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藝術頻翻車,根源在于公共關系的斷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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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景區有48個人形玻璃雕像,游客覺得有點嚇人。圖/大風新聞
文 | 趙悅伶
近日,據大風新聞報道,有游客爆料稱,上海市青浦區東方綠舟景區內的漁人碼頭附近,有48個彩色人形玻璃雕像,模樣奇怪,有點兒嚇人。游客發布的視頻顯示,一塊空闊的場地上,矗立著多個彩色人形的雕塑,幾乎一模一樣。景區則回應稱,這群雕塑的名字叫“池中人”。涉事公司曾發布消息專門介紹稱,這是法蘭西學院院士作品,體現的是人與自然的對話。
從云南“人體蜈蚣”到甘肅“活埋漢武帝”,公共藝術接二連三陷入類似爭議,這已不是個別人的審美問題,而是需要正視的社會課題。
每一樁類似的翻車事件背后,幾乎都有拿得出手的身份標簽。法蘭西學院院士、“荒野藝術計劃”、雕塑大家,個個來頭不小。但標簽擋不住公眾的不適感。藝術作品走向公共空間,就注定要接受公眾的審視。畢竟,景區不是私人畫廊,游客也不是專業評審團。
走進景區的游客,藝術素養參差不齊,不少人理解不了先鋒前衛的表達。當大多數人帶著放松心情的期待,卻迎面撞上“人體蜈蚣”或48個面目雷同的玻璃人時,第一反應不是“好深的寓意”,而是“好嚇人”。這不是觀眾審美低下,而是作品與觀眾之間的審美溝通徹底斷裂了。
從這個層面上講,一些公共藝術最大的荒誕在于,作品放進了公共空間,公眾卻被排除在對話之外。私人空間里的創作可以百無禁忌,公共空間里的藝術品卻必須面對一個事實:公眾在看。因此,被放置在游客必經之路上的雕塑,背負著與普通觀眾建立審美連接的責任,至少不能讓人產生抗拒。
當然,并非所有引發爭議的公共藝術都是失敗的,爭議本身可以是藝術價值的組成部分,因為這意味著作品觸動了某種神經。真正的問題在于爭議之后發生了什么。當觀眾說“嚇人”的時候,創作者有沒有機會解釋創作意圖,引進方有沒有提供讓公眾進入作品的路徑。
事實卻正好相反。“人體蜈蚣”事件中,荒野之國藝術園拋出“理解不同”的論調,此次東方綠舟丟下一句“人與自然的對話”。公眾的感受被懸置在中間,不被認可也不被回應,變成一場沒有下文的網絡喧囂。
藝術的公共性,不僅在于作品被放置在公共空間,更在于作品與公眾之間建立起可溝通的關系。如果回應只剩下“這是藝術、你不懂”,那這件作品在“公共”這個維度上就是失敗的。
把48個人形玻璃像往空地上一擺,旁邊豎一塊“法蘭西學院院士作品”的牌子,和“看不懂但很貴”的現代藝術笑話沒什么區別。任何進入公共空間的藝術,解釋權不僅屬于創作者,也屬于每一個與之相遇的普通人。公眾有權說“我覺得嚇人”,景區更有義務認真對待,而不是把所謂院士頭銜當作拒絕對話的盾牌。
公共藝術頻翻車,根源在于公共關系的斷裂。景區引進藝術品,不能只看名頭不看效果,也不能只重宣發而輕視對話。要改變這種局面,景區應當配套必要的審美闡釋機制,讓觀眾在“嚇一跳”之后還能“走進去”。多一塊說明牌、多一場創作者對話、多一次公眾意見征集,都比一句“人與自然的對話”更有誠意。公眾的感受不是藝術的敵人,恰恰是公共藝術得以成立的基石。
藝術可以先鋒,但公共空間里的藝術不能拒絕溝通。當景區用“這是藝術”來回避公眾的真實感受時,毀掉的不僅是作品與觀眾之間的橋,更是游客對景區文化品位的信任。公共藝術如果只活在展出說明里而走不進普通人的感受,就始終是景區里一件“不明所以的存在”,而不是一次真正的審美相遇。
撰稿 / 趙悅伶(西南交通大學碩士研究生)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趙琳
值班編輯 / 劉春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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