死,直到明英宗臨終前才算良心發現,下詔永遠廢止。
便是那位以剛直著稱的清官海瑞,上疏規諫天子時所舉的祖宗成法,竟是太祖當年剝皮囊草的酷刑——把貪官的整張人皮剝下,填進稻草,公座旁示眾。一個王朝最被人稱道的清官,他心里供著的好榜樣尚且是這般血淋淋的東西,這底色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對任何一個封建王朝都生不出半點好感,相較之下,宋或許還稍稍溫厚一點,但所有這些王朝都有一個共同的地方,它們的偉大,從來都是用平民的血肉去喂養的。
明朝黃宗羲,他是抗清義士,國亡之后隱居著書,按說該是最“忠”于大明的那一種人,可正是他,在《明夷待訪錄·原君》里寫下了那句幾百年后讀來仍叫人心驚的話:
“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
上古“以天下為主,君為客”,后世卻“以君為主,天下為客”,帝王為了一己的家業,“屠毒天下之肝腦,離散天下之子女”,把萬民的血肉當成自己產業的利息,還視為天經地義。
所以他說,今天的百姓“怨惡其君,視之如寇仇,名之為x夫”,本就是這些人應得的下場。
一個為故國流過血、幾乎把命都搭進去的人,尚且看得這樣清醒、罵得這樣痛快,而今那些既不曾披一寸甲、也不曾流一滴血的愚氓,卻隔著史書,一往情深地替那些封建招魂,這正是第一史觀最成功也最殘忍的馴化,它讓早晚要被碾碎的人,反過來去歌頌那臺碾碎了他們祖先的機器。
好像愚氓們自認自己是君臨天下的那一個,而絕不會是城墻下的民夫、殿陛前血肉模糊的廷臣、棺木里被殉葬的女子。
前段時間分享了錢穆先生在《中國歷史研究法》里說的觀點,歷史本是人群生活的記錄,離不開具體的文化脈絡。
即它是無數普通人,在無數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尋常日子里,一鋤一犁、一針一線,慢慢織就的。
種糧的、織布的、鋪路的——是他們,而不是金鑾殿上某一個人,建筑了我們這個文明。
如果所有人都想做人上人,那誰來做人?
如果一個社會人人都想踩著別人證明自己。
人與人之間還會有真正的尊重嗎?
一個人的價值如果完全系于外在標簽,那他這一生都只能活在恐懼里,因為位置永遠是相對的,永遠有人在你之上,也永遠有人在追趕你。
很多人終其一生都在爬梯子,卻忘了為什么爬,拼命地卷,拼命地爭,拼命地證明自己。
一旦“做人上人”被設定成唯一值得過的人生時,絕大多數人注定會失敗。
因為高位本來就只能容納少數人,于是這套邏輯開始向下滲透、碎片化。
人們用房子、車子、財富……搭建龍椅,每個人都在尋找一個能夠俯視別人的小小高度。
然后把自己困在上面。
這何嘗不是文明停滯不前的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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