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到LV告奶茶店賠千萬的瓜沒?不少人看完都忍不住炸鍋,一個做頂級奢侈包的品牌,為啥非要跟賣十幾塊一杯奶茶的小餐飲過不去?順著這事挖下去才發現,LV起訴國內中小餐飲早不是新鮮事,在茉莉奶白之前,南京一家賣鴨血粉絲的小店早就無辜躺槍,落到關店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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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審判定,茉莉奶白要在十日內賠償LV合計1030萬元,涉案加盟店還要在十萬元限額內承擔連帶責任。同時要求品牌立刻停止侵權,還要在官網微博等六大平臺首頁發聲明,消除侵權帶來的影響。
這事的矛盾核心,居然只是一朵四葉花。LV早從1985年就在中國注冊了多款四葉花卉圖形商標,之后鋪了全品類的防御商標,幾十年用下來,這個圖案已經有極高的辨識度,一提四葉花老花大家都能想到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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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奶白早期走中式國風路線,logo是漢字加茉莉花苞,到2024年下半年突然換了logo,換成黑色幾何四葉花,包裝也改成輕奢極簡風。當時就有不少消費者在社交平臺發帖,說這個新標看著特別眼熟,和LV老花相似度高得離譜。
有意思的是,茉莉奶白換標前就知道這個標識有侵權風險。2024年3月品牌申請四葉花卉圖形商標,初審直接被駁回,商標審查機關明確說這類圖形存在注冊障礙。
之后茉莉奶白關聯公司又申請了好多次帶花卉的圖形商標,涵蓋餐飲住宿廣告等多個類別,結果全被駁回。只有帶“茉莉奶白”中文的商標注冊成功,商標局駁回的時候,引證的就有LV本案主張的部分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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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決出來后,茉莉奶白當天就換了logo,把黑色標改成了彩色標,還順勢沖上了微博熱搜。品牌創始人也公開回應,說會依法提起上訴,目前一審判決書還沒生效,上訴期還沒過去。
這事能鬧上熱搜,可不只是因為一千萬的賠償金額太嚇人。更多網友氣不過的是LV頻繁跨界告國內小商家,不少人直接說“LV欺負古代人不會注冊商標”,還翻出LV的經典紋樣本來就和唐代寶相花紋、正倉院唐代琵琶紋樣高度相似,本質是文化挪用之后反過來拿注冊的商標壟斷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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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層面的邏輯和大家的情緒本來就不是一回事。不少法律專家分析,法院認定侵權的核心,是LV的四葉花是經過專屬設計、長期商用形成的獨特定型商標,本來就受注冊商標專用權保護。茉莉奶白明知道有問題還刻意用一模一樣的標準化造型,已經超出合理借鑒的范圍,不算正當使用傳統紋樣。
很多人搞混了兩個層面的問題,紋樣像和商標侵權本來就不是一碼事。這次被牽出來的南京鴨血粉絲店,比茉莉奶白冤多了。LV早在2025年就起訴了這家店和當地一家餐飲公司,當時大家才知道LV告中小餐飲真的不是第一次。
說出來你都覺得離譜,其實侵權的根本不是鴨血粉絲店,是隔壁開古風餐吧的老板,借了鴨血粉絲店的營業執照辦收款碼,結果把鴨血粉絲店拖成了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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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吧老板說,自己店走中古風裝修,吧臺裝飾和蛋糕包裝用了類似LV的圖案。當時找學生設計團隊,特意叮囑過不能侵權,改了好多次還是出問題,還是被LV起訴了。
LV一開始索賠120萬,最后判下來總共賠11萬,老板說自己的店已經虧了兩百多萬,早就倒閉了,現在也拿不出錢,還在和對方協商。
隨便搜一下,以LV的主體名義搜侵害商標權的相關信息,能出來一千六百多條記錄。2026年已經有56條,去年是170條,前幾年的記錄也不少,被告什么行業都有,最新的開庭都排到8月10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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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能跨行業告別人侵權,核心靠的是馳名商標的跨類保護制度。懂行的律師說,只要品牌名氣夠大,商標保護范圍就能跨界延伸到其他不相關的行業。哪怕你賣的東西和大牌完全不一樣,只要你抄人家馳名商標,還可能誤導公眾損害大牌利益,大牌就能禁止你用。
很多人納悶,做包的和賣奶茶的八竿子打不著,誰會把奶茶當成LV的包?法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本來就不要求真的有消費者把兩者搞混,符合條件就能認定。
大家吵得最多的傳統文化符號能不能當免罪金牌,這事其實也說透了。用公共領域的傳統元素本身不侵權,哪怕LV真的借鑒了唐代寶相花,唐代紋樣早就進入公有領域,任何人都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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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LV的四葉花不一樣,經過上百年的使用和運營,這個圖形已經和LV品牌牢牢綁定,形成了獨一無二的識別性。現有商標法不會追溯商標圖案的文化源頭,判斷侵權只看誰先用、誰先注冊、誰更有名。
現在茉莉奶白的一審判決還沒生效,上訴結果還不一定,但法律人士都說,茉莉奶白在商標申請被駁回之后還堅持用,二審翻盤的難度真的不小。
不管最后結果是什么,這事已經給整個中國餐飲行業敲了警鐘。不少品牌都抱著“行業不同就安全”的想法,這個誤區真的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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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是消費品牌的核心資產,真出了大的法律爭議,影響能直接傳導到加盟、融資甚至整個品牌的全球戰略,可不是換個logo就能解決的小事。
站在LV的角度,打官司維護自己的注冊商標權,本身是合法行為。可當訴訟對象從奢侈品圈的仿冒者,變成了街頭奶茶店、鴨血粉絲攤這種小微經營者,公眾的天平自然會往小商家這邊偏。
馳名商標的跨類保護動不動就用在小商家身上,很容易變成批量收割下沉市場平價國貨和個體商戶的工具。本來就不容易的國風小微經營者,現在隨便用個傳統紋樣都要提心吊膽,大家也難免擔心公共文化資源會慢慢被大牌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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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法律的歸法律,輿論的歸輿論,一審判決于法有據,但公共文化符號和商標權的邊界該怎么劃,這個討論遠沒結束。怎么在保護知識產權和留住公共文化空間之間找到平衡,怎么給咱們自己的傳統紋樣做好保護,才是這場風波留給所有人的思考題。
參考資料:澎湃新聞 LV起訴餐飲品牌商標侵權系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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