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科舉制度,與如今的公務員考試有相似之處,但也有很大的不同。一個最明顯的不同點,即在于對考生的年齡要求。(注:古代的科舉,其實更像是工作包分配時期的高考。)
按照現行公務員考試制度,考生年齡通常要求在35歲以下。而古代的科舉考試,則并無此限制。查閱史籍,可以找到很多七八十歲之人依然活躍在考場的案例。《三字經》中就有對此形象的描述,稱:“若梁灝,八十二。對大廷,魁多士。”
由于科舉制度對考生年齡不設上限,加上競爭格外激烈(錄取比例低),遲至暮年才入仕者大有人在。近來,筆者在查閱資料時,就了解到膠東歷史上的一則相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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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案例的主人公名叫于訓,字文教,籍貫為登州府萊陽縣,他入仕為官時已經年近六旬。
研究歷史人物,墓志銘是重要參考。于訓去世之后,為他撰寫墓志銘的人是即墨名士藍章(成化年間進士,曾任陜西巡撫等官職)。
這篇墓志銘在《國朝獻徵錄》中有所收錄,題為《直隸順德府通判于先生訓墓志銘》。其內容似有闕文,但并不影響對于訓大體生平的了解。
根據記載,于訓出生于明英宗正統九年(1444年,甲子)。他自幼好學,很早就展現出在讀書屬文方面的天賦,但可惜在鄉試中屢屢受挫,未能考取舉人功名。至明憲宗成化十六年(1480年,庚子),他退而求其次,爭取到貢生的身份,從而進入國子監就讀。
貢生的功名等級雖然不及進士、舉人,但亦有入仕為官的資格,只是僧多粥少,需要較長時間的等待。于訓一等就是二十多年的時間。
大約在明孝宗弘治朝中期,于訓通過吏部銓選,被授予連城縣(現福建省龍巖市連城縣)知縣官職。但他還沒來得及上任,就接到了父親去世的消息。按照當時制度,他必須回鄉守孝。而在于訓為父守孝期間,他的母親也去世。如此一來,于訓踏入仕途的時間只好一再延遲。
至弘治十五年(1502年),于訓終于正式開啟官場生涯——被任命為北直隸真定府無極縣知縣(正七品)。這一年,他虛歲五十九。在這個年紀,入仕早者已經臨近退休(致仕),而于訓卻還是一位官場新人。
不過,這位年近花甲的官場新人,既沒有得過且過,也沒有臨陣怯場,而是兢兢業業投入到本職工作中,取得了扎實的政績。
對于這位“老知縣”,清乾隆年間修纂的《無極縣志》給予了相當高的評價,將之列入名宦之中,稱:“于訓,平易近民,教養兼優,士民仰慕,于其去也,立去思碑,以示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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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訓任職地點無極縣和順德府的位置示意。)
因政績突出,主政無極縣七年之后,于訓被提拔為北直隸順德府(治所為邢臺縣)通判(正六品)。從記載來看,在順德府任職期間,于訓分管刑名司法事務,他明察秋毫,糾正不少冤案,同樣留下了好的口碑。(注:無極縣和順德府據說都曾為于訓建過生祠。)
從墓志銘記載來看,于訓在順德府任職三年后致仕(退休),彼時他已是六十九虛歲。此后,他在故鄉度過晚年,至明世宗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去世,享年八十有八(虛歲),在那個年代可謂長壽。
快六十歲才當官,前后總共當了九年的官——于訓的仕途起步雖然較晚,官場生涯也不長,但他拿出扎實政績,留下良好口碑,可謂大器晚成、不負光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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