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今天刷到這條新聞我直接愣住了——你花錢買的數字版游戲,可能從來就沒真正屬于過你。電子前哨基金會(EFF)最近直接把矛頭對準了索尼,向美國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FTC)遞交了一份投訴,核心就一句話:索尼在數字內容的銷售方式上,涉嫌誤導消費者。
事情是這樣的。索尼在PlayStation商店賣你游戲的時候,界面上寫著“購買”,但你猜怎么著?你其實只是買了一個“隨時可能被收回的許可”。EFF認為,這種措辭會讓玩家產生一種錯覺,以為自己在跟實體盤一樣擁有這份游戲,實際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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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離譜的還在后頭。索尼還有一個讓你血壓飆升的操作:如果某個PSN服務或者內容他們決定不干了,而你正好買了相關的游戲內貨幣或者其他虛擬物品,這筆錢是不會退的。EFF在投訴里直接把這叫做“不公平且具有欺騙性的行為”。舉個例子,你充錢買了點卡,結果游戲停服了或者索尼單方面改了服務條款,你的虛擬貨幣直接蒸發(fā)。
還有一條我也得給兄弟們列出來。根據EFF的說法,索尼給用戶的退訂政策也挺迷——你想退訂某個服務,必須提前30天通知索尼,哪怕你是因為索尼自己的問題才想退。EFF的調查數據是,83%的問卷反饋里,消費者表示“購買”這個詞讓他們覺得自己擁有了內容。但現實是,這玩意兒只是租,不是買。
總結一下EFF這次懟索尼的幾個點:第一,“購買”這詞誤導人;第二,服務取消不退款;第三,退訂還要提前30天報備。目前FTC還沒回應,但這事兒對咱這些習慣在Steam、PSN上點一下“購買”就以為自己擁有了庫的玩家來說,確實值得多想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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