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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灣財社記者注意到,南山區應急管理局近日公布《南山蛇口“2·21”一般起重傷害事故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顯示,2026年2月21日8時20分許,在蛇口街道友聯船廠二號干塢“DHT雄獅”油輪上,1名工人在進行船舶風帽吊裝作業時,被風帽擠壓,事故造成1人死亡。
經調查認定,南山蛇口深圳市浩達順船舶工程有限公司“2·21”一般起重傷害事故是一起因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吊裝作業安全管理缺失、作業審批與隱患排查流于形式導致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發經過吊裝突發意外,工人不幸身亡
據了解,事發DHT雄獅油輪于2016年3月由韓國蔚山現代重工業株式會社建造,該輪總長333米,型寬60米,型深29.4米。本次事故涉事公司為深圳市浩達順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浩達順公司),事故相關公司為友聯船廠(蛇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友聯船廠)。
2023年12月27日,友聯船廠與浩達順公司簽署《工程分包框架協議》,浩達順公司入圍其船體工程分包商預選庫,承接船舶及海洋工程的船體預制、安裝、修理及附屬輔助工程施工;2026年2月8日,新加坡好伍德船舶管理有限公司與友聯船廠簽訂了關于DHT雄獅油輪的維修合同及相關安全協議;事發前,浩達順公司已完成該油輪主甲板通風口風帽的拆卸維修,進入回裝作業階段。
2026年2月21日,在取得友聯船廠吊裝作業許可后,浩達順公司組織人員開展風帽吊裝作業,工人黃某擔任現場監護人。作業中因通風管口上方的油輪駕駛臺存在懸挑結構遮擋,起重機無法直接將風帽吊運至精準安裝位,現場人員改用手拉葫蘆輔助水平牽引,又因鋼管操作架高度不足無法完成對位,遂決定先移開風帽、升高操作架后再施工。
調整風帽位置過程中,呈傾斜狀態的風帽突然從通風管口滑落,因周邊作業空間狹窄,黃某躲閃不及被風帽擠壓在油輪艙壁上。現場人員隨即展開施救,將黃某轉運至地面后送往南山區人民醫院救治,最終黃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南山公安分局調查,黃某死因系重物擠壓胸部致呼吸循環功能衰竭致死。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此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為人民幣174萬元。
事故分析相關單位被建議行政處罰
據調查分析,結合第三方安全機構出具的技術鑒定報告,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有兩個方面:
一是物的不安全狀態:事發時,被吊運的風帽一端被鋼絲繩吊起,一端被擱置在通風管口上,整體處于傾斜不穩定狀態;通風管口四周搭設有鋼管操作架,現場人員作業空間狹窄。
二是人的不安全行為:黃某安全意識淡薄,未按照工作安排做好風帽安裝監護工作,在被吊運的風帽處于傾斜不穩定的狀態時,拉動手拉葫蘆,當風帽從通風管口上滑落時,來不及躲閃,被風帽擠壓在油輪艙壁上。
在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中,浩達順公司對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未保證現場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有關的安全操作技能;未能及時發現被吊裝的風帽在采用手拉葫蘆水平牽引時,可能存在側翻的事故隱患。對事故發生負有管理責任,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建議由區應急管理局對其予以行政處罰。
友聯船廠對分包商安全生產工作管理不到位,相關作業審批流于形式,未能及時發現分包商在風帽吊裝作業時未制定吊裝作業方案、未進行技術交底、鋼管操作架高度不足、吊裝作業監護人未履行監護職責等事故隱患。建議由區應急管理局和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理。
天眼查APP顯示,深圳市浩達順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企業注冊資本300萬元,經營范圍包含船舶機電設備管道系統的上門安裝、調試等;友聯船廠(蛇口)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注冊資本1億美元,公司是招商局工業集團的全資子公司,位于深圳蛇口前海孖洲島,主要從事各類遠洋船舶、鉆井平臺、LNG、FPSO及豪華郵輪的修理和改造業務,同時承接海洋鋼結構工程,該公司位于深圳孖洲島的修造船海工基地擁有3400米碼頭岸線和兩座大型干塢,為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修造提供了重要平臺。
采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孫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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