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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
成都市醫保局發布
成都市門診慢特病醫保待遇清單一覽表
長期要吃藥復查
花錢多、不用住院
專門走門診治療的慢病和重病
可申請門診慢特病醫保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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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慢特病是指病程較長、對身體健康損害較大,醫療費用較高且普通門診統籌難以保障,渡過急性期后病情趨于穩定、無需住院,但需要長期門診治療的疾病。醫保專門針對此類人群設置優化保障政策,減輕參保群眾長期門診用藥、復診的經濟負擔。
簡單來說就是,長期要吃藥復查、花錢多,不用住院,專門走門診治療的慢病和重病,可申請門診慢特病醫保報銷。
那么符合條件
該如何申請辦理呢?
流程復雜嗎?需要哪些材料?
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全程僅需3步
簡單易懂
先申請,再認定,后報銷
門診慢特病3步辦理流程
第一步:就近申請辦理
參保人員可直接前往具備門診慢特病認定資格的醫療機構提出申請,成都市市內三級定點醫院、各區縣縣級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都能辦理。就近辦,無需跑醫保經辦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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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慢特病認定機構和治療機構
第二步:備齊材料,完成認定
辦理時準備好以下材料:
有效證件:
本人醫保電子憑證、身份證件或社會保障卡(三選一即可)
診療材料:
對應病種診斷證明書、相關檢查報告等佐證資料。提交材料后,由接診醫院完成認定并出具認定結論,本人或代辦人核對無誤簽字確認,認定流程即完成。
異議符合提示:
若對認定結論有異議,在收到認定結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認定機構所屬區縣醫保經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
第三步:定點就醫、聯網報銷
認定成功后,可就近自由選擇任意一家門診慢特病定點治療機構(機構名單掃描上方二維碼)進行治療,直接刷醫保電子憑證或社會保障卡結算。
成都醫保溫馨提示
1.認定后時間超過復審周期的(結核病、丙型肝炎、包蟲病復審周期為12個月,耐藥結核病、甲狀腺功能亢進、慢性骨髓炎復審周期為24個月,其余病種復審周期為長期),應當按規定重新申請門診慢特病認定。
2.若需變更門診慢特病治療機構:本市就醫的參保人,向最近一次結算的治療機構提出申請,由治療機構辦理變更;異地就醫的參保人,向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由醫保經辦機構辦理變更。
3.一個自然年度內最多可以變更3次治療機構。年度內更換治療機構,起付標準將按更換后的治療機構重新計算。
轉發周知
來源:成都發布
編輯:龍泉驛殘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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