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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今年第9號臺風“巴威”逼近
根據《慈溪市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
市防指于7月11日8時
將防臺風應急響應提升至Ⅰ級
全市各地各部門嚴陣以待,全面防御
那么
不同級別應急響應究竟意味著什么?
采取的措施又有哪些不同?
一起來了解
根據2025年6月13日印發的《寧波市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按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洪澇臺旱應急事件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事件分級
一般(IV級)事件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為一般(IV級)事件:
(1)市氣象臺發布海上臺風警報或臺風警報,并預計可能對我市有影響。
(2)市氣象臺實測3個以上區(縣、市)24小時面雨量達到50毫米,或48小時累計面雨量達到80毫米,或72小時累計面雨量達到100毫米,并且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大雨及以上量級降水。
(3)甬江干流和一二級支流主要控制站達到警戒水位,并預報將持續上漲。
(4)降雨偏少,水庫、河網蓄水持續減少,全市飲水困難人數超過10萬人或受旱作物面積占比達到20%。
較大(Ⅲ級)事件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為較大(Ⅲ級)事件:
(1)市氣象臺發布臺風警報,并且臺風已經或預計對我市有較嚴重影響;或3個以上區(縣、市)發布臺風黃色預警信號。
(2)市氣象臺實測3個以上區(縣、市)24小時面雨量達到80毫米,或48小時累計面雨量達到120毫米,或72小時累計面雨量達到150毫米,并且市氣象臺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大雨及以上量級降水。
(3)甬江干流、一二級支流全部控制站和平原河網全部代表站超警戒水位,并預報將持續上漲。
(4)降雨明顯偏少,水庫、河網蓄水不足,全市飲水困難人數超過20萬人或受旱作物面積達到30%。
重大(Ⅱ級)事件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為重大(Ⅱ級)事件:
(1)市氣象臺發布臺風警報或緊急警報,并且臺風已經或預計對我市有嚴重影響;或3個以上區(縣、市)發布臺風橙色預警信號。
(2)市氣象臺實測3個以上區(縣、市)24小時面雨量達到100毫米,或48小時累計面雨量達到160毫米,或72小時累計面雨量達到200毫米,并且市氣象臺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大雨及以上量級降水。
(3)甬江干流、一二級支流主要控制站和平原河網部分代表站超過保證水位,并預報水位將繼續上漲。
(4)降雨顯著偏少,水庫、河網蓄水明顯不足,全市飲水困難人數超過30萬人或受旱作物面積占比達到40%。
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I級)事件:
(1)市氣象臺發布臺風緊急警報,并且臺風已經或預計對我市有特別嚴重影響,或3個以上區(縣、市)發布臺風紅色預警信號。
(2)市氣象臺實測3個以上區(縣、市)24小時面雨量達到150毫米,或48小時累計面雨量達到230毫米,或72小時累計面雨量達到300毫米,并且市氣象臺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大雨及以上量級降水。
(3)甬江干流、一二級支流全部控制站和平原河網全部代表站超保證水位,并預報水位將繼續上漲。
(4)降雨嚴重偏少,水庫、河網蓄水明顯不足,全市飲水困難人數超過50萬人或受旱作物面積占比達到60%。
應急響應行動
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一般(Ⅳ級)事件時,經會商研判,由市防指副指揮長兼辦公室主任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1)市防指辦公室常務副主任組織市應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氣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文廣旅游局和寧波海事局等部門會商。
(2)市防指發布防御工作通知,下發風險管控清單,市防指辦常務副主任、副主任指揮調度。
(3)市防指副指揮長兼辦公室主任視情連線相關區(縣、市)、市直開發園區防指進行動員部署。
(4)市氣象局每日至少2次報告天氣預報信息,當監測分析天氣條件有較明顯變化時,隨時更新預報。
(5)市水利局每日2次報告水雨情監測和洪水預報結果。
(6)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每日2次報告地質災害、風暴潮、海浪監測預報結果,并根據需求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技術支撐。
(7)有關成員單位和區(縣、市)、市直開發園區防指每日15時向市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根據需要,市防指可調整報告時間。
(8)啟動人員轉移指揮室。
(9)抗旱有關部門每旬向市防指報告預報預警情況及工作動態,干旱災害影響地區每旬向市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
(10)視情向重點影響地區前置搶險救援力量和防汛應急物資;向重點影響地區和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
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較大(Ⅲ級)事件時,經會商研判,由市防指副指揮長兼辦公室主任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實施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1)市防指副指揮長兼辦公室主任組織有關部門會商。
(2)市防指副指揮長兼辦公室主任組織動員部署,市防指有關成員單位參加;視情連線相關區(縣、市)、市直開發園區防指。市防指視情發布防御通知。
(3)市防指副指揮長指揮調度、值班。
(4)市氣象局每日至少3次報告天氣預報,當監測分析天氣條件有較明顯變化時,隨時更新預報。
(5)市水利局每日至少3次報告水雨情監測和洪水預報結果。
(6)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每日至少2次報告地質災害、風暴潮、海浪監測預報結果,并根據需求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技術支撐。
(7)有關應急工作組、成員單位和區(縣、市)、市直開發園區防指每日7時、15時向市防指報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根據需要,市防指可調整報告時間。
(8)相關應急工作組組長單位派員進駐市防指指揮中心,其他成員單位按要求進駐。
(9)啟動聯合救援指揮室、聯合保障指揮室、督查服務專項工作組、輿論宣傳專項工作組。
(10)抗旱有關部門每周向市防指報告預報預警情況及工作動態,受干旱災害的影響區(縣、市)、市直開發園區防指每周向市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重大(Ⅱ級)事件時,經會商研判,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實施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1)市防指常務副指揮長或受其委托的市防指副指揮長兼辦公室主任組織有關部門會商。
(2)市防指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防汛防臺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的通知。
(3)市防指常務副指揮長組織動員部署,有關成員單位參加,并連線相關區(縣、市)、市直開發園區防指。
(4)市防指常務副指揮長、副指揮長指揮調度,副指揮長值班。
(5)視情向災害發生地派工作組指導工作。
(6)市氣象局每日至少4次報告天氣預報信息,當監測分析天氣條件有較明顯變化時,隨時更新預報。
(7)市水利局每日至少4次報告水雨情監測和洪水預報結果。
(8)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每日3次報告地質災害、風暴潮、海浪監測預報結果,并根據需求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技術支撐。
(9)各應急工作組、成員單位和區(縣、市)、市直開發園區防指于每日7時、15時向市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和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根據需要,市防指可調整報告時間。
(10)各應急工作組組長單位、其他相關單位分管負責人進駐市防指指揮中心。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指揮調度時,上述單位主要負責人進駐市防指指揮中心。
(11)抗旱有關部門每周2次向市防指報告預報預警情況及工作動態,受干旱災害影響的區(縣、市)、市直開發園區防指每周2次向市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
(12)各級包保責任人赴責任區域一線指導服務。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特別重大(Ⅰ級)事件時,經會商研判,由市防指指揮長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經市防指提請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后,由市委市政府領導牽頭各應急工作組開展工作。
(1)市防指指揮長或受其委托的常務副指揮長組織有關部門會商。
(2)市防指發布全力做好防汛防臺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的緊急通知。
(3)根據災害情勢發展,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后,市防指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或非常抗旱期。
(4)市防指指揮長組織動員部署,市防指全體成員參加,并連線相關區(縣、市)、市直開發園區防指。必要時,提請市委主要領導部署防汛防臺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
(5)市防指指揮長或受其委托的常務副指揮長指揮調度,市防指常務副指揮長值班。
(6)視情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
(7)市氣象局每日至少8次報告天氣預報信息,根據監測情況實時更新預報,遇突發情況隨時報告。
(8)市水利局隨時報告洪水預報結果。
(9)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每日至少3次報告地質災害、風暴潮、海浪監測預報結果,并根據需求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技術支撐。
(10)各應急工作組、成員單位和區(縣、市)、市直開發園區防指于每日7時、11時、15時向市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隨時報告。根據需要,市防指可調整報告時間。
(11)市防指全體成員單位進駐市防指指揮中心,其中,各應急工作組組長單位和其他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進駐。
(12)抗旱有關部門每周 3 次向市防指報告預報預警情況及工作動態,受干旱災害影響的區(縣、市)、市直開發園區防指每周3次向市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
防御臺風“巴威”
來源|寧波市人民政府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 寧波發布
編輯 | 范田圓
審核|吳奇林 胡孟才
慈溪·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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