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內政部副部長敏杜少將表示,仰光省德貢新城縣區內,為實施德貢新城住宅項目而被征用的農田,目前正在審核以提供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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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舉行的第三屆國家議會第二次例行會議第16天會議上,仰光省民族議會代表(第10號)吳覺覺勒提出了一項“熱門級”質詢,副部長敏杜少將在回答該質詢時,作出了上述表述。
吳覺覺勒詢問了關于仰光省苗德貢北部德貢新城被征農田的情況,并希望了解目前尚未獲得賠償的約200名農民能否獲得賠償的相關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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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該問題,內政部副部長敏杜少將答復稱,作為新城住宅項目被征用的土地,已按每英畝1000萬緬幣的標準核定了賠償金并進行了發放。對于剩余的農民,目前也正在為能夠支付賠償金而審核相關證明材料。
據悉,德貢新城縣區內包括導德貢(南部德貢新城)、苗德貢(北部德貢新城)、德貢新城東部(東部德貢新城)和德貢港口鎮區,共有24個鄉。在這些鄉的農田上,已作為德貢新城住宅項目,建成了住宅區、工業區和城市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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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杜少將還表示,負責審查被征用農田及其他土地事宜的委員會,在審核申請土地賠償金的598起案件中,對符合政策并能提供所有權證明的68名農民(共64起案件)已發放了賠償金。對于其余農民的案件,也正在審核以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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