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朋友間的“義氣”,卻成了雙雙踏入牢獄的導(dǎo)火索。桐梓縣一男子容留“朋友”在自己家中吸食毒品,后兩人又在“朋友”車內(nèi)繼續(xù)吸毒。這起“相互容留”的鬧劇,最終以雙雙獲刑收場,令人唏噓。
案情回顧
2025年8月31日至9月3日,甲某(化名)因在家無聊,聯(lián)系乙某(化名)三次到遵義某地向他人(另案處理)購買毒品,并三次容留乙某在自己家中吸食毒品。甲某有過多次吸毒前科,應(yīng)當知道毒品對自身和社會的危害后果,但其仍聯(lián)系乙某到遵義購買毒品并在家里容留乙某吸食,最終被公安機關(guān)查獲。
該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認為,甲某存在多次吸毒、強制戒毒前科和其他犯罪前科,在短短三、四天內(nèi)三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已觸犯刑法的規(guī)定,主觀惡性深、社會危害大。依法提起公訴后,最終法院以甲某犯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另,乙某在2025年9月3日至9月6日容留甲某在自己小汽車內(nèi)三次吸食毒品,結(jié)合乙某的其他犯罪情節(jié),也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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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醒
毒品是全人類共同面對的世界性公害。吸食毒品會導(dǎo)致毀滅自己、禍及家庭、危害社會的嚴重后果,容留他人吸毒更是對自己和他人的極度不負責表現(xiàn)。吸食毒品會產(chǎn)生思維遲鈍、精神錯亂的現(xiàn)象,一定程度上衍生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對他人可能造成被侵害的嚴重風險。我們要自覺抵制毒品的侵蝕,保證不吸毒、不販毒、不碰毒,營造全面禁毒的良好氛圍,堅決打贏人民禁毒戰(zhàn)。
來源;桐梓微檢察 供稿丨文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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