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晚上七點半左右,深圳的陳女士跟朋友在一家火鍋店吃飯。鍋里湯正滾著,卡式爐還燒著火,突然身后一聲響,有人摔了。緊接著整張桌子連鍋帶湯全掀了過來,滾燙的火鍋湯直接潑在她腿上。
陳女士說當時疼得不行,根本來不及看發生了什么,沖到后廚用冷水沖了十分鐘才去醫院。醫院診斷她燙傷面積百分之二,屬于二級燙傷,朋友傷得輕一些,是一度燙傷。因為傷到右腳踝,她一度走不了路,只能坐輪椅。目前醫療費已經花了四千五,醫生說后續治療加上疤痕修復還要一兩年時間,總費用估計得三萬左右。
事后她調了監控,看清了事情的經過——后桌一對情侶在接吻,男生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從椅子上摔下去,為了保持平衡伸手扶了一下桌子。火鍋店的桌子是那種很輕的折疊桌,一扶就翻了,整鍋熱湯全潑到了前排。
事情到這已經夠倒霉了,更糟心的是后面的賠償扯皮。
事發當天火鍋店負責人口頭承諾會承擔全部損失。陳女士和朋友算了一下,醫藥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加一起,向商家提出四萬五的賠償。結果商家翻臉了,說只承擔精神損失費和傷口愈合階段的費用,后續疤痕修復的錢不管。
摔跤的男生林先生倒是道了歉,七月一號跟陳女士說不是故意的。他說當時接吻沒什么劇烈動作,是店里的椅子壞了才摔的。監控里確實能看到凳腿有損壞,但看不清楚損壞到什么程度。林先生還補了一句,店里那些椅子使用年限都比較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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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完全不認這個說法。負責人說那對情侶在店里坐了兩個小時椅子都沒事,是特定情況才導致椅子塌損。還強調民警初步調查結論是他們不是全責,陳女士拿不出鑒定報告和法定依據,四萬五的賠償不合理,要走法律途徑法院判多少他們都認。
陳女士6月25號報了警,想通過三方調解解決。但按目前的情況看,三方各說各話,調解怕是沒那么容易。
陳女士自己觀察到一個細節——店里的凳子都是塑料的,容易壞,桌子又是那種很輕的折疊桌,一碰就翻,桌子之間距離還窄,出事的時候連躲的地方都沒有。
有分析說,陳女士可以申請對那把椅子做司法鑒定,搞清楚斷裂到底是椅子本身的質量問題,還是林先生的動作造成的。但即便椅子真有缺陷,林先生的主要責任也跑不掉——在公共場所接吻,掀翻桌子導致火鍋潑出去是事故主因,就算不是故意的,過失行為是存在的。
如果桌椅質量確實太差,可以適當減輕他的責任。商家這邊也有過錯,沒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塑料椅結不結實、桌子擺得密不密,都直接關系到顧客安全。律師的建議是陳女士可以先把商家告了要賠償,再由商家去找有過錯的第三方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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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公共場合親密行為能不能注意點分寸,你倆浪漫了,別人買單了。有人直言火鍋桌上那是滾油不是礦泉水,稍微失控就是災難。還有人替被燙的女孩不值,好好吃頓飯,二級燙傷,要坐輪椅,還要花幾萬塊修復疤痕。更有網友說得直白——火鍋店大堂不是你家大床房。
這件事說到底沒那么復雜。一個女孩好好吃頓飯,被一鍋滾湯潑成了二級燙傷,要坐輪椅,要花幾萬塊,要忍受一兩年修復期。該賠的人推來推去,商家說不是全責,男生說椅子先壞的。可被燙傷的人沒做錯任何事。
公共場合的親密是個人自由,但這個自由不能建立在讓別人承擔風險的基礎上。火鍋店是吃飯的地方,不是約會圣地,更不是表演親密的舞臺。一鍋滾燙的湯擺在桌上,稍微失控就是災難。這事給所有人提了個醒——在公共空間,你得對身邊的人負責。一個不經意的動作、一次失控的失衡,代價可能是別人一兩年的痛苦。
至于那個被燙傷的女孩,不管責任最后怎么劃分,她應該得到完整的賠償。不是四萬五這個數字的問題,是一個無辜的人不該為別人的失誤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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