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多部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550項國家標準同步實施,內容覆蓋個人海外投資、退休返聘務工、行政維權、醫保購藥、新能源車安全、中藥用藥管理、新型毒品管控、電子駕照、工地安全、雷電防災等就業、消費、日常生活場景,和企業、普通群眾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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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務院關于對外投資的規定》:首部對外投資行政法規,個人境外投資納入
7月1日正式施行,是我國對外投資領域首部行政法規,一改以往僅監管企業的模式,首次將境內個人投資者納入監管框架。
● 監管范圍:法規覆蓋個人通過紅籌架構、離岸公司開展返程投資、境外股權收購等以獲取股權、控制權為目的的對外直接投資,個人投資備案、申報細則后續由主管部門另行出臺;
● 約束機制:規定設置未備案、瞞報投資信息的處罰條款,現階段處罰規則主要適用于企業,個人配套約束細則待后續明確;
● 配套保障:國家搭建境外投資風險預警體系,為個人投資者提供海外合規、地緣風險提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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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部門《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暫行規定》:退休返聘人員權益有專門規章保障
7月1日落地,是國內首部專門規范超齡務工群體權益的文件,填補勞動法律空白,保潔、保安、退休技術返聘等人員均納入保護,用工僅需簽訂書面用工協議,不強制勞動合同。
● 薪資保障:薪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按月足額發放,不得克扣、壓低薪資;
● 加班管理:原則上不安排超齡勞動者加班,確需加班須依法核算并足額發放加班費;
● 工傷兜底:用人單位必須單獨為其繳納工傷保險,工作受傷、確診職業病可正常認定工傷、申領相關待遇;
● 用工規范:用工協議需寫明工時、薪資、勞動保護等內容,單方面“自愿放棄責任”類協議無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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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修訂《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拓寬維權渠道,失信黑名單、學籍處分可申請復議
國務院令第836號修訂版本7月1日實施,時隔近20年全面修訂,群眾行政維權門檻大幅降低。
● 原有復議范圍保留:闖紅燈處罰、營業執照吊銷、工傷不予認定、征地補償糾紛、政府信息不公開等行政行為,均可申請行政復議;
● 新增可復議事項: ① 被行政機關列入失信懲戒黑名單、受到信用限制; ② 對公辦院校開除學籍、退學申訴處置結果不服; ③ 公辦院校不予授予、撤銷學位的行政處理;
● 便民舉措:行政機關自查處罰存在違法情形,收到復議申請5個工作日內要主動糾錯;復議機關同步審查行政行為合法性、合理性,就地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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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藥品兩大新規同步落地:8種國談藥取消統籌報銷、16種新型物質列為管制毒品
7月1日同步實施兩項醫藥管理政策,分別調整醫保報銷范圍、新增新型精神活性物質管制,關系群眾購藥安全與禁毒管理。
(一)8種國談藥品7月1日起不再享受醫保統籌報銷
依據2025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貝那魯肽注射液、甘露特鈉膠囊等8種到期未續約談判藥品,6個月統籌報銷過渡期于6月30日結束。
● 報銷變化:醫保統籌基金不再報銷該類藥品費用;
● 購藥說明:居民醫保個人賬戶、現金仍可在定點醫院、藥店購買,藥品未下架禁售,僅特定慢性病特效藥受影響,普通常用藥物報銷政策不變。
(二)16種新型精神活性物質納入管制毒品目錄
公安部、國家衛健委、國家藥監局聯合公告生效,二氟乙咪酯等16種物質納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目錄》。 該類物質按毒品管控,禁止任何單位、個人生產、買賣、運輸、儲存、使用、進出口,違規操作將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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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藥注冊新規:說明書標注“尚不明確”將無法完成藥品再注冊
《中藥注冊管理專門規定》3年緩沖期屆滿,2026年7月1日正式執行嚴格注冊標準,倒逼藥企完善中藥安全臨床數據。
● 核心規則:中成藥申請再注冊時,【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任意一欄標注“尚不明確”,藥監部門不予通過再注冊;
● 適用邊界:僅針對7月1日后到期提交再注冊的藥品;文號在有效期內、且已完成再注冊的中成藥,可正常流通至批文到期;
● 政策目的:完善中藥安全信息,減少說明書內容模糊帶來的用藥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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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兩項電動汽車強制安全國標實施,新車標配物理一鍵斷電裝置
7月1日同步實施兩項強制性國標:《電動汽車安全要求》GB18384—2025、《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5,整車、電池安全標準全面升級。
● 整車安全:強制配備機械式物理一鍵斷電裝置,碰撞時快速切斷高壓電路,降低救援觸電風險;新增底盤刮底防護測試,避免磕碰損傷動力電池;
● 電池安全:升級動力電池熱擴散測試標準,新增多項嚴苛檢測項目,延緩電池熱失控起火、爆炸速度;
● 新舊車輛區分:7月1日后新申報上市車型必須達標;已上牌、在售車輛設置1年過渡期(至2027年7月1日),無需改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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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550項國家標準集中施行,覆蓋出行、施工、生活、防災多領域
7月1日共有550項國家標準同步落地,全方位保障產業發展、民生與公共安全,和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標準如下:
● 《交通管理電子證照機動車駕駛證》:統一電子駕照版式、存儲、核驗規范,實現全國電子證照互通互認;
● 《建筑施工機械與設備通用安全要求》:規范塔吊、挖掘機等工地機械防護、危險防控標準;
● 《消費類激光指示器產品光輻射安全要求》:規范激光筆光輻射限值,防范損傷視力;
● 《公眾氣象災害防御行為指南雷電》:統一雷電天氣居家、戶外全套避險操作規范。
(本文政策內容綜合整理自央視新聞客戶端、國務院及各部委官方公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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