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 謠“公交車從南沙大橋上沖出”系AI生成的假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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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近日,某短視頻用戶發布一段視頻:南沙大橋的欄桿被撞出一個缺口,一輛公交車懸停在橋面下的橋墩上,隨后一輛小貨車又從橋上墜落,砸在公交車上,引發關注。據了解,近期南沙大橋正常通行,沒有發生類似事故。上述視頻是由AI制作,視頻中的南沙大橋的題字出現了明顯的變形,“橋”字和真實題字存在出入,且視頻右下方水印顯示,該視頻由豆包AI生成。(來源:南方日報、南方+客戶端)
科 普入職簽競業限制協議要慎重
詳情:眼下正值畢業季,許多畢業生離開校園,走上工作崗位。入職時,有的企業會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秘密相關條款,有的則會專門簽一份競業限制協議。
競業限制到底針對哪些人?有什么約束要求?這份競業限制避坑指南,簽約前一定要仔細看。
競業限制是什么?
競業限制是指企業與負有保守商業秘密義務的勞動者約定,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一定期限內,勞動者不得到與本單位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企業就業,也不得自己開業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競業限制的目的是在補償勞動者的前提下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知識產權等,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
入職都要簽競業限制協議嗎?
不是的!有人員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企業不得將未知悉或未接觸企業商業秘密的勞動者納入競業限制范圍。如果企業想與除了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外的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約定競業限制,要提前告知理由,并說明需要保守的商業秘密具體內容。
競業限制從業范圍和地域可以隨意定?
不可以!需書面約定!
限制從業范圍應當限定在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企業。企業應當盡可能對限制從業企業范圍作出具體、明確的約定,有條件的可列明競業限制企業名錄。
競業限制的地域應當與企業經營業務的范圍相符,無充足理由一般不得約定全國或全世界。約定范圍為全國或全世界的,需在協議中充分說明理由。
提醒
1.簽字前要謹慎。仔細閱讀競業限制協議的內容,重點關注限制范圍、期限和補償標準。如果不合理,可以協商。
2.保留關鍵證據。保留好訂立的競業限制協議、保密協議或勞動合同,保留好離職證明。如果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要保留好社保記錄、新單位勞動合同等能夠證明新工作不構成競爭的材料。此外,還要保留好與公司溝通關于競業限制事宜的郵件、微信聊天記錄等。
3.離職時主動確認。離職時,最好以郵件等書面形式向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或主管確認“本人是否需要履行在職時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可避免后續糾紛。(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微信公眾號)
詳情:入職就要簽?跳槽要賠違約金?注意!簽這個協議要慎重!
詳情:2026年7月17日上午9時8分,重慶市彭水縣漢葭街道烏江三橋附近發生山體崩塌,多棟居民樓垮塌,城區主干道被掩埋,有群眾被困。
通 報重慶警方公布三起打擊整治涉彭水山體崩塌災害網絡謠言典型案例
災情發生后,重慶市公安局啟動應急響應機制,調集市局相關警種專業力量及周邊區縣警力向彭水增援。期間,個別網民為博眼球,無中生有,借機編造或夸大災情,引發公眾焦慮恐慌,給正常的社會秩序帶來干擾。為維護清朗網絡空間,確保救災工作順利開展,重慶警方持續加強相關網絡謠言打擊整治力度,現公布三起典型案例。
一、彭水縣公安局依法查處胡某某編造發布“彭水三橋地震”網絡謠言案
2026年7月17日,彭水縣網民胡某某在短視頻平臺發布一段標注為“這就是我們重慶彭水三橋早上地震”的救援現場視頻,引發網民焦慮恐慌。經查,胡某某在明知彭水縣烏江三橋附近發生山體崩塌災情的情況下,為博取關注,故意編造彭水發生地震的不實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二、九龍坡區公安分局依法查處陳某某編造發布“重慶西彭發生塌方”網絡謠言案
2026年7月17日,九龍坡區網民陳某某在短視頻平臺發布一段題為“重慶西彭發生塌方”的視頻,引發網民焦慮恐慌。經查,陳某某在明知該視頻內容系彭水當日發生山體崩塌災情的情況下,張冠李戴,故意編造發布“西彭發生塌方”的謠言,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三、彭水縣公安局依法查處蘇某某、李某某編造發布“彭水山體崩塌系煙花倉庫爆炸引起”網絡謠言案
2026年7月17日,彭水縣網民蘇某某、李某某在互聯網平臺就彭水山體崩塌災情發布信息,稱“煙花倉庫爆炸了,然后山體滑坡了”“鞭炮倉庫爆炸引起的”,引發網民關注和議論。經查,蘇某某、李某某相關言論系本人道聽途說,在尚未核實的情況下,發布了相關不實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目前,屬地公安已依法對上述人員進行處罰。(來源:“重慶辟謠”微信公眾號、重慶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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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全國網絡辟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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