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AI生成作品獲獎的新聞接連不斷。先是有網友質疑,2025年呼和浩特全民攝影雙月賽第三期一等獎作品《灑樂園林》存在明顯亂碼痕跡,疑似AI生成。隨后,當地文聯通報稱“該作品確系AI,取消參賽、參評及參展資格”。緊接著,又有網友指出,近日公示的2026年東莞市應急優秀作品書法文藝類二等獎疑似為AI產物,理由是“標點符號都一模一樣”;對此東莞市應急管理局新聞宣傳科工作人員回應稱,經內部復核研判,判定為AI生成作品,已將其從獲獎名單中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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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圖為獲一等獎的AI攝影作品,右圖為獲二等獎的AI書法作品
一前一后的兩條新聞,恐怕并非巧合。人們有理由追問一句:面對來勢洶洶的AI造假,各類文藝比賽究竟該拿什么來守住底線?
這首先要求賽事主辦方和評審團隊要具備足夠的防范意識,把AI造假納入賽前預案。盡管AI技術日新月異,但在攝影、書法等創作領域,AI作品仍然會留下可辨識的痕跡。主辦方既可以通過技術手段對參賽作品進行AI檢測,也可以要求作者提交創作過程、原始素材等必要的證明材料,同時加大事后懲處力度,讓造假者付出應有的代價。這些措施不應再是可選項,而應成為當代文藝賽事的標配。畢竟,僅靠肉眼識別和道德自律,顯然已不足以應對AI時代的新挑戰。
不過,話又說回來,這兩起事件中的AI作品,其實遠未到需要動用技術檢測手段的復雜程度。在不少網友看來,兩件作品幾乎都是“一眼假”——AI生成的攝影作品文字亂碼,書法作品則規矩呆板,完全不像出自人手。既然如此,主辦方和評審團隊為何又能一路“放行”,直至讓它們摘得獎項?
這就不得不提到此類文藝比賽在運作機制上可能存在的深層弊病了。尤其像攝影、書法這類賽事,很容易成為特定圈層內部的自娛自樂活動——主辦方掛名牽頭,實際工作全權交由承辦方操辦,評審團隊也清一色都是“自己人”,最終獎項在熟人之間輪流轉,可謂“皆大歡喜”。一些時候,受利益驅動,這類比賽還可能成為權力尋租、暗箱操作的通道。畢竟,有人為了給履歷添幾筆“官方認證”,花點錢鍍個金也在所不惜。
回到本次事件,AI生成作品堂而皇之地獲獎,撤銷資格不是處置的終點。評審環節是否存在人情勾兌、利益輸送等不正當干涉因素,是公眾下一步的追問,也是破除“圈子賽”魔咒必須直面的核心命題。
據縱覽新聞報道,東莞市應急管理局工作人員介紹,本次應急優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動由合作方承辦,賽事評審打分工作也由承辦方邀請專家完成,他們并未直接參與評審。然而,這就能讓主辦方完全撇清責任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作為活動的主辦單位,理應對賽事全流程負有監督和管理之責,至少在AI生成作品獲獎后出現在官方賬號公示環節這一節點上,主辦方完全有能力及時識別、叫停并予以糾正。把責任一推了之,很難說得過去。
一連串的輿論爭議都在提醒,甭管規模如何,既然冠以“比賽”的名義,就應該有最起碼的規范和嚴肅性,否則不如不辦。對此,主辦方責無旁貸,理應承擔起最基本的把關責任。在此基礎上,更有必要徹查類似“一眼假”的AI作品為何能一路過關斬將,背后是否存在不當利益交換,一旦查實,必須嚴肅處理。只有這樣,才能避免類似鬧劇再度上演。
未來,AI時代的各類文藝比賽應該什么樣?有關這個問題,上述兩起事件也給出了很明確的警示。網絡讓各類比賽的作品及名次都公之于眾,一切暴露在陽光之下,需要經得起公眾的審視與推敲。當然,更理想的情況是,不能什么都靠網友去監督和發現,比賽的整個流程都應該在主辦方及相關部門的監督下運行,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而不是等到輿論發酵后再匆忙“滅火”。
網友吐槽此類比賽像“草臺班子”,背后是期待主辦方不要真的活成草臺班子,更不能讓各類文藝比賽淪為AI作品的秀場、利益的交換場。讓比賽回歸比賽該有的樣子,才是大家的共同期待。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編輯: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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