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郭邇
西安“女護士遭同居男友殺害案”迎來最新進展。7月16日,極目新聞記者從多個信源處獲悉,該案二審定于7月21日開庭審理。此前一審宣判,被告人師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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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害女護士生前的日記(極目新聞記者 郭邇 攝)
16日,遇害女護士董某某的父親董北海對記者表示,一審宣判以來,女方家屬始終未得到男方真誠道歉,反而遭遇其家屬的網絡謾罵。女方家屬態度從未動搖,堅持放棄全部民事賠償、絕不諒解被告人,希望二審法院維持死刑原判。等到二審開庭,他想親眼看看師某某當庭的狀態,聽聽對方在法庭上的說辭。
師某某和董某某曾是男女朋友關系,二人相處期間,師某某多次毆打董某某,經報警處理一次后二人繼續聯系。
2024年6月20日19時許,二人驅車至西安灞橋區柳煙路與南程路十字東南角處。在車內董某某要求分手,師某某不愿分手,雙方因此發生爭執。師某某從主駕駛腳墊處取出一把雙刃刀,捅至董某某頸部,致董某某死亡。經法醫鑒定,董某某符合被銳器作用于頸部造成右側椎動脈破裂導致大出血死亡。檢方認為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師某某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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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護士遇害路段(受訪者 供圖)
案發后,女方家屬整理董某某的遺物時,發現了她生前的日記本。日記里寫道:2024年1月3日,身體和心靈遭受了巨大的創傷,一次又一次。不知從何時起,身體和靈魂早已麻木。恐懼、害怕、無助、彷徨,被人拿刀架在脖子上,有家不可回,自由、自由。2024年1月24日,已經記不清是第幾次被勒脖子了。惡語相向、變本加厲,人性的丑惡與可怕,連項鏈也被扯斷。除了身體上的疼痛,還有經濟上的損失。日記還提到,“有些人品性壞到骨子里,別指望他們會付出什么,只有索取和傷害”“別哭,哭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勇敢點、堅強點,面對它、戰勝它,殺不死我必將使我強大”。
2025年11月3日,該案在西安中院開庭審理。2026年2月10日,一審判決,被告人師某某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數日后,女方家屬得知,師某某提起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人師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雖然本案系因感情糾葛引發,且師某某有自首情節,但鑒于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并無過錯,師某某殺人意志堅決,犯罪動機極其卑劣,主觀惡性極大,殺人手段特別殘忍,犯罪后果特別嚴重,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實屬罪行極其嚴重,故對其不足以從輕處罰。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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