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摘要:2025年12月12日,廣州快遞員李先生因路面大坑摔傷(股骨骨折、肩袖損傷),交警認定其與道路管理方白云區住建和交通局同等責任。2026年3月,施工方僅提兩三萬私了遭拒,再無下文。李先生經濟窘迫,維權困難,律師建議固定證據、及時追責。
2025年12月12日凌晨5時許,天還沒亮。38歲的快遞員李先生騎著他的電動車,在送完一單28公里的配送后,又接了下一單。在接單的路上,一個沒有任何警示標志的坑突然出現在面前。他來不及避讓。電動車失控倒地,他摔了出去。這一摔,摔折了他的左腿股骨。
李先生回憶,受傷期間,曾有自稱是建設方的人表示:“希望兩三萬私了”,李先生嫌錢少便拒絕了,之后再無人聯系他。
騎車送貨時被路面大坑絆倒,交警判騎手和路面管理方同責
李先生是吉林白山人,已在廣州生活了六七年。事發一年前,他是做服裝生意的老板;出事時,他是一名兼職眾包騎手。
李先生說,他做服裝生意破產后,就想著怎么能把日子過得再緊實點兒,左思右想,選擇了下午在服裝檔口做直播帶貨,晚上出來跑腿送單,“我白天一份工,晚上一份工,雖然很累,但是能賺錢。我跑的是晚上,七八點鐘出車,干到第二天早上六七點。這個時段接‘大單’比較多,每單能賺十幾二十塊,比跑外賣小單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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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日子卻沒有關照這個奮斗者。2025年12月12日凌晨3點44分,李先生接了一單28公里的配送,之后,他換了一次電瓶,然后折返白云區的水果批發市場附近等活。5點33分,他又接到了一筆新訂單,之后出發去送貨。5點59分,李先生騎行到白云區潭溪路進慶槎路西約80米處時,電動車因路面的坑洼失控了,“冬天天亮得晚,事發路段的路燈也比較昏暗,在我發現路面有坑時,車輛已經失控了,我摔倒后,只覺得渾身散架了一樣疼,腿尤其疼得厲害。”
交警到場后,幫助李先生上了救護車,在對事故現場勘察后,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其內容顯示,事發道路管理單位為廣州市白云區住房建設和交通局。認定書載明:李先生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駕駛未懸掛有效號牌的電動自行車,承擔同等責任;白云區住建和交通局在“道路出現損毀時未設置警示標志且未及時修復”,承擔同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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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后入院不久便因拮據出院,大腿骨折好轉后左肩又嚴重了
事發當天,李先生被送往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CT報告顯示:左側股骨大轉子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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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當時還感到左胳膊劇痛,抬不起來。“醫生給我拍了CT,看骨頭沒事,就說應該是軟組織挫傷。”李先生回憶,“我當時也以為,軟組織嘛,十天半個月就好了。”
李先生說,腿部骨折治療期間,他因經濟原因選擇了保守治療。“我入院時請了護工,但并沒有相關方給我墊付過醫藥費,慢慢我就沒錢了。所以我在基本情況穩定后,就選擇了出院,住在出租屋里由舍友進行照顧。”李先生回憶,那段時間他就是躺在床上等腿部的骨折自愈,同時思考為何自己的左肩越來越疼。
“等我稍微好一點,能拄拐走了,我就忍著疼去醫院檢查左肩。”核磁共振的結果顯示:左肩關節肩袖損傷、盂肱下韌帶損傷、肩鎖關節韌帶損傷、肱二頭肌長頭肌腱鞘膜積液、關節腔積液。
醫生建議先做穿刺抽出積液,再做理療康復。但此時的李先生,已經拿不出錢了。
反映至市長熱線后有人稱:“希望兩三萬私了”,被拒絕后便再無人負責
道路負責方:暫未收到相關信息 當事人:將重新聯系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中明確寫著:白云區住建和交通局承擔同等責任。
“可8個月過去了,這份責任從未落到實地。”李先生回憶,他在受傷期間曾打過12345熱線,2026年3月,有一個自稱施工方的人聯系他,提出私了,“賠兩三萬”。他算了算,他光看病和護工陪護就花了兩三萬了,拒絕了。之后,再也沒人聯系過他。
7月27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白云區住建和交通局。一工作人員告知,此事應由市政管理科負責。記者隨后聯系到該科室,工作人員回應稱:“這條路確實是我們管理的,但我查詢后發現,我們暫時沒有收到相關的信息……像您說的幾個月了,也沒有人來通知我們,當事人也沒有來找過我們。”工作人員建議李先生直接聯系科室反映情況。
記者將這一情況轉達給李先生后,李先生稱當時確實僅聯系過12345熱線,并表示會重新聯系市政管理科告知情況,“希望事件能得到妥善處理”。他無奈地笑了笑。
受傷騎手背后:從“大起”到“大落”后的窘迫
李先生說,他之所以無奈,更多的是自嘲。之后,李先生給記者展示了他的短信記錄,多條逾期催款告知讓他無可奈何。
李先生介紹,2013年,他做微商賺了第一桶金,最風光時月入十幾二十萬。后來生意不行了,2016年他來到廣州,在白云皮具城做奢侈品生意,日子也還行。再后來,生意接連受挫,他賠進去了幾十萬。“就是那種大起大落。”他說這話時語氣平靜,“也賺過大錢,也淪落到現在這樣。”
1987年出生的他,結過一次婚,沒有孩子,后來離了。一個人在廣州,沒有家人幫襯。
李先生說,出事前,他的生活剛有點起色,但這一摔,把什么都摔沒了。“腿骨折后,我沒法進行擺貨直播,更沒法跑單。8個月來,我沒有任何收入。治療腿傷來來回回花了兩萬多,后續胳膊的治療費還遙遙無期。生活費、房租、醫藥費,只能靠朋友的接濟和刷信用卡。“朋友知道我骨折了,開始還借一些。后來時間太長了,我也還不上,就不好意思再借了。”李先生搖頭嘆息說。
律師說法:如不幸遭遇類似情況,應做好如下幾點
市民在日常出行中,如果不幸因道路坑洼、井蓋缺失、路面遺撒等公共設施或管理問題受傷,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就此采訪了廣東廣和(龍崗)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祝入壁律師。
第一步:先固定證據。 受傷后第一時間報警,若是交通事故,應等交警來現場勘查、出認定書。這份認定書后面維權時是核心證據,沒有它,想證明事發地點和責任方會非常困難。身體情況允許的話,把現場拍清楚——坑在哪、多大、周圍有沒有警示牌、路燈亮不亮。
第二步:再就醫。哪里疼就查哪里,不要怕花錢就省檢查。有些傷當時不顯,后面再想證明是這次事故引起的,就說不清了。病歷、發票、檢查報告、護工收據,一樣都別扔。
第三步:找對人。交警的認定書上會寫道路管理單位是誰,這就是你應該找的責任方。如果對方推給施工單位,不用管,你只管找認定書上寫的那家。他們內部怎么分賬是他們的事。
第四步:算清楚。能要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構成傷殘的還有殘疾賠償金。每筆都要有憑證。
第五步:別拖。人身傷害索賠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協商的時候盡量用書面方式留記錄。經濟困難的,可以向司法局申請法律援助,起訴時也可以申請緩交訴訟費。
來源:華商報大風新聞
值班編輯:王挺
審核:楊林宇 許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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