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行政機關因未徹底滅除外來入侵物種,被法院責令繼續履職
光明網訊 (記者 孫滿桃)馬纓丹系被列入重點管理名錄的外來入侵物種,在城市綠地中擴散蔓延,會排擠本地植物、破壞生態鏈穩定,威脅區域生物多樣性。
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外發布人民法院依法保護生物多樣性典型案例。值得關注的是,其中一起案例為行政機關因怠于履行外來入侵物種防控職責,被提起公益訴訟。
據最高法通報,重慶市某區人民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轄區城市綠地多處種植有馬纓丹,建議某局履行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和生物多樣性保護職責,依法處理違規種植的外來入侵物種馬纓丹。某局作出書面回復。經檢察機關委托,重慶市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專家委員會委員出具專家意見,建議對涉案馬纓丹進行集中滅除,滅除方法首選物理滅除,并建議滅除后進行3年連續監測。
某區人民檢察院認為檢察建議發出后某局未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社會公共利益仍處于受侵害狀態,故提起訴訟。訴訟過程中,某局滅除了涉案馬纓丹并督促管護單位加強觀察。之后某區人民檢察院勘查現場發現案涉地仍生長有馬纓丹幼苗。
原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行政機關履行外來入侵物種防控職責不當會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侵害,某局雖采取措施滅除馬纓丹,但未進行跟蹤觀察,涉案馬纓丹未得到全面清除,社會公共利益受侵害狀態仍未消除。
最終,法院判決責令某局繼續履行防控外來入侵物種馬纓丹的法定職責。該判決已生效。
最高法表示,外來入侵物種具有危害程度重、擴散蔓延快、防治治理難、危害形式多樣等特點,嚴重威脅農林牧漁業可持續發展和生物多樣性。該案中,涉案馬纓丹系被列入重點管理名錄的外來入侵物種,種植在城市綠地會破壞當地生態要素間的聯系與平衡,降低生物多樣性、威脅生態系統平衡。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行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行防控外來入侵物種的法定職責,監督生物多樣性保護行政執法,依法防范外來入侵物種侵害,切實筑牢國家生物安全屏障。
責任編輯: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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