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隨州市隨縣消防救援部門在對一家超市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時,查處了一起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典型案例,涉事超市被依法處以14000元行政處罰,為轄區經營單位敲響了消防安全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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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消防監督員在檢查中發現,隨縣某超市總建筑面積約2000平方米,屬于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符合消防安全重點監管范疇。該超市二樓內部有2扇窗戶被廣告牌遮擋,無法正常開啟。檢查人員在超市外部看到,兩處逃生窗的外墻上均覆蓋著大面積鐵架廣告牌,將逃生窗遮擋得嚴嚴實實。消防部門指出,一旦發生火災,被困人員將無法借助逃生窗進行自救,消防救援人員也無法利用逃生窗實施救援,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經查,該超市在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的障礙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屬于消防違法行為。消防監督人員現場下達了《責令立即改正通知書》,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六項之規定,對該公司處以14000元行政處罰。目前,該超市已開始整改工作,相關罰款也已按規定繳納。
消防部門借此案例提醒廣大經營單位,消防安全無小事,切勿為了追求經營效益、外觀美觀,忽視消防安全底線。日常生活中,防盜窗、廣告牌、貨架等物品,在火災發生時都可能成為阻礙逃生和救援的“攔路虎”,不僅會給自身經營帶來法律風險,更會對群眾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因此,各類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要切實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拆除、整改全封閉防盜窗、遮擋逃生窗口的廣告牌等違規設施,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逃生窗時刻保持暢通。同時,要加強員工消防安全培訓,提升員工應急疏散、初期火災撲救的能力,為自身經營和群眾生命安全筑牢消防安全防線。
(長江云新聞記者周科屹 通訊員程奇 王鵬 )
(來源:長江云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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