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封面新聞報道,山東的李平(化名)告知記者,十年前他因業務關系認識了北京保利拍賣公司書畫部高級經理喬某,喬某曾為他鑒別出一件贗品,所以對喬某非常信任。
此后幾年,喬某經常為李平尋找、推薦藏品,并作為代理人替李平拍下多件拍品。判決書顯示,兩人的信任關系達到“三五百萬的價格可由喬某自行決定”的程度。
“2019年,喬某介紹了保利拍賣公司古董瓷器部高級經理翟某、上海古董瓷器行家葉某給我認識。在他們推薦下,我一共購買、競拍了40多件藏品,總共5個億左右。”李平說,2023年,一位朋友在他家參觀藏品后提醒,說其中幾件物品“不太對,建議去鑒定一下”。
“有五六件鑒定出來是假貨。還有幾件是真品,但價值不對,被他們炒了上百倍賣給我。”李平稱,他報警后相關人員被抓獲。2024年喬某被判刑14年6個月,翟某被判刑12年,涉案的葉某提前出逃,與喬某、翟某串通詐騙的貨主被另案處理。
判決書逐一羅列了4件物品的詐騙過程。判決書稱,上述三人利用專業身份以及獲取的信任,向李平推薦藏品、游說購買,并長期陪伴李平,防止他與收藏圈其他人士接觸,以封鎖其從外界獲取消息的渠道;翟某與所謂“貨主”合謀,審核、接受所謂的拍品上拍,美化拍品來源、品質,與貨主約定成交價格、分成比例后,由喬某、葉某共同說服李平“入局”參拍,制造其他買家高價競拍的假消息,并安排人員現場當托兒抬價,誘導李平拍下物品。拍品交割完畢后,上述三人與“貨主”按約定的比例分成。其中的31件拍品中,喬某獲得分成768.48萬元。
判決書顯示,李平168萬元(含傭金)拍下的乾隆梅瓶、140萬元(含傭金)拍下的景德鎮綠釉瓶,被文物部門、價格中心鑒定為250元、300元的現代仿品。
另外兩件335萬元(含傭金)、2035萬元(含傭金)拍下的藏品,鑒定為真,但卻是貨主兩三年前170萬、850萬元購買,被喬某等人合謀,安排員工、親戚辦理競價號牌冒充買家哄抬價格,喬某再利用得到的授權拍下。事后喬某向李平謊稱“給你打電話你沒接”,并更換、篡改成交單簽字,迫使李平付款交割。
“宣判的案子只涉及了2020年左右的4件物品。其他物品的案子,還沒查清,所以未全部結案。”李平介紹,喬某還以同樣手段賣過一幅傅抱石山水畫給他,他花了2300萬元。
判決書顯示,一審中喬某對指控罪名不認可,對兩件仿品的鑒定價格不認可。喬某一審判決后上訴,2025年夏天,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翟某供認了詐騙行為,并介紹了其中的潛規則:一般貨主的物品很難進入保利公司拍賣程序,特殊貨主與保利工作人員有聯系,送貨時會明說“東西賣好了可以分錢”,中間人與貨主商量好價格、分成比例后,會尋找“接盤”的客人。如果沒有“接盤俠”,則會安排托兒在拍賣中抬價,誘導其他人高價買下;如果特別好的東西或者重要客人的貨沒人購買,為了給貨主交代、避免流拍,公司就用內部辦理的公用號牌,讓托兒舉牌把貨物拍回來,制造虛假拍賣。
相關證人作出了相同證言,并揭露了拍賣行業其他亂象:“打槍”是指多人結伙盯上一件作品后,對意向購買者散布虛假信息,攪黃成交后下場“截流”;還有委托人、拍賣人、競買代理人相互惡意串標,以他們的“劇本”控制、完成交易后,按比例分錢。
值得注意的是,據新京報報道,雇用“托兒”進行詐騙,并非新鮮事。
《南方周末》曾報道,一些公司在香港租用五星級酒店場地,舉辦規格頗高的拍賣會與預展。他們以日薪數百至數千港元不等的價格,招募臨時人員扮演藏家、競買人,其中甚至包括外籍面孔,用以烘托“國際買氣”。
警方偵查發現,有些拍品圖錄上標有隱秘記號,用以指示“自己人”對特定拍品,往往是虛假或廉價的“道具”,進行舉牌競價,制造市場熱烈的假象。而那些從各地征集來的、藏家們視如珍寶的拍品,在場上往往只亮相幾十秒,便因“無人應價”而迅速流拍。
據新京報報道,47歲的北京人王翌,從年輕時就開始收藏“文玩”。他坦言自己沒有走到騙局的最后一步,僅僅是因為運氣。
2024年5月,他攜帶一件五彩瓶赴港,與自稱某拍賣公司的經紀人會面,對方鑒賞專業,報價高達230萬元,氣氛融洽。
但當對方拿出合同,要求他現場支付十萬元“交易保證金”時,王翌表示數額太大,要回家考慮,當場拒絕了付款。
對方態度立刻微妙地冷淡下來,匆匆結束了會面,并再未主動催促。
“我當時還以為是自己付款不夠爽快,得罪了大客戶,后來跟圈內朋友聊起才知道,他們是‘不見兔子不撒鷹’,你的錢不到他們賬上,他們連多說十分鐘的時間都不愿浪費。”王翌回憶。
他當時并未確信是騙局,雙方還斷續溝通了幾周,見王翌始終不掏錢,對方徹底失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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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翌的瓷碗被拍賣公司鑒定為“大明宣德年制”,
估價360萬元,收取估價的50%作為保證金。
圖/受訪者提供
王翌的警覺讓他僥幸避開了損失,但更多的人未能幸免。2025年12月,全國多地公安接連發布風險提示,集中揭露了多起假冒境外拍賣行、虛構實力買家,從不法渠道獲取普通群眾的手機號,誘騙其拿出家里的東西進行拍賣,把藏品價格抬高,讓其繳納鑒定費、保證金等多種費用,最后卷款跑路。
在王翌后來加入的一個受害者聯絡群中,有超過六成藏家遭遇了實際錢財損失,金額從數十萬元到數百萬元不等,不斷有新人入群,“很多人的經歷一模一樣,但大多數人不愿公開談論,在收藏圈,看東西‘打眼’丟人,也怕家人知道。”
(圖文來源于“文博山西、封面新聞、每日經濟新聞”,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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