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統一組織的法檢系統招考公務員中,各地紛紛公布了“擬錄用人員公示名單”,其中公布了考生的工作單位或是畢業院校。名單中,考生最多的是,各高校的法學生,還有來自企業單位的。
有人發帖稱,僅是統計了部分地區的名單,發現考進法院、檢察院當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崗位的,竟然有很多人的工作單位是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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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現象并不只是山東一地,律師已經成了各地法檢系統考公隊伍中的重要來源之一。有人感慨到,“同學所在的律所近三年考到法院、檢察院的青年律師、律師助理達到10人以上。有的(律師)屢敗屢戰,堅持不懈,一邊代理案件一邊備考公務員考試。”
真的是風水輪流轉,就在七八年乃至十年前,還是不少法官檢察院辭職當律師。辭職的法官檢察官數量之多、持續時間之長,當年時不時的就有媒體報道以“法官離職潮”來概括法院的景象,探討中外國家的差異,感嘆應該是律師辭職報考法官才對。
彼時,法科生畢業后寧可進律所,也不考選法院檢察院。法院檢察院為了吸引律師人員進入,各地還拿出了直接高級法官、高級檢察官的名額,不用考試、不同經過助理階段直接通過選錄的方式,吸引資深律師直接成為法官、檢察官。
彼時,很多律師在被問及是否會愿意到法院、檢察院當法官、檢察官時,往往干脆回答不愿意。一些辭職當了律師的檢察官、法官被問及是否后悔時,最經典的回答是,后悔,后悔辭職的太晚了。
誰會想到,僅僅過了幾年后,別說法官檢察官辭職,現在連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辭職當律師的,已經很少能聽到,反而是,越來越來的則律師,出現在了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的行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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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很多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注定一輩子當不了法官、檢察官,可律師們還是熱忱不減
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是上一輪司法改革正式固定下來的法檢系統崗位名稱。雖然看名稱是帶著法官檢察官的前綴,可實際是,了解體制內情況的就會知道,其中的很多人注定一輩子是當不了法官檢察官的。
因為,上一輪的司法改革成果之一就是,法官檢察官實行了員額制管理,并且寫進了《法官法》、《檢察官法》。
其中的內容就是,一改之前的,法檢系統政法編制人員只要考過了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就可以由院長、檢察長提名人大任命為法官、檢察官的歷史,各地法官、檢察官的名額省內各地名額可以微調,但大體控制在政法編制人員的39%這一紅線。有限的法官、檢察官名額,需要具備任職資格的人員,進行公開競選、內部選拔、筆試面試等程序決定。
經過之前幾輪的入額遴選,各地法檢機關的法官檢察官名額早就滿了。后來的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想要入額,只有等到有法官檢察官退休、調離或是違法違紀被免職后空虛名額,才有機會競爭上。
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成了法官檢察官的助理不是好助理。奈何,員額制的編制和法定限制,決定了法官、檢察官實行的是一個蘿卜一個坑的制度,沒有坑空有蘿卜下,只能排隊等坑。
近些年,幾乎每年各地法院檢察院都在招人,招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有些法院一招就是每年幾名法官助理的招,卻是隔幾年才會進行一次省里統一組織的法官、檢察官遴選,且每次遴選分配到各單位,也僅是一兩個名額。
由此決定了,各地法院檢察院已經大量擠壓了一大批助理等待入額。偶爾哪年出現了一個空缺名額,往往是十幾個幾十個人競爭一個指標。競爭情況之激烈程度可想而知,競爭手段之無所不用,絕非體制外的人可以想象的。
身為律師,不光自己的同學肯定有身在法檢系統的,平日里代理案件也會解除到法檢工作內情,不可能不知道上述的情況。明知道當下法檢系統入額競爭激烈,很多助理一輩子可能也沒機會成為法官、檢察官,卻仍一如既往的報考法檢當助理。這就是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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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報考法檢助理,現實待遇考量高過什么法治理想
不排除有些律師,報考法院、檢察院是本著司法為民、法治理想而去的,數年前,語人君就曾經在網上遇到過一位這樣的律師。
這位法官助理講,自己當律師時已經混的風生水起,舉例說的是,其法官助理的工資連自己當律師時收入的零頭都不到。自己在做律師的時候,遇到很多案件處理的很是不解,就產生了自己如果做法官,肯定不會如此處理的想法。
據此想法,其報考了省高院的法官助理,并且如愿以償。不過,語人君問及其距離實現自己的法官們還有多遠時,對方回復了一個流汗的表情包。
上述的情況僅是個例,對于律師考選法檢助理,更多人的理解是,“現在的年輕律師普遍面臨吃不飽的問題,案源都在資深律師手里,法律服務市場不斷縮水,加上大量法律公司的涌現,以及法考通過人數的不斷累加,律師市場已經飽和,部分老律師案源都在持續萎縮,更別說初入職場的年輕律師。律師的紅利期已然成為過去,年輕律師眼見前景渺茫,普遍認為公務員雖然薪水不高,但收入穩定、旱澇保收、勞逸由己,同時也具有較高的社會地位。”
綜上,出現律師們紛紛考選法官檢察官助理,并不是什么回歸律師→法官、檢察官的法學界就職流向,而是很多律師是本著體制內的待遇和安逸而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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