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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9日,廣西玉林市玉州區的小王在晨練時撿到了一個女士皮包,他查看了皮包內的物品后感覺事情有點不大對勁。雖然失主的證件和財物都在皮包里原封未動,但是皮包外卻沾染了星點血跡。民警接到報警之后循著證件上的地址來到皮包主人的家中,結果失主的丈夫王堅強卻稱,妻子趙琳前一天開車出門辦事后至今未歸。
接下來請大家點個關注,一起跟隨民警的腳步一探究竟。王堅強稱打去電話也無人接聽,因為趙琳平時工作就很忙,所以他并沒有在意。趙琳的汽車此時就停在門口,民警上前查看后發現車的周圍還散落著大量暗紅的痕跡,這些痕跡很像是血跡,大家的心中頓時產生了不祥的預感。
警方經過初步檢驗證實這些痕跡均屬于人血,于是立即啟動疑似命案機制對現場進行勘察。民警在趙琳的車邊發現一枚煙頭,大家順著滴落的血跡來到江邊之后竟然真的發現了趙琳的尸體。法醫推測趙琳的死亡時間不超過十二個小時,死因為機械性窒息,體內殘留有陌生男人的生物檢材。
趙琳在遇害前似乎遭到了性侵,但是身上卻衣著完整,就連項鏈和首飾都沒有丟失,警方頓時覺得此案的性質有可能不是性侵或者劫財。此時對煙頭的化驗結果已經出來,煙頭上的DNA與陌生男性遺留在趙琳體內的生物檢材比對一致,此人不但在趙琳的家門口有過停留,而且曾與被害人發生關系,無疑有著重大作案嫌疑。
趙琳遇害的中心現場恰巧位于天網盲區,警方只得寄希望于民用監控,可是附近唯一可以拍到現場的監控位于70米外的位置。監控顯示,趙琳在凌晨2點40分駕車回到家中,她的車剛一停穩,便有一個人影迎了上去,被害人與此人在門外交談了近一個小時后才一起走出了畫面之外。因為監控的像素有限,警方無法從視頻中根本看不出嫌疑人的體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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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現場的視頻無法提供線索,警方又將重心轉移到了嫌疑人丟包的現場,可是大家查看了此處的監控之后都傻了眼。監控中的畫面被一個燈籠擋去了一大半,嫌疑人丟包的位置被完全擋住,大家頓時有一些灰心。破案本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種種跡象都表明此案為熟人所為。
據調查,趙琳的兩個表哥都曾經找趙琳借過錢,他們倆在被趙琳逼債之時曾經放下狠話,一定要給表妹一點顏色看看。警方當然不會放過對趙琳表哥的調查,可是他們發現這二人在案發時都有不在場的證明,這一線索很快便被查否。隨著調查的深入,又有一個名叫陳大力的男子進入了警方的視線。
陳大力雖然已經結婚,但是卻與趙琳之間存在不清不楚的關系,陳大力在與趙琳交往的這一年多時間內曾經多次給予趙琳經濟上的支持。趙琳十分好賭,陳大力便不停地替她還債,可是趙琳的并不止他這一個情人,二人因此多次發生爭執。陳大力希望趙琳與別的男人斷了關系,這個男人自然而然成了警方第二個懷疑的對象。
警方發現陳大力在案發當晚11點曾經到過趙琳家附近,于是懷疑他在案發前應該與趙琳有過接觸,監控畫面中那個與被害人交談的黑影很有可能就是此人。陳大力面對民警的詢問表現得并不驚慌,他聲稱自己案發當晚來到趙琳家附近只是為了會一個朋友。民警調查后發現此人確實沒有作案時間,就連DNA比對的結果也證實陳大力并不是在趙琳家門口抽煙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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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趙琳存在糾葛的嫌疑人一個個被查否,線索也一個個地中斷,偵查工作一時之間陷入了僵局。警方經過研究之后決定再去找趙琳的丈夫了解情況,可是卻驚訝地發現王堅強已經離開了玉林,殺害妻子的兇手還沒有抓到,身為丈夫不但對案情毫不關心而且悄然離家,民警們頓時感到其中存在蹊蹺。
據了解,趙琳與王堅強的這段婚姻實際上已經名存實亡,大家排查了那么多嫌疑人,卻唯獨遺漏了這一細節。警方立即設法進入了趙琳的家中,剛一進門便被門口一灘醒目的血跡吸引了注意,大家立即一邊采樣化驗,一邊追查王堅強的行蹤。
王堅強聲稱家中的血跡是孩子玩耍時不小心摔倒留下的,之所以這么倉促地離家是因為不想讓孩子知道母親已經死亡。經檢驗,王堅強家中的血跡確實不屬于趙琳,王堅強的生物檢材也與嫌疑人沒有絲毫聯系,案情再次回到了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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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既然在中心現場和丟包現場出現過,那么肯定會留下痕跡。警方抽調了大量的警力對監控設施反復進行篩查,結果在視頻中燈籠夾縫里看到一個電動車在4點53分時一閃而過。嫌疑人很可能是騎電動車離開的案發現場,民警查詢了4點53分之前的中心現場監控畫面,結果在4點41分時看到趙琳的家門前出現了一個微弱的亮斑。
嫌疑人殺害趙琳之后又回到了原處,并且似乎點著了一根香煙。附近的民用監控曾經拍到過一個一邊騎車一邊抽煙的男子,大家順著此人的行跡一路追蹤,果然在前往丟包現場的路上再次看到了嫌疑人的蹤跡。此時距離趙琳遇害已經過去了十天,警方終于將這名駕駛白色電動車的神秘男子鎖定為嫌疑人。
監控顯示,嫌疑人在案發的五天前就每天騎著電動車在趙琳家附近守候,案發當天更是提前5個小時就進入了中心現場。民警循著電動車的蹤跡終于在監控中看到了神秘男子清晰的面容,通過電動車的牌照也獲得了車主的身份信息。陳凱時年31歲,玉州區城北鎮人,經過比對大家確定,此人正是大家苦苦尋找多日的犯罪嫌疑人。
陳凱在案發的第二天便離開玉林,信息顯示此人先到廣州再去成都,輾轉到了西藏之后又返回了東莞。民警確定了陳凱的落腳點之后立即趕到了東莞的石碣鎮,大家在鎮里連續蹲守了六天終于將陳凱抓捕歸案。經過比對,陳凱與嫌疑人的DNA完全一致,面對證據陳凱終于交代了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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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與趙琳在兩個多月前在酒吧相識,二人第一次見面便打得火熱,很快便發展成了情人關系。趙琳對待陳凱出手十分大方,讓陳凱享受到了吃軟飯的待遇,從那以后他只要沒錢便會找到趙琳,沒想到案發當晚卻遭到了拒絕。陳凱眼見就要空手而歸頓時著急了起來,他一時氣憤將趙琳打暈,然后將對方扛到江邊實施了性侵,趙琳蘇醒之后怒不可遏,陳凱一時心急便將其殺害后拋尸江中。
殺害趙琳的兇手終于落網,玉州公安分局的民警對民眾也有了一個圓滿交代。案件的偵破過程說起來簡單,但是其中卻飽含辦案民警的心酸,大家不分晝夜鍥而不舍,在一次次碰壁之后終于以一個小亮斑為基礎將線索連成了一條線,兇手難逃法網,法律的威嚴最終得以彰顯。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惡劣、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陳凱在性侵后又殺害被害人,屬于強奸罪與故意殺人罪的數罪并罰情形,最高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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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當時小區大門口有高清智能人臉識別系統,你覺得這個案子還能拖到第十天才鎖定兇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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