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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7月10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山東、浙江、四川等地稅務部門當日集中曝光7起網紅網店涉稅違法案件。涉案主體不乏粉絲量超600萬的網絡主播、年銷售額上億元的熱門網店。
此次集中曝光案件中的4起網絡主播偷逃稅案一大共同點就是“高流量低申報”——涉案主播直播間熱度高、帶貨流量大,甚至常有粉絲打賞,可這些主播的稅費申報繳納卻很低。
在多個網絡平臺直播帶貨的主播許靜婉,粉絲關注量合計超過600萬,她不僅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極少,且其負責帶貨的兩家網店自成立以來各類稅費申報數據均為0;
主播汪一芳直播引流,網絡熱度高,粉絲量近百萬,可本人四年期間僅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2000余元;
主播郭曉峰的粉絲量高達240萬,賬號櫥窗銷售量累計達百萬單,四年間繳納稅款合計僅有1.35萬元;
主播陳旭在2022年至2024年間幾乎每天都直播,粉絲量高達100多萬,直播間人氣很高,粉絲經常打賞,可他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申報收入為0元,2023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僅幾百元。
在深入調查后,稅務部門對上述4名網絡主播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的處理處罰決定,合計金額超過1330萬元。目前,相關款項均已全部追繳入庫。
值得注意的是,在另外3起網店偷逃稅案件中,有網店竟以“逃逸式”注銷的方式偷逃稅款。在山東,稅務部門調查發現,在2023年至2024年間,聊城開發區奶泡商貿經營部實際控制人任威成立奶泡商貿在網絡平臺銷售貨物,以多種方式隱匿經營收入2.07億元,后又通過注銷工商登記逃避納稅義務,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544.72萬元。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通過私人賬戶收款隱匿收入、轉換收入性質、“逃逸式”注銷、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偷逃稅款屬違法行為。平臺企業應依法依規如實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涉稅信息;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應增強法治意識,合規經營、誠信納稅。
稅務部門曝光7起網紅網店偷稅案件
7月10日,稅務部門集中公布了一批網紅網店偷稅案件。
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處網絡主播許靜婉偷稅案件。
經查,2021年至2023年,許靜婉在網絡平臺從事直播帶貨經營活動,通過私人賬戶收款隱匿收入、轉換收入性質等方式,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313.45萬元。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631.96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全部追繳入庫。
二、國家稅務總局沈陽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網絡主播陳旭偷稅案件。
經查,2022年至2024年,陳旭在網絡平臺從事直播帶貨,通過轉換收入性質、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167.46萬元。2025年4月,國家稅務總局沈陽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308.69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全部追繳入庫。
三、國家稅務總局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網絡主播郭曉峰偷稅案件。
經查,2021年至2024年,郭曉峰在網絡平臺從事網絡直播帶貨,通過隱匿收入、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個人所得稅等稅費共計97.74萬元。2025年11月,國家稅務總局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210.90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四、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網絡主播汪一芳偷稅案件。
經查,2020年至2023年,汪一芳在網絡平臺開設直播從事服裝銷售和引流推廣醫療美容咨詢相關服務,通過私人賬戶收款隱匿收入、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稅費108.55萬元。2026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185.37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全部追繳入庫。
五、國家稅務總局聊城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聊城開發區奶泡商貿經營部網絡店鋪偷稅案件。
經查,2023年至2024年,聊城開發區奶泡商貿經營部在網絡平臺銷售貨物,通過私人賬戶收款、未依法辦理稅務信息確認及納稅申報等方式隱匿收入,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544.72萬元。因該店鋪于2024年申請辦理了注銷,2025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聊城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對該店鋪實際控制人任威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971.29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全部追繳入庫。
六、國家稅務總局遂寧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船山區超人通訊經營部網店銷售偷稅案件。
經查,2022年至2024年,船山區超人通訊經營部在某平臺開設網店從事手機銷售,通過私戶收款隱匿收入、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稅費共計281.71萬元。2025年10月,國家稅務總局遂寧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469.22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全部追繳入庫。
七、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處北京春楠親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偷稅案。
經查,2021年至2023年,北京春楠親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提供妝造培訓等業務并在平臺線上進行引流,通過使用私人賬戶收款隱匿收入、進行虛假申報等手段,少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款共計104.88萬元。2025年11月,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法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187.02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全部追繳入庫。
專家解讀
通報案件中的不法網紅和網店利用違法手段偷逃稅款,既暴露出部分經營主體法律責任意識淡薄,也反映出個別平臺監管的缺位。
東北大學財經學院院長谷成指出,《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的深入實施打破了稅收監管與平臺數據間的信息壁壘,統一了涉稅信息報送的主體、范圍、標準、口徑、頻率,明確了互聯網平臺企業的監管責任。對于平臺企業而言,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如實報送涉稅信息,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紅線。若妄圖靠篡改數據、虛構業務、分拆收入等方式規避監管謀取不正當利益,最終將會面臨行政處理處罰,甚至承擔刑事責任,付出沉重代價。對平臺內千萬經營者與從業者來說,如實申報既是法定義務,更是積累納稅信用的“無形資產”。
需要注意的是,新增值稅法配套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2026年第2號)明確了兩項關鍵規則:一是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不符合小規模納稅人條件時,可要求其按一般納稅人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二是納稅人因自行補充或更正、風控核查、稽查查補等調整的銷售額,應按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計入對應稅款所屬期銷售額。
“這意味著,如果網絡主播通過隱匿收入等方式違規保持小規模身份,一旦被查實,稅務機關有權依法要求其按照一般納稅人適用的稅率如銷售貨物13%進行追溯補稅,而不再是被發現時按小規模納稅人1%—3%征收率計算。”谷成指出,“這一變化將使補稅金額、滯納金及罰款顯著增加,違法成本大幅提高。納稅人應摒棄僥幸心理,合規經營誠信納稅。”
來源: 新華社、央視新聞、人民日報客戶端
責編:高萬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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