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記者從云南省人民檢察院舉行的“加強刑罰執行監督 守牢刑事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23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依法履行刑罰執行監督職責,常態化開展監管場所安全防范法律監督,協同監獄、看守所排查化解風險隱患,取得明顯成效,積極助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
據介紹,2023年1月至2026年6月,全省檢察機關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違法提出書面糾正意見7898件。依法審查起訴在押罪犯故意傷害、破壞監管秩序等獄內再犯罪61人,全力維護監管場所秩序。防范監外執行風險隱患,對嚴重違反管理規定、監外執行條件消失的社區矯正對象督促收監774人,及時消除對社會的潛在安全隱患。強化罪犯教育改造監督,統籌懲罰與改造,督促落實罪犯勞動、教育、休息制度,監督做好法律政策、認罪悔罪、入監出監等教育,切實保障罪犯教育改造效果。
為維護刑罰執行公平公正,全省檢察機關規范履職,依法開展刑罰交付執行監督,針對收押難、送監難問題,開展專項清理并常態化推進判處監禁刑罰罪犯未交付執行監督,2026年協同全省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機關開展專項活動,合力推動400余名罪犯依法交付執行。加強“減假暫”案件實質化監督,全省“減假暫”案件數量穩步增長至全國前列。規范開展刑罰監外執行監督,建立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聯合檢查等工作機制。強化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監督,協同推動在押罪犯財產性判項的依法執行。切實維護罪犯合法權益,重點監督禁閉、戒具違法適用等問題,監督落實生活、衛生、醫療救治等制度。依法查辦刑罰執行領域相關職務犯罪,普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某司法行政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假釋案被最高檢評選為典型案例。
記者 張競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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