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丨柯錦雄(律師)
在周星馳主演的電影《國產凌凌漆》中有這樣一個橋段,周星馳飾演的特工凌凌漆以為上司幫他訂的是香港豪華的“麗晶酒店”,結果前臺卻告知他訂的是破舊臟亂的“麗晶大賓館”。
現實生活有沒有人遇到這種情況不知道,但“桔子酒店管理(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桔子酒店”)顯然擔心自己的用戶會遭遇這樣的尷尬,提前把“橘子賓館”給告了。
近日,河南平頂山一家橘子賓館被連鎖酒店品牌桔子酒店起訴侵權索賠10萬元一事引發關注。
這到底是又一起“大資本欺壓小民”的劇本,還是商標專用權受害者的維權大戲,取決于大家怎么看《商標法》。
一個有價值的商標,是企業通過日常經營,在消費者心智當中占據的信任水位。將商標與質量、服務掛鉤,降低了消費者的信任成本以及選擇成本,保護商標專用權,本質上是鼓勵持續誠信經營,反對攀附商譽那種走捷徑的經營方式。
桔子酒店擁有“桔子酒店”以及“Orange Hotel”文字商標,分別于2012年5月14日、2015年8月14日核定注冊,其專有權受到法律的保護。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即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依據最高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七)項規定的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也就是說,審查是否存在侵犯商標專有權的情形時,既需要考察形式要件,在企業字號或者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相似的文字,還需要考察實質要件,是否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
![]()
而關于“公眾”法律也有規定,是指與商標所標識的某類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消費者和與前述商品或者服務的營銷有密切關系的其他經營者。這里并不是某一個具體的個人說自己不誤認就可以否定的,而是需要法官通過一系列審查規則,分析判斷,最后得出結論。
與遇見小面在南陽沒有店鋪經營不同,相關平臺顯示,桔子酒店在河南平頂山有一家門店,位于建設路西。桔子酒店的管理方華住集團稱,起訴是希望從用戶角度出發,減少因名稱近似造成的困擾。
從法律權利上而言,桔子酒店的起訴是沒有法律障礙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起訴不等于最終的判決,是否成立侵犯商標專用權不僅要看桔子酒店的權利,還得看橘子賓館的行為。查詢裁判文書發現,桔子酒店此前起訴過不少名稱中帶有“橘子”的賓館或酒店,在起訴之前,桔子酒店會聘請公證處前往侵權方取證公證。
有法院在判決中提到,“桔子酒店”具有一定知名度,成立在后且經營內容相同的其他企業在確定企業名稱時,有合理避讓的義務,與“桔子酒店”相似的“橘子”二字作為企業字號的一部分,容易使相關公眾誤認為其與桔子酒店品牌或桔子公司存在關聯關系,具有攀附涉案商標影響力的主觀故意。
換句話而言,如果橘子賓館業主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其字號的命名來源有合理性,沒有攀附桔子酒店商譽的主觀故意,那么法院也會考量侵權責任是否成立。橘子賓館業主馮女士提到其是因為大兒子喜歡吃橘子,關于這一點如果有證據支持,或許對其抗辯有利。
遇見小面起訴渝見小面惹了一身騷,道歉、撤訴、送商標。渝見小面女老板哭訴要賣多少碗面才能賠償,但是遇見小面也是一碗碗面攢出來的品牌商譽。遇見小面認慫了,但不等于《商標法》所賦予的權利就失效了。
桔子酒店估計是吸取了遇見小面的教訓,6月16日已與橘子賓館溝通表達了希望共同協商、妥善解決的意愿。
不管是遇見小面,還是桔子酒店,有人會把維權的行為說成是“大公司欺負個體戶”。然而有一說一,大公司的商標才有價值,而需要攀附商譽的更多的也是小企業。
道德批判會徹底否定《商標法》的價值,畢竟每一個大公司都是從小企業發展起來的,如果辛辛苦苦經營的商標不被保護,那還有長期主義可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