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調整最低生活保障
等社會救助標準
為進一步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改善困難群眾生活狀況,從2026年7月1日起,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原1080元/人/月提高到1110元/人/月。
與此同時,常州市特困人員、困境兒童、殘疾人基本生活和照料護理的保障標準也相應提高。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是多少?
根據新政策,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為每人每月1985元。取消“對分散供養并符合條件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城市特困人員實行差額發放”的規定,不再區分是否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取消原差額發放。
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照市政府公布的2026年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110元/人/月)的1.3倍發放,即每人每月1443元。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分三檔確定,其中,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由長期護理保險評估為重度/中度失能的)按照常州市長期護理保險相關政策規定執行,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的分別為每人每月375元、200元。
新政要求加強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服務與養老服務、殘疾人服務和長期護理保險銜接,通過機構養老、居家上門、社區日間照料、殘疾人托養、長期護理保險等,開展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服務。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自2026年7月1日起執行。
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是多少?
在政府舉辦的福利機構養育的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為每人每月2900元。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2420元。父母監護缺失、父母無力履行監護職責的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參照社會散居孤兒。重病重殘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210元。
其中,對符合條件的困境兒童,已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的,按照就高原則,對差額部分補差發放,不重復享受。
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自2026年7月1日起執行。
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是多少?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是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常民事〔2023〕5號)有關規定執行。
自2026年1月1日起,常州市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城鄉均按140元/人/月發放,其中金壇區、武進區、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常州經開區低保內的重度殘疾人按210元/人/月發放。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2026年1月至6月的差額部分按規定予以補發。
來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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