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昨天文章,有這樣一則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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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臺詞是,你們對狗這么上心,怎么不去關心人?
順著這條評論說幾點吧。
一是,孟子有言,無惻隱之心,非人也。這句話,我的理解并非道德標準,我更愿意把這話當作一種事實判斷,則人之為人的天然配置,這不需要后天教育、不需要文化訓練、不需要意識灌輸,而是人之為人的標準,當然,非人除外!
二、人類確實會同情動物。
看到流浪狗、流浪貓受虐,很多人會憤怒,但同樣,像昨天我說的,人類也曾大規模地虐待、獵殺動物,從我說的敲鑼打鼓滅麻雀,到至今仍然每年在某些海域被組織化進行的商業捕鯨,到斗狗、斗牛、斗雞這些以制造痛苦為樂趣的“民俗”,到今天每隔一段時間就刷一次屏的虐貓虐狗視頻……這些事實都說明,人類并不會天然地給予異類更多同情。
人類總會給異類更多同情,這個判斷從一開始就站不住。
如果真是這樣,這個星球上就不會有那么多物種是被人類親手送進滅絕名單的。
三、人對動物表現出強烈同情,并不能推導出對同類冷漠。
把這兩件事對立起來,是一種非黑即白的二極管思維。
事實上,這種同情的對象從來不是單一的,人往往更容易同情那些自己認為無害、弱小、無法反抗的生命,這種同情可以指向一只被燒死的母狗,也可以指向一個被拐賣的兒童、一個獨居餓死的老人、一個被欺負的殘障人士、一個在異鄉死于工傷的農民工。
這是同一顆心的不同投射。
一顆能為狗哀嚎的心,通常也是一顆能為人哀嚎的心,反過來,一顆對狗的哀嚎無動于衷的心,大概率也不會對人的哀嚎動容。
這是常識,不是悖論。
更何況,揭陽這件事真正刺痛人的地方,根本不在“狗”上,在那四個小惡魔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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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對這件事的反應里,有相當一部分恰恰是對人自己的隱憂,而不僅僅是對狗的偏愛,人本能地意識到,一個能在哀嚎面前加碼的孩子,將來不會只對狗加碼。
寫了這么多,那何為“異類”?
要我理解的角度,“非我族類,其心必異”這句話從來不是用來對付狗的,是用來對付人的。
歷史上被反復殺戮、反復屠滅、反復成批送進溝壑的“異類”,從來不是貓狗,需要我一一舉例么?
不勝枚舉吧?有些例子我并不能明晃晃寫出來罷了!
這里多少把同類先重新命名為異類,然后心安理得下手的案例?
給對象賦予名義,寄生蟲化、骯臟化、危險化,堆砌一切讓它不再像自己人的形容詞。
然后是動員,把所有人組織起來,讓每一個具體的下手者都覺得自己是在執行一件正義的、必要的、迫在眉睫的事,再然后是日常化,讓這件事重復發生,直到所有人對哀嚎鈍感、對加碼習以為常、對停手反而覺得羞恥。
歷史上還少么?
從一只被澆了火油的母狗,推到那四個還不知道自己以后會變成什么樣的孩子身上,從那四個孩子,推到所有在哀嚎中沒人停手反而加碼的處境里去,從那些處境,推到每一次非我族類被重新定義出來的時刻。
很多東西,底層邏輯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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