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原配妻子坦言,她始終期待法院裁判能夠平衡法理與公序良俗,作出公允認定,不過就這份判決里多項事實判定,她認為和己方持有的證據、客觀實際情況不相契合。她提出三點爭議事實:其一,其丈夫生前的款項已用于夫妻日常共同開支,法院仍將對應一半款項認定為男方遺產并允許非婚生子女參與分割;其二,夫妻二人曾簽署書面財產約定,約定女方名下財產贈與婚生子,裁判仍將對應存款納入遺產分割;其三,執法部門曾調取非婚子女支取大額資金的監控影像,她主張錄像可清晰辨認取款人,但法院未采信該組證據。
1982年原配妻子與丈夫阮某某登記結婚,相伴四十余年,婚后生育一獨子,本是安穩完整的家庭。婚姻期間,阮某某出軌他人并組建婚外家庭,生育非婚子女一兒一女。阮某某過世后,兩名非婚子女立即起訴原配分割遺產。原配妻子表示,她希望裁判兼顧法律規定與公序良俗,但最終判決結果與自身訴求存在較大差距。
丈夫在世時的日常開銷被計入遺產,判決返還給非婚子女
原配妻子通過訴訟追回阮某某早年轉移的夫妻共同債權合計124萬余元,該款項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款項執行到位時阮某某尚在世,原配妻子將資金用于房屋維修、日常夫妻共同生活開支,至2023年5月1日阮某某離世當日,該筆錢款即將消耗殆盡,原配妻子賬戶僅剩余20余萬元余額。
法院未以阮某某死亡當日實際留存財產核算遺產,而是以其離世前一年原配妻子賬戶內財產總額劃分遺產,將其中一半62萬余元認定為阮某某遺產,判定由兩名非婚子女參與分割。這筆經訴訟追回的夫妻共同財產,早在男方生前的共同生活中已基本消耗。案件按照原配妻子早年的銀行流水存款額納入財產分割,原配一方認為,該認定方式與“遺產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財產”的法定要求存在顯著分歧,自身作為無過錯配偶的財產權益因此遭受不利影響。
![]()
(死亡證明,當事人提供)
![]()
(賬戶明細,當事人提供)
![]()
(判決書將一審執行的部分債權作為遺產,當事人提供)
相關法律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本案判決書亦明文寫明:人民法院分配被繼承人的財產,分配對象是被繼承人死亡時留存的財產,而非被繼承人各類銀行流水。但原配一方認為,本案財產最后的判決卻不是按照該條法例來執行。
![]()
![]()
(相關判決書,當事人提供)
原配名下已確認存款,納入丈夫個人財產,按‘遺囑’分割
早在2019年,阮某某與原配妻子夫妻二人共同簽署《確認書》,二人約定:登記在原配妻子名下房產、全部銀行存款、理財產品無償贈與獨子阮先生。該文書為夫妻二人親筆簽名按手印,屬于合法有效的婚內財產約定,無任何撤銷、無效情形。后續非婚子女提供了一份阮某某的遺囑,但該遺囑完全沒有提及原配妻子名下存款交由非婚子女繼承。
令原配一方感到不解的是,法院在案涉財產確認書真實存在的前提下,仍將夫妻雙方已約定好的原配妻子的存款,納入僅載明處置“阮某某個人名下財產”的遺書范圍進行遺產分割,寫明“依照遺囑由兩名非婚子女各繼承50%”,判令原配妻子向兩名非婚子女返還對應錢款。
![]()
(確認書,當事人提供)
![]()
(“遺囑”上注明屬于個人的名下財產)
![]()
(相關判決書,當事人提供)
法院未采信取款錄像證據
原配一方后來了解到,老人離世前3個月身體已極度衰弱時,非婚生女阮某連續3個月前往銀行,多次支取老人賬戶內的夫妻共同財產。法院委托執法機關向銀行調取大量ATM取款監控視頻,視頻畫面可清晰識別取款人員樣貌,足以佐證兩名非婚生子女從老人賬戶支取夫妻共同財產。
原配一方表示,案涉監控錄像保存完整、內容客觀清晰,足以直觀鎖定取款人,法院卻判決相關監控視頻中未見到操作者樣貌,法院雖持有完整清晰的視頻證據,卻未組織當事人當庭比對樣貌,未全面核查款項支取的完整事實,也未判令取款人返還案涉資金。原配妻子認為,自身相關財產權益未能得到相應考量。
![]()
(監控錄像截圖,當事人提供)
![]()
(法院判決書,當事人提供)
復雜遺產案背后:司法裁判如何兼顧法理與公序良俗
該起遺產繼承糾紛案情復雜,原配一方對裁判結果存有較大異議。本案涉及夫妻財產劃分、婚內財產約定、非婚生子女繼承權等多重法律爭議點,不同當事人基于自身權益立場,對裁判是否兼顧法律條文與公序良俗有著截然不同的理解。
原配一方表示,他們始終認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法治追求。黨的領導下全面依法治國不斷走深走實,司法兼顧法律準則與公序良俗,平等守護每一位群眾的合法財產與人身權益,讓法治兼具力度與溫度。
【免責聲明】本文依據當事人提供的材料、生效法律文書及公開信息整理撰寫,內容為其個人陳述,不代表本賬號立場,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最終事實以有權機關正式結論為準。如有異議或補充,請聯系本賬號核實處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