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次占車位,拖了整整十天。
六次調解無果,四部門聯合介入。
官方通報,當事人最終停職。
![]()
本以為官方的通報能順利給鬧劇畫上句號。
誰料并沒能平息輿論,反而讓輿論徹底炸鍋。
“拉偏架”“春秋筆法”的質疑鋪天蓋地。
被追問爭議時,負責人只回應“還要核實”。
![]()
通報發完,處理給完,結果又說“還在核實”。
這到底是說清楚了,還是越攪越渾了?
![]()
將時間拉回到6月30日晚上9點40分。
長沙市體育局產業處副處長彭某。
開車從德峰小區西門登記進地下停車場。
![]()
五分鐘之后,她把車停進車位,然后鎖車回家睡覺。
可問題是,車位是小區業主閔某私人所屬。
事情發展至此,網友還能理解,誤停車位可能是疏忽。
![]()
原本就是道個歉、挪個車,三分鐘就能解決的事。
可彭副處長偏把芝麻大的事折騰成全網圍觀的公共事件。
![]()
7月1日凌晨3點,閔某回家發現車位被占。
而且車上沒留聯系方式,他只能聯系物業。
最后發現系統里登記臨時車,還留的假電話。
![]()
無奈之下,物業又通過12123熱線求助交警。
給彭某發移車短信,而閔某也表示可以不計較。
可到凌晨4點,物業沒等到任何人下樓移車。
![]()
早上9點,彭某下樓,發現車被閔某的越野車堵住。
她給閔某夫婦打電話,對方沒接,她也毫不著急。
只發送道歉短信,說自己當天要去外地,后天才能回來。
如果事情就此結束,其實也算和平解決,不算太糟。
![]()
下午2點,物業收到閔某消息說車已移走,通知彭某趕緊挪車。
結果彭某回復:“人在單位要出差,后天才回,沒法移”。
下午4點,物業再次通知,彭某又說在外出差,第二天下午才回。
但后來的官方通報上卻白紙黑字寫著,她“實際在單位上班” 。
![]()
晚上6點,閔某回來看見彭某根本沒挪車。
再次把自己的車堵在前面,要求當面道歉才挪。
晚上7點,物業說再不移車就鎖車處理。
而彭某則是第三次拒絕,又說自己在外地出差。
可通報卻再次戳穿:她“實際在家中休息”。
![]()
等到晚上9點47分,彭某叫來男友雷某。
長沙市體育訓練競賽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
雷某開車趕到,把車橫停在閔某車前面。
雙方僵持不下,彭某表示要報警處理此事。
![]()
民警到場后協調,彭某當面道歉。
可事情遠沒有就此結束。
7月2日上午,彭某突然又報警。
![]()
民警聯系閔某和物業到場,彭某上班沒來。
閔某拒絕移車,說要圍她七天。
當天下午,閔某就在車位上安裝水泥立柱。
隨后7月3日晚上,又加裝U型管。
![]()
紅色轎車徹底被圍起來,整整八天都沒有解決。
物業、社區、派出所輪番上陣,前后組織六次調解。
閔某要對方道歉移車,可彭某卻裝傻不肯露面。
![]()
前四次調解,彭某某連面都不露。
第五次調解從下午四點談到次日凌晨兩點。
可最后,彭某某到場非但不認錯。
還要求受害車主閔先生反過來向她道歉。
![]()
直到7月7日晚,官方部門介入,鋼管才拆掉。
7月8日,雙方在部門調節下,當面協商。
7月10日晚,閔先生在直播里說:事情已經解決。
彭某某寫道歉信,給補償,雙方簽調解協議。
![]()
十天,六次調解,四部門聯動。
車位糾紛硬是拖成全網圍觀的公共事件。
但帶來的影響,卻遠不止于此。
![]()
7月11日,長沙市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
彭某的個人履歷、工作經歷、家庭背景都被公布出來。
![]()
2017年9月到2019年6月任鄉政府科員。
2019年6月到2023年4月任一級科員。
![]()
2023年4月通過市直機關公開遴選考入市體育局。
2024年4月任四級主任科員,9月任產業處副處長。
![]()
通報還專門強調:彭某的選拔任用程序規范。
資格條件符合相關規定,不存在違規提拔情況。
父母只是“長沙普通下崗職工”,沒有背景。
![]()
通報也給出處理結果:彭某被停職處理。
紀檢監察機關已對其相關問題開展核實處理。
停職,紀檢介入,按理說此事該翻篇吧?
可事實證明,輿論的爭議并沒有因此停止。
![]()
有網友逐字逐句對比通報的措辭,同樣是不配合。
通報形容彭某用的是“未到現場”“未挪車” 。
但形容閔某用的卻是“拒絕到場”“拒絕挪車”。
![]()
看似簡單差距卻是天壤之別。
“未”是被動的、客觀的。
“拒絕”是主動的、主觀的。
![]()
一個“未”字,把彭某某的不配合輕描淡寫成“沒來得及”。
一個“拒絕”,把閔某的維權行動描繪成“故意刁難”。
![]()
還有網友指出,通報詳細寫閔某堵車、安U型管的“過激行為”。
但對彭某在此事中的過錯卻只是一筆帶過。
三次撒謊出差、留假電話、前四次拒絕到場調解似乎都不重要?
更讓人看不懂的是,通報只字未提彭某男友雷某的處理情況。
雷某同樣是體育系統公職人員,同樣開車堵閔先生的車。
全程在旁邊拱火把小事鬧大,可通報里,雷某仿佛人間蒸發。
![]()
輿論徹底炸鍋,網友都察覺不對勁。
![]()
“通報寫彭某父母是下崗職工,什么意思?賣慘?”
“雷某呢?同是體育系統的人,憑什么完美隱身?”
質疑聲鋪天蓋地,甚至引來比原先更嚴重的輿論爭議。
![]()
原本以為一紙通報能給事件畫上句號。
結果誰敢想,通報本身卻成為新的爭議焦點。
而且通報寫得越細,質疑聲反而越大。
![]()
所謂“越描越黑”,大概就是如今的處境。
可能有網友會覺得說,通報措辭不過是官媒無心之失。
可澎湃新聞的評論,早就已經徹底點出要害。
![]()
公眾的期待在升級,關心事情是否被處理。
更關心處理得公平不公平、是否經得起推敲?
![]()
官方通報卻連最基本的措辭公正都做不到。
又怎么能怪網友拿著放大鏡追究?
而如今的輿論,其實也是自己引來的爭議。
想平息鬧劇,必須看官媒的后續回應。
![]()
輿論持續發酵的情況下,記者徹底坐不住。
![]()
7月13日下午,澎湃新聞記者來到長沙市體育局。
而且是直接找到體育局黨組書記譚果。
詢問網友質疑通報措辭有失偏頗,體育局怎么看?
![]()
譚果回答:“有關情況還需要進一步核實”。
記者追問,譚果又說:“還要核實,還在核實”。
然后譚果便說有事先走,起身離開辦公室。
旁邊工作人員回應:“一切以官方公布為準”。
![]()
通報都已經發布,處理結果都已經公布。
甚至紀檢都介入,結果說“還在核實”?
長沙體育局的回應,不得不讓網友揣測。
![]()
7月14日,長沙市體育局工作人員回應南都記者。
情況通報“是以事實為依據的”。
當被問到調查是否結束時,則表示已開展核實處理。
而且直言“和人員紀律處分的程序有關”。
![]()
一個說“還在核實”,一個說“以事實為依據”。
同一個體育局,口徑都不統一?
所以,官方回應并沒有平息質疑,反而火上澆油。
![]()
網友的質疑從“通報有沒有問題”。
升級成“體育局到底在隱瞞什么”?
![]()
“通報發布卻還在核實,通報算什么?”
“通報里寫的東西到底算數不算數?”
“體育局自己都說不清楚,通報能信?”
“核實什么?核實通報有沒有寫錯?”
![]()
“還在核實”,把本應權威的官方通報變成問號。
通報爭議還沒消停,新料又來,輿論的火越燒越旺。
![]()
原本官方回應通報停職,是想表明態度、平息輿論。
結果通報措辭引發質疑,體育局回應又含糊其辭。
想說清楚的事越說越糊涂,想平息的風波越攪越渾。
![]()
而且更關鍵的是,為什么通報只字未提雷某的處理?
彭某某停職不冤,雷某某若無處理,通報就是“選擇性執法”。
事件中,閔某要求雷某必須到場,他也是關鍵人物。
甚至網友爆料,雷某在事件中故意激化矛盾,更該被處理!
![]()
7月1日晚,彭某打電話叫雷某來撐腰。
雷某到小區,不問前因后果。
掏出手機就懟著閔某的臉拍,態度相當沖。
直接駕車橫向堵在閔某車頭。
用對峙方式把鄰里小事升級成激烈口角。
![]()
而后續的六輪調解,雷某全程缺席。
所有輿論壓力和處置后果全由彭某承擔。
雷某某僅做賠償,沒受任何處分。
通報里稱業主“堵住”、雷某“停在”。
![]()
或許就是“車位門”最荒誕的地方。
因“撒謊”而起的事件。
最終又被“說不清”拖進新的泥潭。
媒體把問題往更深層挖,檢察日報更是直接點出要害。
原本有理的人被逼到要用可能違法的手段來維權?
連對不起都要拖到輿論曝光才能說出口,本身就是問題。
![]()
當正常渠道全部失靈,輿論成最后的救濟手段。
真正該修復的地方,不在通報,而在事情的根源。
如果守規矩的人不用靠輿論才能解決問題。
如果正常渠道最初就生效,誰還要去爭論通報?
![]()
一次占車位,照出多少不該照出的東西?
體育局的回應還在“核實”中。
通報有沒有“拉偏架”,恐怕只有自己清楚。
![]()
而公眾心里的秤,卻早已有答案。
說不清的事,往往不是因為事情本身復雜。
而是因為有些人根本不想說清楚。
![]()
![]()
![]()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