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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預防前端化解矛盾糾紛
鄭州豐慶法庭推行“三潤”工作法
構建“四方聯動”機制
在河南鄭州,陳砦花卉交易市場是長江以北規模較大的室內花卉交易市場之一,已發展成為集體驗、娛樂、消費于一體的“文化+”街區“打卡地”。市場現有商戶450余家,交易品種逾萬種,年營業額約2億元。近年來,這里沒有一起民事糾紛進入法院訴訟環節。
“沒有訴訟案件,不等于沒有矛盾。商戶之間、商戶與顧客之間的糾紛,都在第一時間得到了化解。這得益于在這里設立的巡回審判站。”6月13日,花卉市場管理負責人宋麗敏告訴《法治日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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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巡回審判站是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豐慶人民法庭在花卉市場專設的。庭長張艷同時兼任該站常駐法官。她介紹:“巡回審判站同時也是普法宣傳站和調解室。我們指導市場管理方聯合商戶代表成立矛盾糾紛調解室,遇到糾紛,市場管理方按交易習慣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法庭及時介入,通過典型案例釋法說理,力爭將矛盾化解在訴訟之前。”
豐慶人民法庭轄區社區與城中村交織,商貿聚集,矛盾糾紛類型多樣,常住人口約42萬,流動人口約15萬,年均受案4500件,調撤率達49.7%。
張艷介紹說,近年來,法庭以創建“豐和花盛 慶業興商”特色品牌為引領,推行“潤基固本強普法、潤心解憂精服務、潤治融調促善治”的“三潤”工作法,構建“法庭+街道綜治中心+街道派出所+街道司法所”“四方聯動”機制,推動矛盾糾紛從“被動受案”向“主動預防、前端化解”轉變。
因地制宜創建特色品牌
“前幾天,有位顧客買花回家后,花葉很快變黃,非說是花的質量問題,要我退錢。我一天賣出幾百盆,唯獨他找回來。我怕他鬧事影響生意,只好退了款,但心里實在憋屈。再遇到這種情況,我該怎么辦?”“我生意忙,雇了個人,可他嫌活多,干得不情愿,我把他辭了,他卻索要勞動補償,說不給就告我……”
6月10日,豐慶法庭干警在陳砦花卉交易市場支起“法治咨詢攤”,商戶們紛紛圍攏過來咨詢,干警一一耐心解答。
這是豐慶法庭結合陳砦花卉市場特點因地制宜開展法治宣傳的一幕。
金水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閆明介紹:“院黨組針對豐慶法庭的地域特色和案件類型,將其定位為城區核心法庭,按照‘與實際相契合、與需求相結合、與主業相融合’的思路,全面打造辨識度高、落地性強、實效性突出、群眾認可度廣的‘豐和花盛 慶業興商’特色司法品牌。”
該品牌立足轄區治理特征、產業特色與司法職能定位,以“和”為治理底色、以“興”為發展導向。“豐和”寓意深耕基層一線,堅持以調止爭、以和安民,推動鄰里和睦、家事和順、村居和諧,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花盛”依托轄區花卉產業名片,象征法治之花遍地綻放、法治理念浸潤人心、法治氛圍持續濃厚;“慶業興商”緊扣轄區商戶林立、企業集聚的特點,以公正高效司法護航市場主體穩健發展,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在法庭,張艷負責聯動街道辦事處、派出所、司法所等多方力量,統籌推進矛盾前端化解、常態化普法宣傳和巡回審判落地,打造治理聯動模式;法庭黨支部書記劉會娟深耕“送法進校園,護航成長路”品牌,常態化開展送法進校園系列活動;員額法官杜盛銘、孔德嫻、李小濤組成專項巡回審判團隊,每月選取典型案件,將庭審現場搬進社區,通過以案釋法實現“審理一案,教育一片”,擦亮巡回審判品牌。
多元聯動凝聚解紛合力
“法庭的調解既公正又高效,讓我們感受到法院的溫暖。”6月6日,某連鎖超市負責人專程到豐慶法庭致謝。
因經營形勢變化,該連鎖超市陷入困境,資金周轉壓力增大,又卷入幾起買賣合同、房屋租賃糾紛,從合作商眼中的“合作伙伴”變為“被告”。承辦法官張艷認為,此類糾紛若處理不當,不僅會引發批量訴訟,還可能使超市深陷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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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慶法庭依托“法庭+街道綜治中心+街道派出所+街道司法所”四方聯動體系,主動對接豐慶路街道綜治中心,聯合研判并確定調解思路。
張艷帶領團隊查閱合同、賬目等證據,與雙方溝通時指出:“超市并非惡意拖欠貨款,而是閉店導致資金暫時困難。原告催款于法有據,但雙方也要互諒互讓。”
見雙方態度緩和,張艷聯合綜治中心、司法所及派出所共同調解。她一方面向超市詳細分析拖欠貨款可能引發的法律風險及對商業信譽的影響,建議其根據財務狀況制訂分期還款計劃;另一方面耐心傾聽債權人訴求,引導其充分考慮超市的實際困難。綜治中心工作人員和派出所民警從維護社會穩定角度與雙方溝通,司法所人民調解員適時提出可行性建議。最終,雙方達成和解。
糾紛化解后,針對潛在的訴訟風險,豐慶法庭會同綜治中心、司法所及派出所,建議超市主動與其他債權人溝通,制訂分期還款方案,爭取理解支持。在“四方聯動”機制推動下,該超市擺脫了“訴訟纏身”的窘境,既節省了時間和訴訟成本,也得以將更多精力投入經營恢復,為企業后續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超市負責人信心滿滿地說:“這里的營商環境好,我們能夠很快走出困境,迎來新的機遇。”
司法兜底夯實治理根基
在豐慶路街道平安辦主任田鵬看來,豐慶法庭司法兜底的做法,夯實了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根基。
記者了解到,豐慶法庭將矛盾糾紛劃分為未形成訴訟和已進入訴訟程序兩大類,再根據風險等級、復雜程度細化分級處置規則,在屬地黨組織支持下分類施策、精準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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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未形成訴訟的糾紛,由街道綜治中心統籌,司法所牽頭主調,派出所配合,法庭指派法官到場協助釋法明理、提供法律意見;調解成功的,及時辦理司法確認,賦予人民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
對已進入訴訟程序的糾紛,承辦法官全面回溯糾紛全流程,第一時間對接街道綜治中心,共同梳理矛盾根源,完整掌握前期處置情況;司法所協助做好當事人思想疏導和情緒安撫,派出所關注當事人動態,防范矛盾激化和衍生治安問題。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需要各方力量協同,持續提升基層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是關鍵舉措之一。”豐慶路派出所所長張傳奇感慨道。
張傳奇介紹,在街道綜治中心牽頭下,豐慶法庭聯合派出所、司法所,組織法官、社區民輔警、人民調解員、平安志愿者、網格員同堂開展業務培訓、案例研討和調解經驗交流,兼顧訴前調解技巧、治安處置規范和訴中聯動處置方法,有效提升了基層工作人員的法律素養和協同解紛能力。
來 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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