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封邀請函在餐桌上躺了快兩周。
丹尼爾大學的同學聚會。阿瑪拉猶豫了很久,她還是去了。自從孩子沒保住以后,這是她第一次出現在這種場合。藍色長裙掛在身上,像借來的一樣。以前貼合的腰線現在松垮垮的,站在鏡子前面,她覺得里面的人有點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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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希望我去嗎?”她問他的時候聲音很輕。
他眼睛沒離開手機屏幕。“隨便你。”
三個字。她聽到的時候抿了抿嘴,沒有追問下去,反而擠出一個笑。也許今晚會不一樣。也許他會在某個瞬間握住她的手,像從前那樣。也許他會扭過頭來看她一眼,眼睛里還有當年的溫度。
她帶著這點念頭出了門。
禮堂里全是笑聲和老朋友重逢的驚喜。他們一進門,丹尼爾就被圍住了。“天哪,丹尼爾!多少年沒見了!”“兄弟!你還是老樣子!”他站在人群中間,被熱鬧團團包裹著。阿瑪拉立在他身旁,保持著恰好的微笑,像個被順手帶過來的影子。
沒有人問她是誰。也沒有人特意朝她多看一眼。不過這些都沒關系,她本來也沒指望自己成為話題中心。讓她手心漸漸發涼的是另一件事——丹尼爾開始往另一邊退了。是一寸一寸地退,先是肩膀從她肩側移開,然后整個人朝舊友圈子轉了過去。他的手從她腰上滑下去的那一刻,動作太自然了,自然到外面的人看不出任何破綻。只有阿瑪拉自己知道,那掌心的溫度突然消失的時候,她的半邊身體都冷了。
她站在那里,看他跟同學聊得眉飛色舞。他說話的時候眼睛亮亮的,手勢也很放松。她很久沒見過他這樣了。在家里的時候,他永遠是看手機、看電腦、看窗外。偶爾看她一眼,目光也是飄的。可是現在,他跟一群好幾年沒見過的人談笑風生,好像渾身的細胞都醒了過來。
只是這種醒,跟她沒有關系。
整個晚上,他們的互動不超過五個來回。她端了一杯飲料遞給他,他接過去說聲謝謝,轉身繼續聊。她站在不遠處,拿盤子裝水果,一個人慢慢地吃。有人偶爾客氣地問一句“你是丹尼爾的太太嗎”,她點頭,那人就“哦”一聲,沒什么別的話好說了。她能感覺到自己在這個場子里,像個被按了靜音鍵的配角。
更讓她難過的不是他冷落她,而是他沒有覺得哪里不對。
有一瞬間她走神了。她想起很久以前,那時候他帶她參加過朋友的婚禮。他全程握著她的手,逢人就介紹,“這是我女朋友阿瑪拉”,語氣里全是小小的驕傲。她穿一條碎花裙子,他都能夸上好幾遍。散場之后兩個人走路回家,他還一直念叨著“以后咱們的婚禮也要這樣”,她害羞得把手從他掌心里抽出來,他又追上去牽住。
她不自覺低頭看了看自己的手。現在這只手只是垂在裙子旁邊,空空的有點涼。
聚會還沒結束的時候她就想走了。身體上的累倒是其次,主要是心里那個勁兒突然泄了。她一個人坐在角落里,看著他的背影覺得熟悉又遙遠。這個人在法律上是她的丈夫,在同一個屋檐下過日子,可她悄悄問了自己一句:你確定你身邊睡的那個人,還是你當初嫁的那個人嗎?
答案沒敢往下想。只是那股酸澀從胃里往上翻,一直翻到嗓子眼,被她硬生生咽了回去。
回程的車上兩個人都不怎么說話。他開車,她看窗外。街燈一盞一盞地晃過去,光線掠過她的臉,明明滅滅的。她側過頭偷偷看了他一眼。他的側臉跟從前沒什么兩樣,可那張臉下面裝著什么樣的心,她發現自己已經不太有把握了。
她把手搭在膝蓋上,指節蜷了蜷,最終還是沒有伸過去。
那一晚她明白了一件事:真正讓人難過的,不是爭吵,不是翻舊賬,也不是誰說了重話。是你明明站在他身邊一整晚,他卻把你當成最熟悉的陌生人。而最讓人心涼的是,他甚至沒有意識到這件事本身,有多么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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