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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馬尼拉7月15日電,針對眾議院檢察小組申請傳票調取副總統(tǒng)薩拉·杜特爾特稅務與銀行記錄的訴求,薩拉彈劾案辯護團隊于周三在庭審中公開提出嚴正反對,直指該取證行為存在程序瑕疵,屬于違規(guī)的釣魚式搜查,引發(fā)本案核心的司法程序爭議。
薩拉彈劾案辯護律師兼發(fā)言人邁克爾·波阿在彈劾法庭當庭闡釋辯方核心立場,清晰界定了合法取證與違規(guī)取證的邊界。
他表示,司法傳票的核心價值是維護司法正義,但若傳票行使方式具備壓迫性、不合理性,僅為單方面搜尋對涉案人員不利的證據(jù),便會徹底背離司法初衷,演變?yōu)獒烎~式取證的工具,違背正當司法程序準則。
據(jù)了解,眾議院檢察小組本次申請傳票的核心目的,是全面調取薩拉·杜特爾特的銀行流水與稅務備案全套記錄,以此作為核查其涉嫌不明來源財富彈劾條款的核心證據(jù)。
他當庭強調司法程序的核心原則,明確指出司法辦案嚴禁先定性指控、后盲目搜尋證據(jù)兜底,這種辦案模式完全不符合菲律賓司法的正當程序要求,存在明顯程序漏洞。
針對辯方提出的釣魚式取證質疑,眾議院檢察小組成員、議員切爾·迪奧克諾在庭審反駁環(huán)節(jié)中,援引菲律賓最高法院判例進行專業(yè)回應,以此佐證檢方取證行為的合法性。
他重點提及“共和國訴拉布薩等人案”,表示該案曾出現(xiàn)與本次庭審高度相似的爭議,彼時辯方同樣質疑檢方調取銀行記錄的行為屬于釣魚式取證。
迪奧克諾當庭復盤該案司法流程,稱相關爭議層層上訴至上訴法院,相關釣魚式取證的質疑均未得到司法認可。
他精準援引菲律賓最高法院的終審裁決,明確原審地區(qū)審判法院拒絕準許當事人核查、問詢、調取涉案相關賬戶的行為,屬于司法裁定錯誤,為本次檢方取證提供了權威判例支撐。
迪奧克諾進一步解釋檢方取證的程序合規(guī)性,否認本次傳票申請違背正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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